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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議論紛紛
鍵入“智宇科技+301”關鍵詞,搜尋引擎反饋來的網頁連結都沒有任何意義。於磊龍把關鍵字改為“智宇科技+301+2007年+新手機”,春秋搜尋引擎反饋來的網頁連結頓時有了許多實質內容。這些實質內容也都沒有多少意義,絕大多數都是智宇科技粉絲討論2007年6月會不會推出新的手機,新的手機又是怎樣的產品。
於磊龍點開一條帖子。
樓主回顧了智宇科技出品的三款手機,對未來持悲觀態度:“智宇Music到智宇Video,智宇立足多媒體賣點,先後把MP3播放器和MP4播放器整合到手機。這是非常棒的創新,買一部智宇手機相當於買了MP3、MP4、手機等三樣產品。大家都說3650元賣價高,可拆成三樣產品,把它當成三樣產品,智宇手機反而非常物美價廉。智宇Music和智宇Video都是非常好的產品,智宇Player卻是一款失敗的產品。說句實話,如果遮住Video和Player標誌,遮住稍有不同的外殼,這兩款手機根本就是同一款產品。音樂、影片、電子書、拍照,多媒體的賣點就這麼多,智宇玩到Player就有了黔驢技窮感覺,我實在不看好智宇的2007年的新品。”
跟帖者大都相似論調,對智宇Player表示失望。
也有跟帖者逆勢為了智宇Player平反:“說智宇Player失望的,肯定不知道何為TD-SCDMA。智宇Player是智宇和移動合作推出的第一款基於TD-SCDMA標準的3G手機,核心賣點是3G。層主座標天津,也曾對失望智宇Player,直至1月份移動在天津建成了試驗網並啟動社會化業務測試,我才遲遲感受到3G的魅力和智宇Player的魅力。智宇Player可惜了,如果移動大範圍建成3G網路之後再推出,大家體驗了3G上網的樂趣,肯定不會指責智宇Player沒有誠意。”
後面有支援為智宇Player平反的,但更多的還是反對意見。
於磊龍對智宇粉絲的爭論漠不關心,發現這條帖子是老帖,旋即沿著這條帖子順藤摸瓜來到論壇首頁,發現該論壇竟然是智宇手機使用者的聚集地。論壇首頁紅字置頂了兩條長貼,一條帖子標題是“‘智宇起訴蘋果侵權’討論集中樓”,另一條帖子標題是“‘智宇2007年新手機Sapientia_3G’討論集中樓”。
於磊龍看見蘋果兩字,愣了愣:“這蘋果是蘋果電腦麼?”
點開帖子,於磊龍頓時咂舌:“還真是喬布斯的蘋果。”
帖子的內容很簡單。
2007年2月1日,智宇分別在華國、歐盟、美國等地起訴蘋果,從邊角形狀到Home鍵,控告蘋果1月初發布的iPhone涉嫌侵犯智宇的17項專利。
該事件迅速在網路掀起軒然大波。
自智宇科技推出第一款產品MP3播放器,智宇積體電路設計和智宇科技就官司纏身。據有心人統計,2004年到2006年短短三年時間裡,智宇曾被78家公司起訴侵權,其中不乏諾基亞、飛利浦、摩托羅拉這樣的國際巨頭。彼時,智宇科技略過涉嫌侵權的歐美市場,努力開拓暫時不受專利約束的華國內地市場,同時一邊積極應訴,一邊不斷祭出障礙型專利和國際巨頭近身纏鬥。
所謂障礙型專利,是魏東生利用計算機智慧生命的資訊單向透明,理清國際巨頭的科技樹點亮次序之後提前設定障礙。舉例來說,假如某企業的某項研究涉及100項專利和潛在的100億美元利潤,魏東生在某些容易操作且極難繞過的關鍵結點率先申請專利,遂能“一夫當關,萬夫莫開”式廢了該公司其它99項專利和潛在的100億美元利潤。如果該家公司想得到潛在的100億美元利潤,就必須坐下來和智宇科技談判協商互相授權事宜。
而且,實際執行中不必辛苦針對78家公司做出78項障礙性專利。只要集中精力做兩到三個障礙型專利談判優勢,智宇科技就能以點破面,透過互相授權方式繞過其它公司的聯合剿殺。
三年來,智宇身上的侵權官司不斷,卻都是被動迎戰。別家公司起訴智宇或預備起訴智宇,智宇才會視之為仇敵,否則很少主動招惹別人。這次侵權事件,性質卻截然不同。蘋果公司之前不曾起訴過智宇,智宇起訴蘋果公司侵權是第一次主動向國際巨頭宣戰,極具歷史意義。
業界評論一致積極評價:“插足華國電子資訊產業集團CEC收購飛利浦的移動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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