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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因為不會寫,轉筆轉得很生硬吧。反正他那跟飛起來差不多的字型,和他這個人的感覺是一致的。聞蟬幾乎能想象到他抓著她桌案上的狼毫,煩躁地寫字的模樣。
聞蟬忍不住嘴角一翹,去看他寫什麼。
他寫的,是兩行字——
“贈我司南,為卿司南。”
聞蟬一怔,看眼手中玉佩,再次恍惚了一下。她當然和不通文墨的李信不一樣,李信要走街串巷、費很大勁,才能弄明白聞蟬送的是一塊玉司南佩。而聞蟬只低頭看一眼,就知道自己送了什麼出去。
不對,不是她送的,是他搶的。
她本來都不想送他了呢……
聞蟬的心臟,看到這樣兩行字後,再次狂跳:贈我司南,為卿司南。
李信這話,是給她說的。
她送他司南佩,他為她司南。
聞蟬眼中瞬間有潮溼痕跡,水光溢位。胸臆中有酸澀發疼、又歡喜躍動的感情,那感情陌生無比,讓她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聞蟬強迫自己冷靜,跟自己說:李信不過是在拿哄小女孩兒的手段,哄我罷了。
是的,聞蟬非常清楚兒郎們追慕她的手段。
她從小美到大,從小被喜歡到大。
各種層出不窮的手段,聞蟬都見識過。
所以她很少心動。
像李信。
他一次又一次的……聞蟬分明心裡明白他是在討她喜歡,可是在第一次見到的時候,她仍然會看呆。
聞蟬感動歡悅中,撇撇嘴角:贈我司南,為卿司南。寫的這麼俗這麼白,恐怕李信把他肚子裡那點兒可憐的文墨,全都用上了吧?
一想到李信絞盡腦汁想文縐縐一把、奈何肚裡沒墨水、抓著頭一邊煩得要命、一邊還給她寫信的樣子,聞蟬就忍不住笑。
聞蟬眨一眨溼潤的眼睛,將粗布掃一眼,結果看到那兩行“贈我司南,為卿司南”的下面,還留著一行字——“記得還。”
聞蟬:“……”
記得還,當然是指讓她記得還他壓在她床頭、給她做做樣子的玉司南佩了。
李信就是用這玉佩,配合這兩行字,來感動她的。感動完了,他還要要回去那玉佩……聞家小娘子的滿腔感動,瞬間餵了狗。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他在耍手段,她就是沒想到他耍手段都這麼不加掩飾!
哼!
李混蛋這樣子都能追到小娘子的話,她就跟他姓!
……
次日清晨,青竹等侍女起床後過來,服侍翁主洗漱。進屋時,青竹便揉著眼睛,說,“不曉得為什麼,昨晚好像睡得很深,今早差點起晚了。”
她和碧璽等幾個侍女,從小就陪著翁主。主僕間關係非常好,由是一些閒話家常,青竹也會跟聞蟬聊兩句。
聞蟬沒吭氣,坐在火爐邊,瞥青竹一眼,心想:被李混蛋點了穴道了吧?不然李混蛋昨晚那動靜,你們不可能一聲都沒聽到。算了算了,李信來無影去無蹤,除非她展開天羅地網,否則很難捕捉到他。
聞蟬還想質問青竹怎麼能讓李信去找貓,如果不是青竹,李信昨天根本不會來。
她其實滿腹心事……可是她坐在那裡,一聲都不想吭。
呆呆的,看著炭盆中的星火。
青竹指揮眾侍女掀簾子、灑水,自然也聞到屋中燒東西的味道了。青竹探身一看,見一夜過後,炭盆中的火已經很微弱了,而在這火上,翁主扔了一塊粗布樣子的東西,在目不轉睛地看著燒。
粗布?
青竹疑惑,翁主這裡,怎麼會有這種下等人才會有的東西?
聞蟬接了青竹遞來的早茶,抿一口,輕描淡寫般解釋,“是李信的東西,我不想要,燒了最好。”
她燒的,就是昨天的“贈我司南,為卿司南”。她也想燒玉佩來著,但明顯這點兒火星,玉佩一壓,還沒燒著,火就滅了。
青竹心裡更疑惑了:怎麼又是李信啊?
但是看聞蟬雲淡風輕的樣子,青竹作為熟悉翁主的侍女,自然明白翁主那股子勁兒又上來了。她不去多問,只道,“李信給翁主東西了?對了,他之前騙翁主籤的那個婚約,雖然肯定做不得數,但為了防止留下後患,翁主也一起燒了吧。”
聞蟬:“……”
青竹轉身去匣子裡找那塊寫著婚約的布。同時她提醒翁主,“火這麼小,您這種燒法,是怎麼也燒不掉東西的。”青竹衝外頭給籠中鸚哥兒餵食的一綠衣侍女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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