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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又正式向墨西哥宣戰,頓時美國軍隊猶如闖入墨西哥玉米地裡的一頭黑熊,只不過這頭黑熊看重的不是玉米,而是大片生長著玉米的肥沃土地。戰爭結束後,美墨兩國簽訂了一個不平等的和約,該和約將大片墨西哥土地割讓給美國。它包括現在的加利福尼亞、內華達和猶他等州,以及亞利桑那、懷俄明、科羅拉多和新墨西哥州的部分地區。五年後,美國又從墨西哥購買了一塊帶狀的位於現在新墨西哥和亞利桑那的土地,於是便完成了現在的西南部邊界。
“自美墨交釁以來,本城之‘Ithaca Journal’揭一名言:‘吾國乎,吾願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言意但論國界,不論是非也。”這段話的英語表述約略是“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簡直就像格言一樣。原來,70多年後,美墨之間,爭端又起。那邊毀了美國星條旗,這邊美國就派遣水兵在墨西哥上了岸。這時康大所在小城的“綺色佳雜誌”把上面的“My country”一直印在社論篇首,它當然不止表示了這家雜誌的態度:不管自己國家行為的是非,它總是自己的國家。這樣一種明顯的“國家主義”言論,在雜誌上“已逾旬日,亦無人置辯”。胡適自大二開始就居住在康大新蓋的世界學生會的宿舍,對這句話,宿舍裡面的各國學生倒是議論紛揚,有人認同,有人反對。胡適“聆其議論,有所感觸”,便寫了一篇文章投給這家雜誌,雜誌最初不敢登,後由某女士的堅請,始在新聞欄以報道形式出現。胡適拿著自己的文章去見康大前校長白博士(夫婦)。白博士(Aadrew Dickson White)六十年前讀耶魯時和中國第一個留美幼童容閎(純甫)是同學,至今他還記得容閎異服異俗的樣子是如何頗受人笑,但那一年容閎兩次獲得全班中英文一等獎,以後就再也沒有人敢揶揄他了。白博士夫婦都是和平主義者,他們很討厭那種不論是非的狹隘國家主義,因此,讀畢文章後,白夫人稱讚了胡適,認為他說出了自己正要說卻還未及說的話。
那麼,胡適在文章中到底表達了什麼看法呢?
我以為此謬見“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之所以為然,是因為有兩個道德標準。人人都不反對萬事皆有一個對錯及正義與否的標準,至少文明國家應如此。假如吾國違憲向吾徵稅,或非法將吾之產業充公,或未經審判即將吾入獄,吾誓必力爭,不管其是否以“吾國”法律之名義行此事。
然而涉及國際間事,吾即放棄那個對錯和正義與否之標準,且頗自得地宣稱“是耶,非耶,終吾國耳”。以此觀之,餘以為吾人奉行道德的雙重標準,其一用之於國人,另一用之於他國,或“化外之民”,餘此說不亦對乎?餘以為吾人不管國內國外只應奉行一個是非標準,否則無法爭論此事。
以上是胡適1914年5月15日的日記記述。
插:今天國人中常有批評美國“雙重標準”者,豈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適就揭櫫了這個問題,也使用了這個詞彙,那時他還是個學生。作為學生的胡適,他對自己率先提出的這個詞也很自得。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倫布城出席世界學生總會,會上,一位著名演說家的講演頗喚起他的共鳴。這位“時彥”講演的是“論全球政治”,其中也談到“雙重標準”的問題,胡適在日記中惺惺相惜:這位博士聲稱“今世國際交涉之無道德,以為對內對外乃有兩種道德,兩種標準。其所用名詞‘雙料的標準’(Double Standard),與餘前所用恰同。餘前用此名詞以為獨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幾欲自誇‘智者所見略同’矣。”
十 世界公民(A citizen of the world)(2)
胡適是個世界主義者,同時也愛自己的祖國。他的世界主義也就是他前此一個多月在演說中表達過的:愛國主義而柔之以人道主義。這次他亮出了對美國人的批評的旗幟。兩個月後,他在又一次講演中再次表達了自己對那種狹隘愛國的批評,演說後,有兩位聽眾對胡適表示了不同的意見。一位夫人認為:這句話(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的真實意思不是“吾國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為是”,而是“無論吾國為是耶非耶,吾終不忍不愛之耳”。這位夫人的解讀不可謂無道理,也能理解她對自己國家的感情,但這種感情不顧國之是非,而僅僅就因為它是“My country”,我也只能說,這是舊農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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