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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明輝帶著小蘭,在一處街頭擺了個小攤子唱歌。
這裡是一處人流量比較大的商業區,周圍有幾座商場,在這個不怎麼大的城市裡,這裡算得上比較繁華的地段之一了。不過他們不敢在正街上擺攤,畢竟,那裡的管理比較嚴,很可能遭到處罰。
於是,明輝帶著小蘭,來到了這個商業區邊緣的一條非主幹道的路邊,看看周圍人還不算少,而且還有不少地攤,在這裡逛街的人也不算少,於是,他們就在這裡開唱了。
剛剛來到這裡的時候,小蘭有些疑惑,拉了拉明輝的衣角:“大哥哥怎麼來這裡呀?外面大路邊上,不是人更多麼?在這裡的人雖然也不少,但是比外面好像少了不少,也安靜了不少呢。”
明輝有些無奈地一笑,輕聲說:“小蘭呀,這裡雖然人少,也很偏僻,但一般來說,那些城管很少會到這裡來,所以咱們在這裡比較安全。如果在外面,恐怕……恐怕……哎,真不好說……”
聽著明輝的話,小蘭有些懵懂。對她來說“城管”這個稱呼實在太抽象了,雖然,至今為止,她跟著明輝出來賣唱,已經將近有一年時間了,但不知是幸運,還是明輝“江湖經驗”比較豐富,她還從未遇到過“城管”這種生物,她又不會上網,自然不會明白那種危險。
所謂城管,就是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這類部門,也就是簡稱“城管局”所屬的執法人員們。這城管局是是中國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
其前身“城管辦”等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事業單位。
後來,城管部門逐漸納入各地方的行政編制,成為行政機構“城管局”,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職權。
城管執法,事實上,是將過去內地城市中,各政府機構所擁有的各自範疇內的城市執法職能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設施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遊等各方面,需要出動執法的事宜。
對於這種執法者,外媒也曾有所關注。
英國《泰晤士報》對城管的定義是:“中國地方執法者,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常常會捲入一些公眾衝突事件。”同樣來自英國的,名氣絲毫不下於前者的《衛報》對於城管的概念是“一些處理輕微犯罪和無序狀態的僱員。”《每日電訊報》卻認為城管是“一種警察力量。”而印度媒體則認為,城管“主要的任務就是驅趕街頭無照商販,以及檢查各類許可證。”
其實,外國人怎麼能理解“大城管”是如何威武的呢?
曾經有過這麼一句話:“給我三千城管,復我浩蕩中華!”
由此可見,城管是多麼強盛、威武的一批“英雄”啊!
不過,小蘭的這種“遺憾”即將抹平了,因為,她很快就要見識城管是如何威武的了。
但是,等她明白之後,或許,她會寧願自己繼續懵懂下去……
正當他們的演唱,達到一個比較好的狀態,吸引了不少路人圍觀聆聽之時,或許是因為周圍的人太多,無論是明輝,還是小蘭,都沒注意到,周圍的一些小商販們,產生了一陣騷動。
“快!快!收攤了!”一名賣小商品的中年婦女,十分迅速地將她的商品統統塞進一個包裡,然後扛起那個碩大的包,以和她年齡很不相稱的敏捷,瞄準一個似乎早就看好的方向,飛奔而去!
而同時,在做著相同事情的小商販,還有很多!一時間,這整條街道雞飛狗跳,就連路人彷彿也緊張了起來!正吃著雪花酪、炒冰的年輕女孩,再也顧不上那讓她們的減肥事業一再退避的美食,顧不上可能走光的危險,紛紛提著裙子四下閃避。與她們相比,那些買菜的老大媽們,卻更加熟練得多,飛速與菜販們達成協議,抓起自己已經買好的菜,以與四周的小販們不相上下的速度,飛速遁去。
但,與真正的專業人士相比,他們實在是太遜了!
看啊,威武的城管們,似乎早就料到了這一幕,整條街道,早已被他們圍得猶如鐵桶一般密不透風,幾個街口,都有一隊城管守在那任何一條可以離開的通道!
只見,在街道的兩頭,同時出現了一群穿著藏藍色制服,手中還拿著警棒或是普通的棍子,當然還有罰單,就像數十年前,不,比起數十年前,跨過鴨綠江的志願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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