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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住,一是要等合同到期,二來也還要重新裝修,卻是一下都侷促了起來。

“這算什麼公平?”在她說要離婚的時候,她媽媽先是完全反對,待見說不動,就開始說她傻了,“他犯的錯,沒讓他淨身出戶就好了,還公平?憑什麼公平!現在那房子他們還住著?讓他們搬出來啊。”

提前還貸、改房產證都不是說做立刻就能做的,都要走流程。

在這之前,就不好把房子租出去,畢竟產權會有變更。

而因為他們鬧離婚,吳家夫妻都過來了,天寒地凍,總不能讓他們住外面,就是她搬出來了。

“他們要是以後就不搬了怎麼辦!就算說是大象的房子,大象還能找他親爹要錢?”

“媽媽,不要把人想的那麼不堪。”她嘆氣。

“你傻啊!你傻啊!”她媽媽對著她大叫,而她沒有再說什麼。

她媽媽說的事情是完全有可能發生的,吳鈞真要一直住在那個房子她又能如何?說給大象房租,給上一年、兩年,三五年之後不給了,她有什麼辦法嗎?對簿公堂?

雖然她說不要把人想的那麼不堪,但她也知道,當不堪起來,是能突破底線的。

只是,她也只能如此了。

她沒有心力再更進一步了。

十年夫妻,一朝分離,那就是鮮血淋漓。

他們一起走過的路,一起坐過的車,一起吃過的飯。

很多次,她都後悔了,想跑回去,找到吳鈞,告訴他,他們繼續好好過日子。

但最終,她都剋制了自己。

不是一二十歲的小女生,分分離離,分上一百次手,還能愛得死去活來。

他們這次分了一次,就是動了元氣,就算再合到一起,那裂痕也是永久的了。

只是不免迷茫,她不想活的將就,可現在,又是什麼呢?

到底沒有叫上車,她想了一下,決定走回去,好像也不是太遠。

她從那個房子搬出來,也沒心思找房子,就在雲騰附近找了個酒店,雖然沒有評星,卻是個網紅店,衛生床品都很可以,談上一個協議價,一個月下來也就是大幾千,並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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