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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只表示過一次。那不是深刻的感覺,不是深奧的想法,但就此事來說,那不是什麼錯事,而且不傷人。不管怎樣,她很漂亮,笑容討人喜歡。
“沒有,”我撒謊,“沒有人等我,我沒有要去見什麼人。”
“你完全沒有,wie soll ich das sagen(我該怎麼說),計劃?沒有任何打算?”
“也不能這麼說。我要寫本書,正在做研究。”
自逃獄以來,我已學到,跟人透露區域性事實——我是個作家——給了我管用又可變通的藉口。那夠含糊,當我一旦多盤桓數日或倉促離去,也不致讓人起疑;而做研究這字眼則夠籠統,讓我可以順理成章打聽我有時得查明的某些事情,例如交通、旅行和取得假證件等問題。此外,這藉口讓我得以保有某種程度的隱私:光是放話說要講講我正在進行的工作,通常就能讓想要打探我生活的人打退堂鼓,只有那些好奇到無可救藥的人才不死心。
項塔蘭 第二章(5)
我曾經是作家。在澳大利亞時,我二十出頭就在寫作了。當我婚姻破裂,失去女兒的監護權,把人生葬送在毒品、犯罪、入獄、逃獄時,我才剛出版第一部作品,正要在文壇揚名立萬。即使在逃亡中,寫作仍是我每日的習慣,仍是我例行作息的一部分。即使在利奧波德酒吧,我口袋裡仍然塞滿了草草寫在紙巾、收據和紙片上的札記。
我從未停止寫作,不管人在何處,不管處境如何,我都沒改變這習慣。初來孟買那幾個月的生活,我之所以能記得這麼清楚,就是每當我一獨處,就寫下我對那些新朋友的看法,還有跟他們交談的內容。寫作是保住我性命的功臣之一,每日將生活點滴形諸文字,天天如此訓練,如此化繁為簡,有助於我克服羞愧和隨之而來的絕望。
“哎,Scheisse(媽的),我看不出孟買有什麼好寫的?這地方一無是處,ja(對吧)。我朋友莉薩說,他們造出pits(鬼地方)這字時,心裡想的就是這裡,我覺得很貼切。可以的話,你應該去寫別的地方,像是拉賈斯坦,聽說那裡不賴。”
“她說得沒錯,林,”卡拉補充,“這裡不是印度。這裡有來自印度各地的人,但這裡不像印度。孟買是個自成一體的世界,真正的印度不在這裡。”
“不在這裡?”
“在別的地方,在光線照不到的地方。”
“我想你說得沒錯。”我答,微笑表示欣賞這措辭。“但到目前為止,我喜歡這裡。我喜歡大城市,而這裡是世界第三大城。”
“你說話的調調越來越像你的導遊,”卡拉開玩笑說,“我覺得,普拉巴克可能把你教育得太成功了。”
“我想是吧,兩個星期下來,他每天塞給我許多精確的資料。就一個七歲輟學、在孟買街上自己學會讀寫的人來說,他實在很不簡單。”
“什麼精確的資料?”烏拉問。
“嗯,例如,孟買人口官方資料是一千一百萬,但普拉布說,從事非法買賣的人更瞭解實際的人口數,他們估計有一千三百萬至一千五百萬人。而且,這裡的人每天用兩百種方言和語言在交談。兩百種,真夠嚇人!孟買就像是世界的中心。”
彷彿為了呼應這段有關語言的談話,烏拉跟卡拉說話時速度很快,且刻意用德語。莫德納示意離開,烏拉站起身,收拾錢包和香菸。這位不苟言笑的西班牙人,不發一語地離開餐桌,走向通往街上的開放式拱道。
“我找到工作了。”烏拉當著眾人說,嘟起嘴,顯得很迷人。”明天見,卡拉。十一點左右,ja?林,如果你明晚也在,也許我們能一起吃晚飯?我很期待。拜!Tschus!(再見!)”
她跟在莫德納身後出去,酒吧裡許多男人色迷迷地盯著她。狄迪耶趁機跑到別桌找幾個熟人,剩下卡拉和我。
“她不會的,你要知道。”
“不會什麼?”
“她明晚不會和你一起吃飯,那是她的一貫作風。”
“我知道。”我咧嘴而笑。
“你喜歡她,是不是?”
“是啊,我喜歡。怎樣,你覺得很有趣?”
“從某方面來看是。她也喜歡你。”
她停住不語,我想她是打算解釋她的觀點,沒想到她再度開口時,卻改變了話題。
“她給了你一些錢,美金。她用德語跟我說了,以免莫德納知道。你應該把錢給我,她會在明天十一點時找我拿。”
“好,現在就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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