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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是個了不起的國家,因此我們才會再來。但他們與我們不一樣。他們……唉,他們認為就該這樣。總而言之,你該殺他們價。”
房價的事,他說的的確沒錯。我們本可以一天省個一、兩塊美金。為了節省開支,本來就該討價還價。在印度,大部分時候,就該這樣做事,才精明,才討人喜歡。
但他也不全部是對的。在接下來幾年裡,那位經理阿南德和我成為好友。第一天見到他,我就信任他,沒有殺價,我沒有想從他身上榨錢,我憑著直覺行事,尊敬他且打算喜歡他。因為這些原因,我贏得他的喜愛。他不只一次告訴我這事。他和我們一樣知道,要三個外國人付六塊美金,無關痛癢。這飯店的老闆規定,每間房一天要價四美金。那價錢是他們的底線,多出來的一、兩塊美金,就是阿南德和他三名服務客房的下屬一天的工資來源。外籍遊客殺價,省個微不足道的一、兩美元,卻讓他少賺一天的錢,也讓遊客失去和他結為朋友的機會。
在與印度人打交道時,有個簡單而令人吃驚的道理,那就是按照感覺行事,比按照理智更為明智。在這世上,沒有哪個地方這麼切合這個道理。
那時候,在孟買的第一個晚上,閉眼躺在黑暗而寂靜的房間裡時,我還不懂這道理。我憑直覺行事,心想幸運之神一定會再度眷顧我。我不知道自己已經愛上那女人、那城市。在笑意從我嘴唇消失前,我迷迷糊糊地進入無夢的酣睡中。
項塔蘭 第二章(1)
她一如平常時間走進利奧波德,在我附近的桌旁停下,跟朋友講起話,這個時候,我再度思索著該用什麼言語,形容她綠色眼睛所散發出的葉狀光輝。我想起葉子和蛋白石,想起島嶼周邊海域溫暖的淺水區。但卡拉眼中那靈動的翠綠色更為柔和,更加溫柔,且被瞳孔周圍如向日葵的金色光芒照得熠熠生輝。最後我終於找到那顏色,在自然界中找到與她美麗眼眸完美匹配的綠,但那已是在利奧波德那晚之後好幾個月的事了。奇怪而令人費解的是,我竟然沒告訴她。如今,我真悔恨,悔恨當初沒告訴她。
過去的事永遠映照在兩面鏡子上:一面是明鏡,映照已說過的話、已做過的事;一面是暗鏡,映照許許多多未做的事或未說的話。如今我後悔沒在一開始時,沒在認識她的頭幾個星期時,甚至沒在那個晚上就告訴她……我喜歡她。
與她有關的事物,我無一不喜歡。我喜歡她以瑞士腔美語唱出的赫爾維西亞歌曲,喜歡她惱怒時,以拇指和食指將頭髮慢慢推到後面的樣子。我喜歡她聊天時的犀利聰慧,經過所喜歡的人或坐在他們旁邊時,她自在、輕柔觸碰他們的樣子。我喜歡她允許我目不轉睛地凝視她,直到她覺得不自在,卻仍面露微笑以淡化尷尬,而不將目光移開的樣子。
她以那眼神直視世界,以那目光壓倒世界,我喜歡她這一點,因為那時候我不喜歡這世界。這世界欲置我於死地或捉我入牢籠。這世界想把我捉回我逃脫的那所監獄,在那裡,那些穿著獄警制服、領薪水做正事的傢伙,曾把我拴在牆上踢,直到我斷了骨頭。或許這世界這樣做,有正當的理由。或許那是我應得的。但有人說,壓制反而讓某些男人心生反抗,而我一生時時刻刻都在反抗這世界。
這世界和我格格不入,在初認識的頭幾個月裡,卡拉這麼告訴我。她說,這世界一直想讓我重新歸順,但徒勞無功。我想我完全不是那種寬容的人。而從一開始,我就在她身上看到這種特質。從第一分鐘開始我就知道她跟我多麼相似。我知道她有著近乎殘暴的決心,有著近乎殘酷的勇氣,有著極度渴望人愛的孤單。我全知道,但我一句話也沒說。我沒告訴她我有多喜歡她。逃獄後最開始幾年,我變得麻木,人生的種種苦難轟得我身心俱疲。我的心走過無聲的深淵。沒有人、沒有東西能傷我;沒有人、沒有東西能讓我快樂。我變得堅強,但對男人來說,這大概是最悲哀的事。
“你快變成這裡的常客了。”她揶揄道,在我桌邊坐下時,用手弄亂我的頭髮。
我喜歡她這樣,那意味著她對我已有精確的觀察,她知道我不會生氣。那時候我三十歲,長得醜,比一般人高,厚胸寬肩臂膀粗。很少有人弄亂我的頭髮。
“是啊,我想是。”
“你又跟著普拉巴克四處遊玩了?今天去了哪裡?”
“他帶我去象島看洞穴。”
“很漂亮的地方。”她低聲說,眼睛望著我,但另有心事。“有機會的話,應該去這個邦的北部,像是阿旃陀洞窟、艾羅拉洞窟去看看。我在阿旃陀的其中一個洞窟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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