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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那樣的意義。據說,人的腦細胞的大部分,是用來辨識人臉的。無數張面孔,只有一個,才能使你怦然心動或沒齒不忘。愛,就是這樣一個東西,是什麼也否定不了的,是什麼年紀也割捨不掉的。一個美好的異性,比一個城的分量還重。

我曾經在深圳漂過,愛過。深圳對我來說,不是個普通的城市。一街一巷,都有伊人足跡。告別那裡五年後,我曾舊地重遊,從招商大廈轉游到南油大廈,覺得那人就呼之欲出。可是,她不在。她走了,我面對的是一座空城。山不再柔和,水也不再多思,周圍是陌生的年輕面孔,正演繹著當年我們的浪漫故事。

城市啊,空了。無論它比當年繁華了多少倍。

那幾頁詩,當年我徵得表姐的同意,收藏了。我想見見那位痴情的才子。而表姐則不以為然,說:“算了,只是一個書呆子。”

時光流走。大巴山青山依舊,而我們這一代人都老了。我再不可能踏上那片土地,古廟小學也許早已不存。可是那無名詩人的名句,會伴我緩緩而行。我自會憶起,我也曾有自己不能釋懷的“綠楊綠窗”,也曾在暮靄中走近一個人……

當城還沒有空的時候,我曾歡歡樂樂地活過。

當粵語歌曲響起時

夜裡,熄了燈,我喜歡拉開窗簾,默看落地窗外。那深藍色的夜空,有白天不可能有的一種神奇。逢到此時,心就很靜,再放一張粵語歌碟來聽,氣氛就更加安靜。

我是在純粹北方文化薰陶下長大的,對別人說起我喜歡粵語歌,有人會很驚奇。其實,這是我十多年前在深圳打工留下的“痕跡”之一。

初到深圳那時,聽所謂的粵語流行歌,完全不能接受。感覺歌手多半像五音不全。但有聲媒體上幾乎是天天轟炸,耳朵裡灌滿了都是嗚哩哇啦的吼叫,我只能忍受,只當是到了蠻荒世界。一位北方來的年輕同事說:“粵語歌,你要慢慢去習慣。習慣了,就好聽了。”我聽了他的話,就儘量去習慣。這習慣,帶了探究的性質,日久天長,終於有所獲。

粵語流行歌曲,發源於60年代初,早期有濃厚的粵語小調元素,後來摻進了歐美、日本流行歌曲風格,越來越與時俱進。以我的分類法,它可分為“快歌”和“慢歌”兩種。快歌就是那種聲嘶力竭的,五音確乎有些不全,到末了我也沒習慣。慢歌就不同了,很有韻味。我尤其喜歡男聲中渾厚一類的,普通話歌手裡,沒有那樣唱法的。代表人物有三:歐瑞強、蔡國權、黃凱芹。其中《昨夜的渡輪上》、《問》、《不裝飾你的夢》、《情深緣淺》,都堪為經典。

這三人的歌,體現中年男性的溫文與寬厚,聽來如沐春風。那旋律也極優美,能滲進你肺腑中的溝溝坎坎裡去。那時,我初進商界,又是獨自在異鄉漂盪,有諸多的苦悶。聽他們的歌,是一種安慰。當然,如果心情好的時候聽,那就更好,覺得陽光都要更明亮些。那時候,我已經不算年輕,但為了聽歌,“老夫聊發少年狂”,西裝革履的,也帶個耳塞。出去辦事坐車、等人,都要見縫插針地聽。有年輕的同事笑我:“哪有穿西裝聽耳塞機的?”我不管,照舊,聽得痴迷不悟。

後來離開了深圳,卻並未與粵語歌曲疏遠,相反,因為懷念深圳的緣故,每每聽到粵語歌,都倍感親切,能令我瞬間回到往日情景中,重新沐浴在亞熱帶的陽光下。粵語歌能排遣寂寞、平伏創傷、牽動舊情,這些作用,我先前是萬想不到的。

由於常聽粵語歌,對廣東話也熟悉起來。因為常聽歌,聽力長進很快,慢慢地就可以聽新聞了。離開深圳後,因為聽粵語歌的習慣沒丟掉,聽力繼續在長進,後來再偶爾到廣州,發覺自己居然可以聽懂廣播裡的所有內容了。細細地聽了幾天,才體會出,廣東方言的表達方式真是相當活潑。用普通話來講話,是決不可能達到這般效果的。廣東話,猶如好書,令人不忍釋卷。

這時候才想到,過去對廣東話真是有太多的偏見,總以為是一種粗野的語言。電視小品裡演廣東人的,又故意口齒不清,就越發加深了這種偏見。其實,如果“讀懂”了廣東話,就會發現,它很精緻、很幽默,又很陽光。這是我的感覺,不好進行學術化的評價,只能這麼說了。

從對粵語歌的由疏到親,我想到,任何人都沒有理由輕易宣佈別人的“文化”如何不好。文化之所以是文化,總有它如此形成的道理。你看不慣它,或覺得它可笑,那是你的問題。世界上最好聽的語言,可能是牛津英語;中國最好聽的語言,可能是北京話。但我以為,最好聽的語言,應該是“母語”,就是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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