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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一個人,僅次於你媽!

男人也不傻,他們很清楚地明白,你在他們身上越流連,投資越大,就越捨不得離去,權當是多一個保姆。男人就算不愛一個女人,也會貪戀她的溫柔,她的好,時時將她使喚的。

如此,傻女人又以為自己有存在價值了。

女人神經質,情緒捉摸不定,前一分鐘還在笑,後一分鐘也許會摔東西,像王朔筆下的杜梅,將自己的丈夫方言綁起來,謂之愛的禁錮。

女人喜歡把精力放在感情上,能把一段感情像玩魔方一樣顛來倒去地把玩,耐心十足,興致勃勃,總想從中收穫天長地久。

而男人根本沒有耐心守著一個女人。他們懷裡抱著環肥,眼神痴痴投向燕瘦,恨不得自己搖身變成韋小寶,沒有人想做郭靖,也覺得黃藥師很奇怪。

男人是講邏輯的,而女人講究感覺。邏輯可以推理,有一定規律性;感覺則天馬行空,陰晴不定。

男人搞不清女人的反覆與善變。如果沒有預兆,沒有原因,要想費力搞懂女人,其難度不亞於搞懂風雲變幻的股市。搞懂女人的下場就是自己也變得神經兮兮,而搞懂股市倒可以小撈一票。

其實女人也不瞭解自己,她們在感情上天生就是莫名其妙的七十二變。

說到變,就可以總結出男女區別了。

男人的變,是對著不同的女人七十二變。

女人的變,是對著同一個男人七十二變。

捧著愛情餘灰

有個日本小說裡說,女人看到一種盒飯,知道自己喜歡的男人愛吃,就買了一份,打車送去另一城市。到了男人門口,交給他,盒飯還是熱的,轉身走了。

就這麼一個故事,把我看感傷了。我知道自己也會這樣做的,捧著愛情的餘灰,心懷絕望地去見他。愚蠢的女人,愚蠢到只是想討好那個他,而不顧自己心裡的疼。

古來女人都愚蠢,掉進了愛情裡就失掉智商,把自己燃燒成灰。明知道對方已經決意結束了,女人還在這端糾纏至死。忘不掉,就是忘不掉,放不下,就是放不下。除非這肉身死了,除非是這樣,才能絕了心念。

當然男人也有痴情的,但總體來說,男人不會將這個姿勢做得那樣淒涼。男人最多像方鴻漸那樣,在唐曉芙樓下站半個雨夜,感冒之後,再去別處展開新人生。男人傷口痊癒的速度永遠快於女人,因為他們有事業這個強大的理由。

而女人,愛情就是她要花畢生精力經營的事業。為情自殺的大多是女人。女人為某個男人死,到底是能博來同情,比如翁美玲,都嘆她痴情,可惜,那般紅顏薄命。

男人一旦傷透了心,只會變狠,變壞,然後理直氣壯地墮落。很少有男人會為一個女人誤了終生,即便痴心如徐志摩,照樣在數年後精神抖擻地愛上陸小曼。

男人如果為情自殺,千萬不能成為既定事實,不然墓誌銘不夠光彩,所以周潤發為陳玉蓮自殺,黎明為舒淇自殺,通通都要救活。

這樣的千夫所指,連湯鎮業都不勝負荷,終成一生陰影,何況陳玉蓮、舒淇這樣的弱質女流?

女人在愛情方面比男人要傻很多,像張愛玲,縱然決定與胡蘭成分手,還是要巴巴地寄上分手費,要知道,那筆鉅款是當時工薪階層的十年薪水。而胡蘭成這樣的男人不會將錢退回去,他會一分一分地花掉愛情餘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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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攜男人

提攜男人不是一件聰明事,提成功了,你就成了他的恩人。他雖然感激你,但同時面對你也有一份難以釋懷的壓力,生怕你時時翻舊帳,多多少少令他折了威風。

男人是喜歡照顧女人的,也有保護弱小的天性,可你既然提攜了他,你這個姿勢很強悍,他對你更多的就只是敬畏。你為他付出良多,希望他有朝一日出人頭地,你自然與有榮焉。可惜,他成功與否,都不會因為曾經受了你的恩,而隸屬於你。

你的存在,只是證明了當初他曾經多麼不得意,甚至落魄。男人通常在飛黃騰達時不會去憶苦思甜。他如果有良心,也就把你當成一尊佛供奉起來,但他不會給你愛情,你提攜過他,你是他心中的一片陰影。

他如果良心欠奉,那麼,你就只能哭天搶地了——他視你的投資為理所當然,受了你的好,然後還沒咀嚼出你到底有多麼好。換言之,他不懂得感激兩字怎麼寫,他和你裝糊塗,打太極。

唉,這樣的結果也不是最慘的,還有更黑的:如果恩將仇報呢?如果反咬一口呢?如果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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