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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幾百上千本。
實在是原主的記憶力才好了,記得書籍十分龐大廣泛,什麼內容都有。只是知道他有這個能力的人只有原主自己,可就算是這樣也沒逃脫開算計,還是被趕出了侯府。
幸好原主博覽群書,連侯府中一些古籍的內容也都記了下來,現在全便宜了衛樂,這些東西可是傳家之寶。真正的書香門第靠的是什麼?不就是書籍嗎?他相信只要家中孩子好生教養,有著這些書籍,總有一天會發揚光大的。
要知道古代書籍刊印是很麻煩的,好多書籍流傳都不廣,只有少數人家才有。現在只要他把腦中的書籍都默寫出來,一分錢都不用花,所以衛樂這個便宜是撿大了。
就連四書五經衛樂也默了,反正這東西以後也可以給孩子學習,趁著現在原主的記憶沒有消失,趕緊把它們默寫出來,完全變成自己的才是正事。
這樣一來,衛樂每天的時間就很緊了,還要抽空去縣城把訂的衣服棉被等物品拉回來,忙的他團團轉不說,銀子也花了不少<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主要是他買了許多的紙墨,甚至上好的紙墨他都買了一些,專門用來默寫那些古籍的。
衛樂按照書籍的貴重,把最好的先默寫出來,然後是次等的,最後是才是常見的。筆不離手的後果就是,衛樂的字更好了。
他寫的認真,從一開始仿照原主的字跡,到現在有了一絲自己的風骨。衛樂很滿意,原主的學識都在,他能看得出字跡好壞。
當然衛樂在忙碌的時候,還不忘進山捕獵。仔細請教過村中的獵人後,衛樂在一些小動物們常去喝水的地方下了幾個套子,比起獵人們的套子,他的要複雜一些,而且保證獵物們踩進去就不要想人掙脫。
衛樂在陷阱上面做了一層偽裝,又在旁邊做了記號,提醒其他的獵人或是進山的村民們小心,這裡有陷阱,他只是想打獵,可不是想害人。
衛樂下的陷阱很隱秘,位置也挑得好,三個陷阱裡都有獵物,而且還都活著。兩隻野兔,三隻野雞和一隻半大的野羊。
衛樂把獵肉放在揹簍裡,又把陷阱還原,再抓兩次這三個陷阱就沒用了,得還個地方佈置。
陷阱還原後,衛樂這才揹著他採的野菇和獵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衛樂又揹著不算輕的獵物,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
好在這條路也是獵人們常走的,比起其它地方要好上許多,起碼小心一點就不會摔跤。
與衛樂家相距五百米的地方則是村子裡老獵人李大海的家,因為年紀大了,他很少上山打獵,平時靠著家中的兩畝田地和幫人硝皮子過活。
衛樂直接揹著獵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讓他幫著殺死剝皮,酬勞就是一隻兔子和十文錢。
畢竟硝皮子也需要幾樣藥物,花下來也得十來文。本來想直接給他四十文錢的,可李大海饞兔子肉了,於是就換成了一隻兔子和十文錢。
“李大叔,羊殺了你再割條腿去吧!我一個人也吃不了這麼多,只是羊皮我需要,攢上幾張回頭做衣服呢!”衛樂把野羊抱出來,李大海直接接了過去,擺了擺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衛樂放下兔子和羊,回到家中牽出騾子駕好車,往鎮上去了。
活著獵物比死去的值錢,三隻野雞少說也得有九十文錢。死野雞隻值二十文,野兔活的值五十文,死的只值四十文。
這死與活就相差了十文,哪怕只有十文也是錢啊!衛樂不會跟錢過不去,正好他要去鎮上買點鹽,這野羊肉要先醃起來風乾,不能會壞掉的。
這時他就很羨慕小說中的主角,隨身空間什麼的不要太方便,東西放裡面居然都不會變味,放進去什麼樣拿出來就是什麼樣。冰箱都不能完全做到這點,很多東西放久了也會變味給你看的。
雖說羨慕,卻也只是羨慕。他現在的生活已經很好了,不是誰都有機會重新活一次,人不能太貪心。
去到一家酒樓,因為野雞活著,正好有一大戶請客,其中一道菜就需要活著的野雞。酒樓正為難著呢,衛樂就上門了。
掌櫃一高興,這野雞每隻就多算了十文錢,衛樂拿著一百二十文放進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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