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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學的繁盛和荒涼》
●網路文學與資本運作是什麼關係?
●VIp訂閱制度對網路小說作者來說,是救贖之途,還是一張羅網?
●在網路文學的創讀關係中,讀者權利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網路小說是否如看上去那樣繽紛多彩、千變萬化?
【網路文學的資本運作歷程】
2014年12月,騰訊收購盛大文學,宣佈成立閱文集團,統一管理和運營原本屬於盛大文學和騰訊文學旗下的、創世中文網、滄海文學網、紅袖添香等網路文學品牌。這是網路文學領域非常重要的一次資本轉移。正如2004年盛大文學收購諸多文學網站,網路文學從此進入產業化階段,騰訊收購盛大之舉,可以說是資本對網路文學的又一次資源整合與規則確立。
與此同時,“Ip”(Intellectualproperty,即將一部具備智慧財產權的作品進行多平臺、全方位的改編,如影視、遊戲、動畫等)成了近兩年中國影視界炒得最火熱的概念之一。如果說此前最熱門的小說影視改編,如《唐山大地震》《金陵十三釵》《歸來》《道士下山》,還是基於傳統文學機制中的作品,而今則基本成了網路小說的天下:《甄嬛傳》《何以笙簫默》《匆匆那年》《左耳》《花千骨》《盜墓筆記》等。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共有114部網路小說被購買影視版權,網路小說已取代傳統文學機制下的作品,成為中國影視劇改編的富礦。
回顧網路文學的發展歷程,這幾乎就是一段資本運作的歷程。上世紀末,“榕樹下”等文學網站的出現,當其時還只是傳播載體的變化,網路文學的核心與傳統文學並無大異。而網路文學一旦與商業機制相結合,就走上了一條充分市場化的道路,與傳統文學機制漸行漸遠。
【全新創讀關係的形成】
2002年,等人創辦,同時開啟“VIp訂閱制度”;2004年,等文學網站被盛大文學收購;2014年,任騰訊文學cEo。的職場歷程,可以視作網路文學資本運作歷程的一個縮影。網路作家貓膩在獲得2015年騰訊書院文學獎“年度作家”後接受採訪時說,開創的VIp訂閱制度是“網路文學最重要的制度”。他說,雖然有些作家在其他方面有很高的收入,但沒有人敢放棄VIp訂閱。沒有人可以承受長年不掙錢的寫作。VIp電子訂閱直接讓網路小說創作向長篇發展,定位也更加清晰——你就是商業化的東西。
貓膩在談到VIp訂閱制度時之所以底氣十足,是因為他經過這些年的發展,已經“封神”(2015年2月的“網文之王”評選中,貓膩和唐家三少、夢入神機、辰東、我吃西紅柿同被選為網路文學“五大至尊”),有足夠的“死忠粉”追隨,他們的付費閱讀與周邊產品的購買足以支援與激勵作家的寫作。然而,對於超過200萬的註冊網路小說作者來說,VIp訂閱制度的梯級次序與創讀互動,是一條救贖之途,也是一張巨大的羅網。
普通網路小說作者在與網站簽約之前,要先免費上傳數萬到數十萬不等的文字,這個階段也是網站考驗作者、培養人氣的階段。事實上,以現在網路文學機制的成熟度,如果沒有簽約之後編輯的推薦,新人的作品基本不可能獲得轟動效應。而一旦獲得簽約,可以開設VIp章節,作者即進入了一個比自由寫作嚴酷得多的環境。
在這種環境設定下,一個作者可以追求的,一是網站的“全勤獎”,即每日更新一定數量的文字(唐家三少因為“十年不斷更”創造了一項吉尼斯世界紀錄),一是所謂的“月票”。只有正版訂閱的讀者才有資格投月票,月票的多少會影響作品在榜上的排名。幾乎所有作者都會在更新每章或數章之後,向訂閱使用者發出“求月票”的籲請。
每一個正版訂閱使用者都有對作者打賞、催更的權利,甚至還有購買“加更票”的設定,可以要求作者每天加更6000字、字,而不是保底的3000字。透過正版訂閱、月票、催更、打賞、加更票等一系列商業化設定,讀者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權利,而作者儼然變成了文字的計件工人,他們的壓力既來自編輯(是否“強推”、寫作指導),更來自直接面對的讀者。來自讀者的直接壓力,是寫作者在從前的文學創作環境中不曾感受過的,而編輯作為中介在作者與讀者之間樹立的壁壘也已經被打破。支持者會認為這種機制能夠促進網路文學作者之間的直接競爭,削弱了編輯的操控權;然而,它也取消了編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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