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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月不能決定人選。在現實考慮下,朝野“立法委員”經過協商,達成一項共識決定,國民黨9席,民進黨7席,###4席,無黨籍1席。
然而,即使抽籤決定,也不能避免金權交換,未抽中者可以花錢買籤,而抽中者可以高價出售。其中,原未抽中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何智輝、羅明才與王令麟三人與抽取的三人交換,終於得以入主“財政委員會”。據說1席“財政委員會委員”的價碼達到500萬元。在21位財政委員中,許多人有顯赫的企業或財團背景。如林宏宗是宏總建設集團的董事長;楊文欣是長億集團的重要代表;何智輝是欣欣大眾公司副董事長,妻子王素筠是嘉畜公司董事長(均是華隆集團的代表);王令麟是力霸集團的代表(任遠東倉儲公司董事長,力霸公司董事,也是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副主委,負責督導財經政策);謝章捷是員林信用合作社的前任監事主席與多家企業負責人(妻舅黃上揚是前任員林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醫生出身的林耀興,岳父廖泉裕是臺灣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妻舅廖信傑是一家環保工程公司總經理。儘管“財政委員會”也有民進黨與###成員,但在有1/3委員出席就可開會達成決議的情況下,以國民黨為主的“立法院”是島內###與金權交易的重要場所“財政委員會”就有權掌握審查大權,可為特定利益集團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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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進入民意機構(2)
在財團商人參政問政問題上,由於國民黨是執政黨,這些具有財團企業背景的“立法委員”大多為國民黨成員,部分無黨籍成員也是國民黨的盟友,從而主導“立法院”的運作與法案審議,因此民眾對商人參政的批判與不滿自然全部投射在國民黨執政當局者身上,給社會留下國民黨黑金政治與腐敗的形象。相反,本來就沒有什麼黨產的在野民進黨,抓住國民黨腐敗的弱點,大加批判與揭露,將自己標榜為清廉的政黨,贏得民眾的好感,強化了民眾對國民黨的失望與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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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結牟利高招(1)
財團法人是一種非營利組織與機構,主要是從事社會公益事業,因而享有不繳所得稅等優惠待遇。過去也確實發揮“濟弱扶貧”的社會功能,造福社會,但在利益至上、官商勾結的臺灣,各種財團法人組織卻已完全變質,成為政客與財團的節稅管道與地方派系的集聚點,淪為政治獻金的“白手套”,變成政商結合的大本營,官商利益輸送的天堂,也成為在野黨反擊國民黨的有力武器。
臺灣財團法人機構特別多,成為臺灣社會結構一個特別重要的組成部分。據臺灣“財政部”調查統計,到1997年,登記在案的財團法人超過4000個,涉及教育、文化、科技、醫療、環保、宗教、休閒娛樂、經濟等各個領域,具有重要的社會功能。其中,基金會則是最普遍的財團法人機構。據統計,到1998年初,臺灣約有2000個左右的基金會。在各種基金會中,以文教基金會最多,多半是辦理獎學金、贊助或舉辦文化性與公益活動。基金會的經費來源不一,有來自大財團的,有來自個人捐款的,也有來自政府或公營企業的。據1994年的一項調查,臺灣基金會的經濟來源,由非官方、非特定企業支持者佔62�8%;由特定企業支持者佔24%;企業與官方共同支持者佔10%;由官方支持者佔3�2%。
由於財團法人機構依法可免本身所得稅與附屬機構所得稅,還可透過各種手段節稅、逃稅,甚至進行利益輸送,因此大財團、大企業與高官紛紛設立財團法人組織。一些財團法人與營利機構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只因登記為財團法人而得到免稅待遇,而對實際營利所得卻不能有效監督。像圓山大飯店、中興工程顧問社、“中華顧問工程公司”、國泰醫院、長庚醫院、新光醫院等,其營業額龐大,卻因為屬於財團法人,不以贏利為目標,而免繳所得稅。
其實,財團法人與各種公益事業免稅範圍甚廣。如財團法人捐贈可以扣除繳稅;捐贈財團法人土地可免徵土地增值稅;捐贈或遺贈財團法人的財產皆不列入遺贈財產總額,可以少繳遺贈稅;財團法人辦理慈善標售或義賣貨物或舉辦義演,可免繳營業稅;財團法人辦理收費的娛樂活動可免繳娛樂稅等等,所以財團法人常常成為企業與大財團逃稅或掩護不正當支出的工具。
財團法人利益輸送最普遍的做法就是所謂的“五鬼搬運”。一些公益事業或政府機關先捐資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再由財團法人基金會轉投資設立新公司,將財團法人的所得利益再轉送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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