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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們的家丁、門客們一用,以組成一支虎狼之師。如果同意呢,明天午時就讓你們的家丁到午門外集合,如果不同意呢,喝完這杯茶大家就請各自回家繼續享受榮華富貴吧!”

短短几句話,使得那些奴才們無不膽戰心驚,如果借家丁給孝莊,就可以使孝莊欠他們一個人情,以便今後撈取更大的恩惠,如果不借,不但城破之後富貴不保,而且很可能因此激怒孝莊,也許等不到叛軍破城,喝完茶之後就會面臨被抄家之禍。在權衡利弊之後,大家齊聲應允,把家丁們派出去交由周培公和圖海指揮,大破察哈爾王,從而為穩定局勢發揮了重要作用。

薪不盡,火不滅

蒲松齡的小說《狼》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有個屠戶天晚回家,擔子裡的肉已經賣完了,只剩下一些骨頭。路上遇到兩隻狼,緊隨著屠戶走了很遠。屠戶害怕了,拿起一塊骨頭扔過去。一隻狼得到骨頭停下了,另一隻狼仍然跟著。屠戶又拿起一塊骨頭扔過去,後得到骨頭的那隻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頭的那隻狼吃完了剛才扔給他的骨頭又跟上來。如此反覆數次,擔子裡的骨頭已經扔完了,可兩隻狼仍然像原來一樣一起追趕。屠戶很窘迫,恐怕前後一起受到狼的攻擊。看見野地裡有一個打麥場,場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麥場裡,覆蓋成小山似的。屠戶於是奔過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擔子拿起屠刀。兩隻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著屠戶。過了一會兒,一隻狼徑直走開,另一隻狼像狗似地蹲坐在前面。時間長了,那隻狼的眼睛似乎閉上了,神情悠閒得很。屠戶突然跳起來,用刀劈狼的腦袋,又連砍幾刀把狼殺死。屠戶正要上路,轉到柴草堆後面一看,只見另一隻狼正在柴草堆裡打洞,想要鑽過去從背後對屠戶進行攻擊。狼的身子已經鑽進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戶從後面砍斷了狼的後腿,也把狼殺死。屠戶到現在才明白,原來前面的那隻狼假裝睡覺,是用來迷惑自己的呀!

第二章 相生相剋(4)

俗話說,人心不足蛇吞象,說的是人的願望永無止境。就像蒲松齡小說中的狼一樣,人越是因為害怕而投以骨頭,狼就越是貪得無厭,這是大恩損威的根源所在。

在戰國七雄中,齊、楚、燕、韓、趙、魏六國為什麼最後會讓秦國統統收拾掉?如果說秦國是狼的話,六國以地事秦就等於是投狼以骨頭!蘇洵在《六國論》中說:“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說的是對於貪得無厭的人不可總是一味施恩從而喪失威勢的道理。

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命題,是探討狗咬不咬人的問題。狗在面對一個人的時候,它心裡有兩種情緒:一是恐懼,二是憤怒。恐懼那是因為人可以給它骨頭也可以收回已經給它的骨頭,甚至還可能用打狗棍把它驅逐出門讓它成為野狗而永遠得不到骨頭;憤怒那是因為人對狗太過驕縱,只知道給骨頭、不知道收回骨頭,於是,當狗的過分要求得不到滿足時,它就會對主人產生憤怒。當憤怒多於恐懼的時候,狗就會咬人;當恐懼大大多於憤怒的時候,狗就會向主人搖尾巴或夾著尾巴溜掉;當憤怒和恐懼旗鼓相當的時候,它就會呲著牙和人對峙。

也許,把被管理者比作狗有些不敬,但話糙理不糙。我要說的是,作為一個合格的管理者,既不能讓狗溜掉,也不能讓它撲上來咬人,而應該讓它對人永遠心存敬畏、忠誠地為人看家守院。

春秋末年,周王孱弱、禮崩樂壞。一次,周平王準備免去鄭莊公朝庭卿士的職務,打算讓虢公忌父取而代之。不想這事走漏了風聲,於是鄭莊公跑到周平王面前以辭職為名相要挾,周平王不但沒借機揚威,反而把自己的兒子太子狐送到鄭國做抵押,以此保證不免鄭莊公的卿士之職。太子做人質,這在中國歷史上是開天闢地以來的第一次,使得周王朝的權威和臉面蕩然無存。而鄭莊公以臣子而質壓君主的兒子,與狗咬人又有何異?

那麼,鄭莊公為什麼敢於質押太子作人質呢?根本原因是周天子由於分封諸侯以後造成了分權,而分權以後又缺乏收回權力(被管理者既得恩惠)的魄力和手段。不僅周天子如此,在隨後的歷朝歷代幾乎都出現了分權導致尾大不掉、天下大亂的局面。

�漢朝由於向同姓王分權,建立了各自為政、實力不可小覷的藩國,結果造成了七王之亂;

�西晉出現了八王之亂;

�南北朝時期皇帝向士族分權,結果出現了“莊園政治”,士族不但有錢而且有兵;

�東晉時桓氏家族盤踞長江中游一帶,桓溫數度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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