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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想從誰身上輕易撈到好處。誰能再說得清楚,愛情是什麼?

魏微: 把錢和男女關係放在一塊說事,會讓人聯想起娼妓,但是往深處想一想,或許現代女人在潛意識裡都有做娼妓的心理,就像上述故事裡的那個女孩子,她和老外上了床,她的期待底線應該是,至少這個老外能對她好一點,給她買幾件衣服,請她吃兩頓像樣的西餐……這樣算下來,她透過上床得到的隱形收入也相當於一兩次賣淫。可是老外或許會反過來想,我找上你,正是為了省下這筆嫖娼費。

現代人多不相信愛情,男人以為找良家婦女不如找娼妓來得利索,付了錢,拍拍屁股就能走人。其實這想法很吃虧,從經濟考慮,也有不付錢就能得到娼婦般服務的,況且有文化,有情調,上床之前喝點紅酒,把燈光弄得很幽暗,聽古典音樂,跳兩支曲子……如上述故事裡的那個老外;若是這女人愛上你,她倒貼錢也未可知。

良家婦女和娼妓的不同在於,同樣是為了錢,娼妓是說在明處的,良家婦女則不能說,所以上述那個女孩子難免會覺得這個床她是白上了,很吃虧。

荊歌: 魏微這麼一說,也許戀愛中的男女就人人自危了。在與異性的交往中,會不會時刻這麼自問:我這是嫖客行為嗎?她這是妓女心理嗎?甚至夫妻之間,今天做了,妻子會想,這該死的又省了幾百塊;丈夫把工資上交給妻子的時候,丈夫會想,孃的,這麼貴的臺費呀!

魏微: 婚姻是長期的賣淫。

戴來:當然,女人往往會在下意識裡用金錢來衡量和分析感情,但反過來說,男人也會從金錢的角度去猜疑女人的感情。而真正的愛和性應該是和金錢剝離的,超脫於物質之外的。

朱文穎:關於兩性關係,現在我特別同意一個看法。說慢慢的年齡大了以後,發現男女之間不是誰把誰怎麼了,其實是大物種下面的兩個物種。是生理上的問題。打個比方,比如說女人是貓,男人應該是狗。很多性別之間的衝突,只是一男一女對世界的兩種看法,兩種處理方式,而造成的一種誤會。貓愛吃魚,狗呢,愛啃骨頭。你不能要求貓和狗談戀愛以後,貓變得愛啃骨頭,或者狗變得愛吃魚。即便它們一時半會兒可能會有錯位的幻覺,但談戀愛時的貓仍然是貓,談戀愛時的狗仍然是狗。

荊歌: 今天的談話,可以說把男人放置到了一個十分尷尬的境地。面對五位女作家的犀利談鋒,我深切地感受到自己作為一個男人的勢單力薄。好像是一次進入女權社會的生動模擬。就我個人而言,對自己喜歡的女人,比方妻子,是覺得花再多的錢也是值得的。但我絕對做不到像金仁順提到的那個香港男演員一樣,為寵老婆而破產。即使我願意,我老婆也不會允許。結婚之後,金錢已經基本是夫妻雙方所共有。我們今天討論的,大體是婚前的情況。透過討論,我也相信,那個老外,確實有裝傻賣傻利用美國文化來省錢的嫌疑。但是,我們同時也不能排除,其中確實存在著文化差異的問題。要是這女孩愛上的是一箇中國人,在上床之後,中國小夥子就是臉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以任何藉口來逃避埋單,更不用說還要向女孩收授課費了。嫁漢隨漢,穿衣吃飯,這在中國是天經地義的。因此我想在涉外婚戀這一頭,我國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以保證我國公民的正當權益。比方說,老外與我國姑娘上過床,吃飯還不肯埋單的話,就應該課以罰款。性質嚴重的,還應刑事拘留,甚至驅逐出境。當然本國公民之間的類似情況,則不適用此法律,因為是人民內部矛盾,有話好說。

本期嘉賓

洪治綱

評論家。1965年生。文學碩士。主要著作有《零度疼痛》、《永遠的質疑》等4部。先後獲首屆馮牧文學獎·青年批評家獎、第八屆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優秀成果獎、《當代作家評論》優秀評論獎等。現供職於浙江省作家協會。一級作家。

施戰軍

評論家。1966年生。文學博士。著有《世紀末夜晚的手寫》、《碎時光》等,現為山東大學文學院教授。

葛紅兵

評論家。1968年生。文學博士。著有長篇小說《我的N種生活》、散文集《人為與人言》、《橫眼豎看》等17種,有多卷本《葛紅兵文集》,另長篇小說新作《沙床》即將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現為上海大學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訪問研究員。

盛可以

女。小說家。七十年代出生。2002年開始小說創作。著有長篇小說《水乳》、《火宅》、《活下去》,短篇小說集《誰侵佔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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