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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各有各的立場
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國家層面而言,所有國有企業都是子公司,管理層流動是很正常的現象。譬如2004年10月剛調到華國移動的王建宙,之前是華國聯通的一把手,再之前是他資訊產業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國家層面而言,盈利企業固然值得表揚,負利潤企業等不良資產也需要整改到盈利狀態,因此政府習慣性鋤強扶弱,譬如把技術不成熟的TD-SCDMA深坑丟給華國移動。
然而,子公司畢竟是子公司,華國移動和華國聯通作為兩個實體,也都自己的利益訴求。高層為了前途,中層為了福利待遇,華國移動和華國聯通在各業務領域裡頻繁競爭。華國移動探得華國聯通來撬牆角的風聲,頓時緊張起來,越過江紅興詢問魏東生的態度。
華國移動有華國移動的利益,智宇科技也有智宇科技的利益。
與華國移動合作是一回事,捆綁到華國移動則是另一回事。正所謂,義不理財,誰敢在商場講義氣,誰就會被現實教做人。騰訊當年過度依賴與華國移動等運營商的合作,絕大部分利潤寄託在移動及電信增值服務,結果被華國移動逼著簽了城下之盟,氣的騰訊管理層從此不敢忽略平臺建設。魏東生昔日之所以能把騰訊揍的鼻青臉腫,亦是多虧了華國移動等運營商的助攻。
騰訊的教訓就在眼前,魏東生怎敢不吸取教訓?
一旦智宇科技成了華國移動的附庸,華國移動肯定立刻翻臉,就像移動使用者只能在有限選項裡“自由”選擇流量套餐那樣,被動接受華國移動提出的苛刻條件。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智宇該與華國移動合作的地方繼續合作,在合作之外的領域也提前防範,引入華國聯通等競爭對手遏制華國移動的貪婪。
華國移動負責人聽懂魏東生的意思,頓時沒有了笑容:“智宇已經決定與聯通合作?”
魏東生不軟不硬態度闡述事實:“智宇科技暫時婉拒了聯通,約定聯通獲准運營WCDMA之後再談合作。”
華國移動負責人質疑說:“但是,據我所知祝為已經開始出貨WCDMA標準的Sapientia_3G?”
魏東生:“WCDMA也是歐盟標準,WCDMA標準的Sapientia_3G預備銷往歐盟市場。”
第三代行動通訊3G存在3種標準,華國主導提出的TD-SCDMA,主要範圍侷限在華國內地;美國高通公司主導提出的CDMA2000,主要範圍侷限在北美日韓及華國;歐盟主導提出的WCDMA,遍佈全世界,技術也最成熟。如果華國聯通獲准WCDMA,智宇科技銷往歐盟及他國的產品輕微改動一番,就能交付華國聯通。這種便宜優勢,是華國移動所不具備的。
這樣背景下,華國移動負責人根本不可能滿意魏東生的解釋。
但是,華國移動負責人不滿意又能如何呢?
回顧2006年營業額排出的華國五百強名單,春秋集團以105.3億元排第356名;祝為集團以191.8億元排第200名;智宇集團以367.8億元排第103名。網路遊戲產業裡撈到第一桶金,上市圈錢贏來更多資本,資本搭配以計算機智慧生命和思維掌控為代表的黑科技驅動,魏東生創辦的三家公司都以瞠目結舌速度衝到華國五百強。
論公司規模,2000年4月才正式成立的華國移動或許並不害怕三家公司。因為華國移動依賴行政壟斷電信運營,家大業大,一家公司的營業額勝過三家公司之和。可是,華國移動是國有企業,華國移動的資產也都是國家資產,與華國移動負責人無關,而春秋、祝為、智宇的財富則遵從魏東生的意志。
而且,魏東生組建大公關部以來,三家公司已經與許多中央部門、地方政府、國有企業建立了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無法再輕視為一名普通學生。華國移動負責人沒有底氣蔑視魏東生這位華國首富,再不滿意魏東生的解釋,也得和聲和氣商量著辦事。
華國移動負責人高舉國家旗幟,委婉表示意見:“自主智慧財產權為主的TD-SCDMA是我國電信史重要里程碑,希望智宇科技能夠多多支援TD-SCDMA。”
魏東生笑說:“這是肯定的。”
智宇電信未改良TD-SCDMA前,TD-SCDMA是人人避之如虎的深坑,華國移動爭著搶著要WCDMA,絕口不提勞什子自主智慧財產權。待智宇電信把無線區域網解決方案融入TD-SCDMA改良成效能超越WCDM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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