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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定是憤懣極大的,不妨乾脆與其簽訂一份若干年的《貿易條約》約定價格,用棉布進行自由貿易。”

朱棣聞言怔了怔,問道:

“能直接佔便宜,幹嘛要自由貿易?”

朱棣當然在獄中就聽過了姜星火自由貿易和比較優勢理論,但是現在顯然還是陷入到了某種“撥算盤”的誤區之中。

姜星火乾脆問道:“朝鮮人的棉布,一匹布需要多少錢銀子?戰馬賣到日本,又是什麼價格?”

朱棣久在北方,對於這些關鍵物資的交易價格還是大概清楚的,他答道。

“一匹棉布跟日本一樣要17-2錢/匹,戰馬在日本怎麼也得翻倍賣個四五十兩,不過朝鮮一向警惕日本,從來都不往日本賣馬。”

朱棣剛剛說完,便是醒悟到了什麼:“國師的意思是,大明跟朝鮮、日本分開貿易?大明用棉布從朝鮮買戰馬,再把戰馬高價賣到日本去,而濟州島既然在大明手裡,大明的水師能隔絕整個海上通道,朝鮮便是後悔也沒了門路,這相當於是大明獨佔的貿易!”

“便是如此了。”

姜星火點了點頭:“現在江南棉紡織業的手工工場區,水力大紡車已經大規模地投產了,棉布在源源不斷地製造出來,而且只需要1錢/匹的價格,未來甚至會壓低到08-09錢,而貿易約定的價格,是要根據朝鮮國內的物價來定的,而且得讓朝鮮人覺得自己佔了大便宜,譬如13-14錢/匹,這樣比朝鮮國內便宜的多才好貿易,若是賣的比朝鮮國內還貴,人家自然是不願意貿易的。”

“而且,這樣閹割朝鮮王國的軍力,比強買強賣來的快得多,畢竟強買強賣最多一年也就一千匹,而自由貿易就算事後李芳遠意識到了這一點,只要《貿易條約》一簽訂,他是攔不住下面人的,朝鮮王國的控制能力遠比大明弱的多,到時候就有源源不斷的戰馬透過貿易交易到大明,如此一來,大明低價賣出了棉布,賣的時候有的賺,等把戰馬買回來,不論是自用,還是高價出口到日本(前文提到,日本武士該時期極為喜歡騎射),還能翻倍賺一筆。”

什麼叫雙贏啊?

雙贏的意思,就是大明贏兩次。

“當然了,自由貿易進行的久了,畢竟是跨國的,也是會有摩擦的,甚至可以說只要自由貿易的模式,在安南和朝鮮身上開始了,那麼這種貿易摩擦,以後會永遠地伴隨著大明,大明軍力越強大,貿易摩擦定然越劇烈,這是正相關的關係。”

“這是為何?”

不僅朱高煦不理解,連朱棣也沒聽懂姜星火的意思。

畢竟在他們的認知裡,從朝貢貿易改為“朝貢+自由貿易”的模式,譬如以朝鮮舉例,便是原本戰馬和水牛都要強迫無償/低價送來,而自由貿易則相當於朝鮮還賺了,應該不存在什麼摩擦才對啊。

是的,對於朝鮮國內的權貴來說,從大明低價大量地買棉布,再加錢賣給國內百姓,價格還是比國內製造的棉布價格低一截,他們還是血賺。

能自由貿易的就自由貿易,不能自由貿易的特殊物品,就接著當貢品來朝貢。

這樣國內也有個說法,免得被指責行霸道而少王道,失了天朝上國的氣度。

而且只要大明還居於這個體系的中心,那麼便應該是四夷賓服的格局,永遠不變。

即便是有人想搞“貿易摩擦”,難道不是應該大明軍力越弱小才越可能發生嗎?怎麼還反過來了呢?

所以他們很難理解,姜星火所說的“貿易摩擦與大明軍力正相關”是怎麼回事。

姜星火思考了剎那,繼續說道:“還是以大明和朝鮮的棉布和戰馬的進出口為例吧,我之前在獄中講過的比較優勢學說,伱們應該還記得,便是說,因為比較優勢,在跨國分工裡,大明會生產和出口棉布,而朝鮮會生產和出口戰馬。可是這裡你們要想一件事,棉布和戰馬的國際價格是如何制定的呢?是完全由《貿易條約》決定的嗎?官方交易當然如此,但如果我們考慮到雙方漫長的邊境線,以及大明對遼東長白山地區控制的孱弱(事實上,大明的遼東行都司實控地區僅為後世遼西平原一帶),一旦有利可圖,走私是不可避免的。”

“假定大明和朝鮮簽署了《貿易條約》,在理論上,一旦開展自由貿易,那麼國際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國際市場的價格也是由完全競爭的市場來確定的,譬如一百匹棉布是10兩白銀,而一匹戰馬是20兩白銀,那麼棉布與戰馬是存在一個相對價格的,這個相對價格不能太低,如果相對價格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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