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月清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十二章 【唐明皇12】,唐朝那些事兒,朝月清風,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
當然除了宋璟以外,可以請託的人還是不少,但宋璟嚴格遵守規定,將不符的人一一阻擋下來。
被擋下來的人有:皇帝本人想破例提升的老部下岐山縣長王仁琛,宋璟的自稱叔父(其實是堂叔父)候補官員宋仁超,寧王李憲(即李成器,李隆基長兄)想要提拔的候補官薛嗣先等人,最後還是回到吏部按照規範合理的調整職位。
在宋璟持續的努力下,請託的狀況幾乎完全杜絕。據史書記載,原來地方官員在秋季時派人上京朝貢的特使(駐京辦),都會攜帶大量的金銀珠寶來找門路。通常在春季返回地方之前,地方官員通常會獲得升遷;但是從開元七年以後,這樣的現象已經大幅減少,可見在吏治清明上已經得到進一步的改善。(現在政府說要停掉省市駐京辦,講了老半天也沒譜,真是今不如古啊!)
姚崇/宋璟是開元諸臣之首,兩人協助讓李隆基矯正了自高宗以來逐漸混亂的朝政與吏治,但是李隆基的野心不僅是做一個像漢文帝那樣守成愛民的君主,在國家逐漸穩定後,他開始要的更多,野心更大。另外,李隆基逐漸成熟,不幹於把大權交付在一個首相手裡,開始改變作風,找來不同背景與派系的宰相,自己加以制衡,就可以大權在握。此時,姚崇宋璟一方面年齡已大,一方面想法跟皇帝不一致,也就逐漸退出政治的一線舞臺,開元時期,就此走向了一個新的階段。
經世致用
開元八年(公元720年),宋璟的固執到了極點,這也開始給他帶來問題!
依唐律,被判決徒刑以上罪責的人,在判決結束後,審判官員需要向罪刑人及其家屬公開宣讀關於罪行的判決。如果罪責人不服判決,可以上訴。
根據這樣的規定,有很多人即使罪證確鑿,為了要有減刑或是免罪的機會,會提出上訴,本來這是很正常的事。
但宋璟對那些已經明明有罪卻還是上訴個沒完沒了的人(這邊可能有點疑義,依唐律,上訴是有標準程式的,不太可能沒完沒了的上訴,但資治通鑑確實如此記載,存疑!),非常厭惡,就把這些人移交給御史臺法辦,吩咐御史中丞李謹度說:“如果服從判決的,就不再羈押,直接服刑期滿後釋放;堅持申訴的,就一直羈押,直到服從判決為止。”總共因此而羈押了三百多人。(未完待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