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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姑亦老悖,此特香虹之過,我不饒他。”香虹在側忽瞪目大呼,兩手架空而行,若有人提之者,墜下則已斃矣。其女依然無恙。此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事。
閻王升殿先吞鐵丸
杭州閔玉蒼先生,一生清正,任刑部郎中時,每夜署理陰間閻王之職。至二更時,有儀從轎馬相迎。其殿有五,先生所以蒞,第五殿也。每升殿,判官先進鐵彈一丸,狀如雀卵,重兩許,教吞入腹中,然後理事,曰:“此上帝所鑄,慮閻羅王陽官署事有所瞻徇,故命吞鐵丸以鎮其心,此數千年老例也。”先生照例吞丸。審案畢,便吐出之。三滌三視,交與判官收管。所辦事晨起輒忘;即記得者,亦不肯向人說,但勸人勿食牛肉,多誦《大悲咒》而已。
到任三月,忽一日晨起召諸親友而告曰:“吾今而知小善之不足為也。昨晚吾表弟李某死,生魂解到,判官將其生平作官惡跡,請寄地獄審定擬罪,再詳解東嶽。餘心惻然,將獄牌安放几上,再三目李。李自訴平生不食牛肉,作官時禁私宰尤嚴,似可以此功德抵銷他罪。餘未作聲,判官駁雲:『此之謂“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也。子不食牛肉,何以獨食人肉?』李雲:『某並未食人肉。』判官曰:『民脂民膏,即人肉也。汝作貪官,食千萬人之膏血,而不食一牛之肉,細想小善可抵得大罪否?』李不能答。餘知李素誦《大悲咒》,為陰司所最重,因手書『大悲咒』三字在掌上以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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