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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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了,找到他,深更半夜,黑燈瞎火,他拉著板車把病人送到醫院去;遇到村裡誰家辦喪事,挖墓坑、抬棺材,這些別人忌諱做的事,他都樂意去做。尤其是給死人淨身子、穿壽衣這些事,別人惟恐避之不及,他卻不怕髒,不怕傳染病,毫不猶豫地去做……
敬母家規
劉百義不僅百般呵護、尊重自己的盲妻,而且還要求子女要孝順盲母。
劉芳豔給我們講了父親制定的一條家規:
還是我小的時候。一次吃中午飯——那時候,我們那個地方比較窮的人家一天只吃兩餐飯,中午是最重要的一餐——父親回來稍微晚一些,我和哥哥等不及,先添上飯,自個兒吃起來了,這一頓飯菜,媽媽在青菜裡放了難得的幾片肉,我們很長時間都沒有見到葷菜了,我和哥哥忍不住把青菜裡的肉片快要挑光了。父親回來看到母親坐在一邊,我們卻在狼吞虎嚥。父親的臉色陡然變了,很生氣,坐在那兒,也不說話,飯也不吃。等媽媽把飯吃完了,父親才對我們說:我們訂一條家規,你媽媽看不見,以後吃飯,要給你媽媽先添飯,讓她先吃,我們再吃。當時,我和哥哥很不情願地接受了這條規矩,但慢慢長大後,我們就心甘情願地這樣做了,每次吃飯都是給母親先盛上飯,隨後才是我和哥哥,最後才輪到父親。
現在我理解了當時父親的心情。父親很愛我們,一心為著我們好,希望我們吃得好、穿得好,貧困卻讓他無力滿足我們的需要,他心裡很難受,但他的盲妻,我們的母親,特別需要有人照顧,他擔心如果他先母親離開我們,我們丟下母親不管,這又病又瞎的人怎麼活下去呢?如果父親在天有靈,我要告訴他,就是我再苦再累也不會捨得丟下我的母親。
村裡的人,如果嫌棄侮辱母親,父親會惱羞成怒地跟人急。我上學後,有人說我母親是瞎子,我就決不放過他,我覺得這不僅僅是在維護母親,也是在維護我家的尊嚴。
嚴詞家訓
劉芳豔還給我們講了同哥哥一起遭到父親嚴厲訓斥的一件事:
父親最不放心的是母親在家“燒鍋”(當地把燒飯叫燒鍋),一是怕母親被火燒傷,二是怕母親看不見容易失火。但父親在地裡忙,母親就在家練出了一手“燒鍋”的絕活。她是用嗅覺、聽覺、觸覺,去反覆熟悉東西的位置,比如她在灶臺邊,就知道貯水的水缸在離灶臺三步遠的地方,油鹽醬醋擺放的位置,她一伸手,保準不會抓錯,擀麵皮、炒菜、添柴火,每樣都能做得利利索索,乾乾淨淨。儘管這樣,但時常還是發生一些意外。
一次,母親燒鍋時,灶堂裡的火星濺出來,燒著了灶旁的一隻破籮筐,籮筐是用來裝雜物的,修修補補已經不像樣了,可母親竟像護寶似的,用雙手去撲打火苗。此時,我和哥哥正在外面同小朋友們一起玩。父親回來後,看到母親的雙手被火燒得不成樣子,臉上燒得起了小水皰,頭髮也燒焦了許多。父親心疼地把母親抱進房裡,找出一些土藥給母親敷上。隨後他把我們兄妹倆叫到母親的床前,發狠地把我們訓斥了一通:你們只曉得玩,不曉得照顧媽媽,下次媽媽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決饒不了你們!
這一次,我最深地意識到,我的盲眼媽媽是多麼需要人細心的照料啊!可是我卻一直還在享受著媽媽艱難的服侍,不由得淚流滿面。
在劉芳豔父親生前留下的記事本上,在劉芳豔哥哥的日記本上,在劉芳豔自己的日記本上,扉頁上都認認真真寫有這樣四句話:“先祖樹德,共事以重;父母生養,恩深如海。”據劉芳豔說,這是他們家祖傳下來的家訓,父親要求兄妹倆牢牢記住。
以手當箸
我們第一次採訪劉芳豔時,剛剛落座,就忍不住感慨地說:“你千里迢迢帶著母親來求學,真不容易啊!”沒想到一句話,已讓她泣不成聲。
她激動地說:“你們能夠想到嗎?我媽媽把我們兄妹養育長大有多麼不容易,她是用手指把我們喂大的呀!我會永遠牽著媽媽的手不放下,我走到哪裡,就把媽媽帶到哪裡。”說著,她把一直握著的母親的手舉起來給我們看。在我們採訪的三個多小時裡,劉芳豔一直握著、摩挲著母親的手,沒有放鬆過。
小芳豔斷奶後可以吃飯菜了,但母親用筷子或者湯匙總是喂不進她嘴裡去,不是把飯菜弄灑了,就是喂到她的鼻子或眼睛上,還常常燙著她。怎麼辦?母親只好把雙手反覆洗淨,用手指當筷子,一口一口地喂她。夏天飯菜涼一點不要緊,冬天母親又怕飯菜冷了涼著孩子,就趁熱喂她,母親的手指常常被燙得發紅。
小芳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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