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打交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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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優帶著人奔波一個半月,成功說服了十三個部落首領。
但並不是江西只有這十三家部落,而是隻有這十三家接受了遊說。
更多的部落還在持觀望態度。
畢竟以漢人之前對蠻夷的態度,很難讓他們不心存顧慮。
“所以這一次會議,我們必須要辦的漂漂亮亮的。”
“但不能為了面子就做無原則的讓步,有些原則性問題堅決不讓。”
“寧願會議失敗,咱們從頭開始,也不能答應喪權辱國的條件。”
陳景恪慷慨激昂的說道。
這一番話,自然得到了眾人的一致認可。
給你們蠻夷入籍的機會就不錯了,還想要什麼過分條件?
這十三家部落的規模並不大,最大的兩家才七八千人。
四五家是隻有幾百人的小部落,大部分都是兩三千人的部落。
因為實力較弱,在土蠻內部也是被欺凌的物件。
生活在最貧瘠最危險的區域,朝不保夕。
也因此,他們最迫切想要改變現狀。
然而在這個年代,可供他們選擇的路不多,入籍大明就成了救命稻草。
瞭解過這些部落的底細之後,陳景恪心中更加自信,這場會議肯定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朱雄英在民間的聲望是很高的,畢竟天命太孫。
他親自出面主持會議,足見會議的規格是有多高。
那些部落首領,一個個激動的話都說不利索了。
所謂攤牌,更像是朝廷單方面宣佈入籍條件:
一,封部落首領為土司,允許自治。
二,朝廷在環境較好之處,為他們劃分一塊土地,供其定居生活。
三,允許土人與漢人交易,地方衙門不得為難。
四,各部需要以漢名入籍,為了方便他們和漢人接觸,朝廷會頒發身份牌。
只要攜帶身份牌,就可以證明是大明子民,衙門也不會為難他們。
朱雄英解釋道:“土蠻有人心向朝廷入籍大明,但更多的部落沒有入籍。”
“你們也不想那些人,假冒你們的名字,出來劫掠犯事吧?”
各部落首領忙不迭就同意了。
我們歸順大明換來的好處,豈能讓那些野蠻人給竊取了。
身份牌來的好,必須要給,不給都不行。
第五條,大明會派遣宣政使前往各個部落,主管教化工作,同時宣傳大明律法。
以免有人出來交易的時候,不懂規矩犯了法。
朱雄英強調道:“諸位放心,宣政使只管教化不管行政,治理部落的還是伱們。”
陳景恪臉一拉,說道:“諸位,朝廷給你們的好處已經很多了。”
“若連這一點都無法答應,那我覺得咱們也沒必要談了。”
朱雄英勸道:“陳伴讀莫要如此,我相信諸位首領都是明事理之人,定會同意的。”
見此,本來還有些不樂意的部落首領們,不禁心中一凜。
他們才是有求於人的一方,朝廷給出的好處已經夠多了,甚至寬鬆到有些超乎他們的想象。
原本他們以為,朝廷會提出很多過分的要求。
沒想到,除了派遣宣政使,就再沒有別的條件。
如此寬鬆優渥的條件,要是還不肯答應,那實在說不過去了。
恐怕朝廷也會發怒,聽說晉王朱棡這個大殺神還在南昌。
真把他惹怒了派出大軍圍剿,別說好處了,能不能活下來都不好說。
於是,各部落首領紛紛表示,歡迎宣政使到來。
我們一定全力配合宣政使的工作。
這些人也發現了,太孫很和氣很好說話。
於是有一個部落首領,小心翼翼的提出一個請求:
“蠻夷之人家無餘財,繳納不起丁稅。”
“不知可否先免除我們五年……不,只要三年……實在不行兩年也行。”
“只要免除兩年丁稅,等我們將土地開墾出來,一定足額繳納。”
這其實也是很多蠻夷部落,不願意入籍的另一個原因。
入籍能不能得到好處還不知道,反正丁稅是要繳納的。
別說他們本就貧窮,就算有錢也不是這麼造的啊。
但對大明來說,稅事關國家穩定,必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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