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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正站得直,等等。

最有趣的是飾物。比如戴冠冕的人,都要在兩耳之處各垂一顆珠玉,叫做“充耳”。充耳並不真的要塞進耳朵,而是懸掛在耳旁,提醒戴冠者不要輕易聽信讒言,叫做“充耳不聞”。冠冕的前後兩方,則要懸掛玉串,提醒戴冠者不要去看那些不該看的,叫做“視而不見”。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也就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意思。可惜後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這兩個詞的意思也就全變了,沒多少人知道它們和服飾還有什麼關係。

看來,服飾這玩藝,意思還不小。

因此我們很想知道,它究竟都有些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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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非凡意義(1)

共食與共衣

首先,衣服是最貼身的東西。

貼身又怎麼樣呢?最貼身的,往往也就是最親密、最可靠、最放心和最有感情的。因為在中國人這裡,“身”和“心”是一體化的(這一點我們下面還要說到),所以“貼身”往往也就“貼心”。比如“貼身侍衛”,便不但最為親切可靠,而且簡直就是“心腹”。大宅門裡的小姐太太,也多半會有一兩個這樣的“貼身心腹”。她們不但會把小姐太太的日常生活打理得舒舒服服,必要時還要替小姐太太們管閒事,辦外交,甚至吵架,比如鳳姐身邊的平兒,探春身邊的侍書,都是。

貼身,是不可以等閒視之的。

那麼,什麼是最貼身的呢?人之中,最貼身的是母子,所以“世上只有媽媽好”。其次是夫妻,所以“一日夫妻百日恩”。物之中,最貼身的是衣服;衣之中,最貼身的是內衣。內衣,古人叫“衷”。它不但最為貼身,而且簡直就是著衣者本人及其內心世界的代表,因此才有無動於衷、言不由衷、衷心感謝、互訴衷腸、道出衷情等說法,都是以衷衣代中心,以貼身代貼心。

衣既為人之最貼身者,自然也就往往被賦予情感的意義,或用來表現和傳達情感,比如“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比如“長安一片月,萬戶搗衣聲,秋風吹不盡,總是玉關情”;比如“一行書信千行淚,寒到君邊衣到無”;比如“想給邊防軍寫封信,不拿紙筆拿起針”。中國古代的遊子和戰士,都喜歡穿母親和妻子縫的衣,納的鞋。只有穿著這樣的衣,身上才暖和;只有穿著這樣的鞋,腳下才踏實。

這樣的衣服和鞋帽,當然不能輕易讓給別人,就像老婆不能轉讓一樣。即便那衣服是買來的,只要自己還穿在身上,也不能隨便脫下來送人。尤其是內衣,倘若隨隨便便就脫下來送人,豈非輕率地“以身相許”?所以,儘管中國人喜歡聚在一起吃飯(共食),卻不喜歡和別人換衣服穿(共衣),除非是戰友或情人。

《詩·秦風·無衣》寫的是戰友之間的共衣。這首詩譯成白話文就是: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戰袍!君王就要出兵了,整理好我們的長矛,我和你同一戰壕!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衣裳!君王就要出兵了,整好我們的刀槍,我和你同上戰場!這實在是一種極重的情分。這種同袍共衣的感情,和同火共食是一樣深刻的。軍營裡同火共食,出征時同袍共衣,上了陣就會同生共死,同心同德,同仇敵愾。因此我們不難體會,韓信說漢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時,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紅樓夢》第七十七回寫的則是情人之間的共衣。這一回寫寶玉偷偷去看病危的晴雯,晴雯先是咬下指甲,遞到寶玉手心裡,然後“又回手掙扎著,連掀帶脫,在被窩裡,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小襖兒脫下,遞給寶玉”。這兩個動作,很明顯地有“以身相許”的意思。“寶玉見她這般,已經會意,連忙解開外衣,將自己的襖兒褪下來,蓋在她身上,卻把這件穿了。”這意思自然也很明白。所以晴雯才說:“今日這一來,我就死了,也不枉擔了虛名!”所謂“虛名”,即晴雯與寶玉有“私情”的指控。晴雯和寶玉雖然要好,卻不曾像襲人那樣,真的“貼身”過,所以是“虛名”。但如今,已用內衣為代表,相互“貼身”過了,所以不再“枉擔”,也就死可瞑目。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三 非凡意義(2)

看來,如果說“共食”者義同兄弟,那麼“共衣”者則情近夫妻。的確,從身上脫下貼身內衣,帶著體溫,也帶著體味,無論如何也都象徵著穿衣人自己,若非極為親密,豈能親相授受。以中國人之內向,一般友人見面,不過鞠躬作揖,握手擁抱都不會,哪裡還會“貼身”?能貼身者,無非夫妻、情人而已。即便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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