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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道肅政使,沒有具體的治所,此官的職責,就是巡視嶺南道轄下的各州,執行前任宰相韋方質所定的御史四十八條。
崔耕的任期只有一年,整個嶺南道總共有七十多個州府,平均一個州才五天的時間。說實話,若是全部一圈,連走路的時間都不夠,更別提查訪民情了。
所以,實際上,他是可以自己決定巡視哪個州府的。
之所以這次往漳州而來,倒不是因為接到了什麼狀子,而是想見一見荒唐大夢中赫赫有名的人物,當日從沈拓口中聽到的大唐名將陳元光。
此人其實在唐朝的時候名聲還沒那麼大,最高品秩不過是漳州刺史,在史書上也沒什麼記載。
正所謂“唐史無人修列傳,漳江有廟祀將軍”。
到了後世,人們才意識到陳元光對於整個漳州的重大意義,五代時加封他為“廣濟王”,北宋時加封他為“忠應侯”,南宋時加封他為“開漳主聖王”。
從那以後,民間就尊稱其為“開漳聖王”。
如此牛逼轟轟的人物,崔耕既然有機會,當然想與之見上一面。
但是,好事多磨,剛一進入漳州境內,就遇到了一個案子,令崔耕就不得不改變了行程。
“冤枉!冤枉啊!”
御史的隊伍正在前行,被一男一女攔住了道路。
民間對官場頗多誤解,這攔轎喊冤就是其中之一。按照朝廷法度,縣官管著朝廷的錢糧賦稅教化治安,並不能整天在縣衙裡等著斷案,那只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所以,除非特大的必須立刻處理的案件,縣令只是在每月特定的幾天收狀紙。
御史一樣,崔耕的職責有四十八條之多呢,就算要平冤,也得等他到了一個地方,覺得沒什麼事可查的,才把放告牌立出去,允許官民百姓告狀。
不過,這事兒崔耕遇到的多了,也不願難為百姓,吩咐封常清把那一男一女帶上來。
這兩個人挺有意思的,男的二十歲左右,濃眉大眼,相貌憨厚,穿一身衙役的服飾。
女的看年紀不超過十五歲,卻是另崔耕眼前一亮,膚如凝脂,皓齒明眸,此女簡直明豔絕倫。
漂亮的女人當前,崔耕縱有被人攔馬的不爽,也漸消無存。
他緩緩下來馬,問道:“你二人到底有何冤情,把狀紙呈上來。”
“我們不認字兒,沒狀紙。”那少女心直口快道:“聽說泉州府一帶的百姓都叫你嶺南崔青天,看你年輕,莫不是吹牛的?”
“大膽!竟敢對崔御史不敬!”
封常清牛眼圓睜,一聲大喝,頓時把少女嚇得尖叫一聲,眼圈泛紅,險些哭出來了。
這憨貨!
崔耕一陣搖頭,對封常清擺了擺手,然後溫言道:“小娘子,你叫什麼名字?別害怕,沒狀紙也不要緊,儘管放心講來。如果屬實的話,本御史一定給你做主。”
美少女的臉色這才恢復了正常,道:“崔御史是個好人,這黑廝……”
說著話,少女一指封常清,道:“是…是個壞人!”
封常清一聽小丫頭片子居然如此大膽,堂而皇之稱自己黑廝,大感不爽,喝道:“某家看你這小娘子也不像啥好人。呔,看一眼就知道是好人壞人,那還要當官的幹啥?有事說事,現在是崔御史問案,不是和你嘮家常。若是無事,快快退到一旁去,莫要攔了御史大人的路!”
“有事,有事,小女子有天大的冤屈,望求御史大人作主!”
被封常清震喝,少女小臉頓時惶急,這才將自己的案子娓娓到來。
原來,她叫劉菲雨,乃是漳州漳浦縣人。家境不是很好,姐姐劉菲雲嫁給了當地的一個農夫,叫韓良。夫妻二人沒紅過臉,沒絆過嘴,日子雖然過得清苦但也和美。
孰料,某天姐姐去田裡給姐夫送飯,姐夫吃下去之後,就腹痛不止,不到一個時辰就氣絕身亡了。
鄉民們覺得姐夫韓良死的蹊蹺,就把姐姐送到縣衙裡審問。
姐姐當然是莫名其妙,不過縣中的仵作用銀針試探帶去的湯,銀針發黑。
於是,漳浦縣令薛應德就判了她姐姐劉菲雲一個謀殺親夫之罪,呈文刑部,準備秋後問斬。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劉菲雲是罪有應得,劉菲雨卻堅信姐姐是冤枉的,這才打探到了崔御史的行蹤,希望他能為自己姐姐做主。
又見命案,又是套路!
崔耕一陣頭大,看向那個衙役問道:“那你是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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