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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的說成黑的,誤了好人,就有點出格。
不過,“流言”不是對所有人都有作用的,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曾生的母親不是最後也還是相信了自己的兒子了嗎?事實勝於雄辯,這不是什麼*****,法律也對“口供”說“不”,事實證據才能定刑了呢!
傳“流言”的目的不就是想讓我倒黴嗎?哈哈,你說你的,我照樣活,而且活得尚好,氣死你! 電子書 分享網站
談朋友
什麼叫做朋友?朋友就是用來出賣的人,或許很多人都不贊成這樣的說法,但如果大家仔細思量一下,但凡被出賣的人,是不是都是那些“小人”的朋友呢?被出賣之後的幡然悔悟或者還幫著數錢的事情大約每個人都遭遇過。
首先,出賣的前提是要知道對方的一些真實的證據——被出賣方稱為“把柄”的東西,而能掌握有憑有據的“把柄”的人,不是親戚就是朋友,因此朋友才有“出賣”的必要條件。因此,當你被出賣之後,你應該首先想到的不是你的敵人,而是你的朋友。
父親一生最難忘的事情就是他姐夫(我姑父)入黨的時候將爺爺的身份寫成國民黨員,他認為他姐夫對岳丈的這種做法就是出賣,在那個年代,這種出賣給父親以及我們的成長環境帶來了極大的災難——父親丟掉了工作永遠成為農民,但是這種出賣能夠換取他姐夫黨員的身份。
看到很多這樣的事例,特別是在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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