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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的地方找到的,牙齒也缺了幾顆,腦漿倒是規規矩矩堆在破裂的腦殼裡,好像一碗隔夜發黴的豆腐腦。
這是二龍,我知道他有一顆臼齒換了假牙,它就在那兒。
第二次想要吐了。
他的身體在離開兩三米的地方找到。這冬瓜一樣的玩意兒被妥當地料理了一番,肚皮被人從肚臍硬生生扯開,所有臟器一點都沒有留下,現在空空蕩蕩癟下去一塊,我仔細地搜尋了半天,所有內臟都被挖空,只剩下一堆爛糊糊的脂肪……被挖出的東西林林總總擺滿整個房間,我在臺燈上找到了半塊肝、在床頭找到了心臟、在書桌下找到了臭醺醺的胃,這兒彷彿開了個人體器官展覽。
好不容易找齊的四肢更是奇怪,好像受了古代的凌遲處死,肌肉和脂肪都被剔淨,只剩下細長的骨頭。可是殺人者的技術並不高明,骨架之間還留著不少筋腱和肉絲,一須一須地掛下來。手掌也啃得很不乾淨。
等等!啃——對了,看樣子就好像是被野獸啃過一樣,就連肚皮被開啟的方式也不像出自人類之手,殺人的東西根本沒有用利器,而是直接用爪子或者別的什麼暴力的手段撕開,所以肚子上的傷痕才會呈現那麼不規則的痕跡。
這很像老虎或者別的大型猛獸的攻擊痕跡,不過野獸不會這麼暴虐。殺人者是個變態。
問題在於為什麼二龍沒有叫喚。雖然是過年,但宿舍樓裡好歹還有幾個同事在。如果殺人者慢慢將他虐殺的話,他應該來得急叫喚才是。
我很快找到了答案——在他的左乳下方,有一個小洞。和身體其他部分看來恐怖但毫無效率的攻擊造成的傷痕不同,刺出這個小洞的攻擊絕對迅急如電,兇猛似雷。殺人者用某種並不鋒利但堅硬的東西從這裡穿過肋骨,直插心臟,隨後在心臟同樣位置找到的刺孔證實了我的猜測。他很可能同時扯開了二龍的喉嚨,使二龍無法叫出聲音,接著便可以在二龍身上盡情揮灑那變態的激情。
絕對是個高手,可是為什麼要在這裡,殺死這麼個小人物?像這樣的變態可不是那種深夜在小巷裡遊蕩,伺機強姦婦女的傢伙可以相提並論的。他必定有著強健得不可思議的體魄和驚人的殺氣,這樣的人我只要看上一眼就不會忘記。我敢保證公司裡沒有一個人有這樣的能力。
我站起身,把粘在身上的碎肉一一摘除,嘆了口氣準備報警,這時候才發覺身上的衣服已經被血給溼透了。我想殺人者也一定遇到了這個問題,可他並沒有在屋外留下血跡。也許他穿了全套塑膠雨衣和雨鞋,幹完活兒之後便放進包裡帶走,這說明他準備妥當,絕非無的放矢。
打量四周,確實沒有一枚腳印,唯有二龍身邊有一灘淡綠色的液體,用手一抹,粘呼呼的,上面還沾著一條碎布。
好像是衣服的碎片,但不像是二龍的,這是外衣的碎片,沒道理二龍睡覺還穿著外衣的。
那就是和兇手打鬥時撕下來的?
我正思考著,房門突然被推開,初升的太陽放射出萬道金光,將房間裡的一切照得纖毫畢現,無所遁形。
我聽到身後的人明顯地倒吸了一口冷氣,然後用盡所有力氣大叫起來。
“殺了人咧——”
我的頭皮開始一陣一陣發麻。
第三節 迷霧重重
訊問室裡永遠都亮著一盞兩百瓦的日光燈,永遠都坐著兩個板著臉的警察,永遠都問我一些我已經回答了一百八十遍的問題。自被人發現和二龍的屍體在同一個房間之後,我已經在拘留所裡待了六天。案情毫無進展,唯一變化的是日光燈上飛蛾的數量,隨著春天的到來,蛾子越來越多。今天比昨天多了兩隻,統共有七隻。
我被特別優待,大概是那種殺人手法太駭人的緣故吧,從被抓住直到現在,就一直戴著手銬,有時候還要栓在旁邊的鐵欄杆上,每天的飯都給我放在地上,讓我像狗一樣舔吃。至於屙尿拉屎,全用一隻小小的馬桶解決,有時候不小心撒到外面,少不得換來一頓毒打。
必須承認,科技在七年時間裡飛速發展。舉例而言,現在的警棍上都有一顆一顆突起的硬橡膠刺,好像狼牙棒一樣;還有一種像是牙科醫生使用的小鉗子,專門用來鉗人腋窩底下的軟肉,傷口幾乎看不見,但卻著實疼得厲害。還有幾種快速癒合各種傷口的藥劑,可以叫一個就快被打死的人,外表上光滑得好像瓷器一樣,這使得人民警察們更加無所顧忌,特別是像在對付我這種毫無人性和危險性的變態人渣的時候。
——不過我覺得這種藥純粹多此一舉,這裡是大漢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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