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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非主張有“錯”無過。只想說,“校字”確實是件令人頭痛的事,既貴心細尤貴眼明。今日倘能讀到一本一字不錯的書,實在是一種享受了。

古人是抄書,而且抄書人的水平又是各種各樣,所以抄漏不成句、抄錯難辨錯的事,給今日讀舊書(特別是抄本)的人確實帶來了不少麻煩。個別文字既使是專家、權威都難以辨明,甚至幾代人都不能解決,還要“存疑”,留給後世的智者繼續追索下去。

《紅樓夢》早期抄本情況更復雜,因為曹雪芹本人說過“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倘若“增刪”一次抄錯一次,那就有五種本子,再由這五種本子輾轉傳抄,那我們後世人見到的傳抄可能就不止十幾二十幾種本子了。這其中除了作者親自“增刪”的,閱者、抄者“增刪”的,魚目混珠,有些文字究竟何是原作之字,實在難以辨清楚。例如,《紅樓夢》第49回寫了一道有名的“牛乳蒸羊羔”,先是說“頭一樣菜是牛乳蒸羊羔。”“賈母便說:‘這是我們有年紀的人的藥,沒見天日的東西,可惜你們小孩子們吃不得。’”這段文字,各家校訂幾乎都是照抄,前為“菜”後為“藥”。我曾在一篇關於“藥膳”的文章裡作了解說,為賈母說的“藥”字找些“理由”。不過,近幾年來通讀了幾遍《紅樓夢》之後,看法發生了改變,認為賈母所說的“藥”字乃是前面的“菜”字,因形近而訛,原字應該是“菜”字。這樣說的理由有二:(1)“藥”字本應作“蕖”,是一個繁體字,上草(艹)下木;“菜”字也是上草下木,中間的部分極相近,故抄者將“菜”字抄成“藥”字。(2)從具體語境上看,“牛乳蒸羊羔”,是一道菜,雖有大補的作用,小孩子吃了易上火,但絕不是一味藥。今日到了藥膳館子吃飯,雖都稱“藥膳”,但製作師傅、服務員皆介紹說這道菜是什麼,用什麼料,功用是什麼,而不說這道“藥”如何如何,因為他們是以菜供給顧客,而非是藥。藥治病,而“菜”(藥膳一類)只有“養”和“補”的作用,而非治病,所以只能稱“菜”而不能稱“藥”,性質和功能完全是兩回事。

抄本中“藥”只能保留原貌,但“校訂”本則應改訂。說“藥”就是“真”,是否有點過於迷信抄本呢?我以為還可以討論。只是我個人認為餐桌上還是吃“菜”而非吃“藥”!

2004年12月8日

讓人怎麼“握”著臉

讓人怎麼“握”著臉

——一個“捂”字三處“握”

生活中如果有人讓你“捂著臉”、“捂上嘴”、“捂上眼睛”,你一聽就會明白怎樣“捂”,因為這樣說符合中國人用“詞”的習慣。倘若有人讓你“握”著臉、“握”上嘴、“握”上眼睛,你很可能以為自己耳朵有點背沒聽清楚,或者以為自己的智商出了毛病沒弄懂對方說的是什麼意思,心裡在盤算我怎麼“握”眼睛呢?是不是弄錯了“位置”。

這不是“笑林”裡找出的“笑話”,而是存在於普及讀本《紅樓夢》中。不信,你就翻一翻,查一查!

例一,《紅樓夢》第52回有一段寶黛對話,是由一盆水仙花引起的。黛玉道:“罷,罷!我再不敢作詩了,作一回,罰一回,沒的怪羞的。”在這段文字之後是:“說著,(黛玉)便兩手握起臉來。”下面接著是寶玉的話:“我還不怕臊呢,你倒握起臉來了。”一前一後,一男一女,說的都是“握起臉來”。

例二,《紅樓夢》第54回,快嘴王熙鳳講放炮仗的笑話。最後一句是:“外頭已經四更,依我說,老祖宗也乏了,咱們也該‘聾子放炮仗——散了’罷。”說到此,“尤氏等用手帕子握著嘴,笑的前仰後合……”

例三,《紅樓夢》第24回,王夫人趕晴雯出大觀園。王夫人喝聲道:“去!站在這裡,我看不上這浪樣兒!誰許你這樣花紅柳綠的妝扮!”聽到這罵聲,“晴雯只得出來,這氣非同小可,一出門便拿著手帕子握著臉,一頭走,一頭哭,直哭到園門去。”

曹雪芹寫《紅樓夢》確實“杜撰”過新詞,如“祿蠹”,還“杜撰”過書名、人名等等。但是否也“杜撰”了“握著臉”呢?我腹中空空不敢遽定。我猜來猜去,一是曹雪芹原來寫的是“捂”而不是“握”。這個“握”字極可能因與“捂”字形近而被誤抄出來的;二是校對的疏忽,因形近而訛者不勝列舉,“重印”時改過就是。怕的是照“底本”不改。這道理是十分清楚的,無需旁徵博引。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即曹雪芹在南方生活過,倘南省人將“捂”讀作“握”,或者真的就說“握”而不“捂”,也未可知。因為我沒有南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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