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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不過這對很多人來說,也是個毒點,覺得太商業化……
秦放歌自己倒是蠻喜歡的,鬥琴什麼的,說來並不稀罕,就跟鋼琴比賽差不多,總歸是要分出個勝負來的。
他自己在拿出來的時候,倒是沒有做太多的文采修飾,也是頗具翻譯體的風采。關於鬥琴這段,也特別有意思的。
那是個夏天,一九三一年的夏天,傑立·羅爾·莫頓登上了“弗吉尼亞人號“。一身白,連帽子也是白的。手上有一個巨大的鑽石,還鑲著幾顆金牙。
他是這樣一種人,在他音樂會的海報上寫著:今晚獻藝的是,傑立·羅爾·莫頓,爵士樂鼻祖。他這麼寫就是為了表明:他很自信,是他發明了爵士樂。他愛坐在琴凳四分之三的地方,雙手如蝶,輕盈至極。他從青樓起家,在新奧爾良。他在那裡學會了撫摩鍵盤,愛撫音符:在琴音之下人們發洩肉慾,他們不喜歡吵鬧。他們需要的是一種飄逸在簾子裡和床榻下的音樂,他們不喜歡被打攪。他的音樂正是如此。在那一方面,的確,他是巨擘。
一天,某人在某處和他說起了一九零零。他們大概這樣告訴他:那才是最偉大的,世界上最偉大的鋼琴家。說來有點荒謬,但這件事也許就這樣發生了。一九零零,雖然以他的方式成名了,是一個小小的傳奇,但是,在“弗吉尼亞人號“之外,他從未演奏過一個音符。那些從船上下來的人們紛紛描述著一種奇特的音樂和一個彷彿有四隻手的鋼琴師,可以彈出諸多的音符。有時,還流傳著很多奇怪的故事,也有真的,比如美國議員威爾遜自願待在三等艙裡旅行的故事,因為一九零零在那裡演奏。那些音符在他彈奏之前都是些普通的音符,從他那裡彈出來就異乎尋常了。在下面,有一架鋼琴,他下午或者深夜過去。他先是傾聽,他想聽人們唱那些他們熟悉的音樂,時常有人會拿出一把吉他,或是一個口琴之類開始吹奏,天知道那些音樂是從哪裡來的。一九零零在傾聽。然後他開始撫弄琴鍵,當他們或唱或吹的時候,那些對琴鍵的撫弄開始變成一種真正的彈奏,音符從鋼琴中流了出來:黑色的,直瀉而出。完全是另一個世界的音樂。一切盡在其中:一時間,凡間的所有音樂。實在令人瞠目結舌。威爾遜議員在聽了那音樂之後,瞠目結舌。且不說是在三等艙裡,他,衣冠楚楚地立在那種惡臭之中,一種名副其實的惡臭,放下臭不說,他到下面來本身就需要很多的勇氣。如果不是為了一九零零,他應該在樓上度過他糟糕的餘生。真的。報紙上是這樣寫的,千真萬確。事情就是這樣的。
總之,有人去了傑立·羅爾·莫頓那裡,並對他說:那隻船上有一個可以在鋼琴上隨心所欲的人。在他願意的時候,他可以彈彈爵士樂,在他不願意的時候,他可以彈出一種好像十支爵士混在一起的東西。傑立·羅爾·莫頓有個小脾氣,所有人都知道。他說:“連走下那艘鳥船的勇氣都沒有,怎麼能彈好琴?“然後,這位爵士樂之祖就一陣大笑,瘋了一般。原本在那裡就可以打住了,只是某人在那時候說:“你笑得好,只要他決定下來,你就只能回妓院去演奏了,上帝作證,回妓院去。“傑立·羅爾·莫頓不笑了,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鑲著珍珠母的小手槍,對準那個說話傢伙的腦袋,卻沒有開槍,問:“那隻鳥船在哪裡?“
他在腦子裡構想著一場決鬥。這在當時很流行。憑藉一點勇氣相互挑戰,最後有一個贏家。音樂家式的。沒有血,只是頗有那麼一點仇恨,真正的仇恨。酒精下的音樂。在他的腦子裡縈繞了一夜的想法就是,結束這個海上鋼琴師的故事,和他所有的謊言。徹底結束。問題是,一九零零實際上在港口從不演奏,他不願意演奏。即使港口算是陸地,他也不願意。他只在願意演奏的地方演奏。那地方是大海的中央,當陸地只是遙遠的燈光,一種回憶,一種希望的時候。他生來如此。傑立·羅爾·莫頓咆哮了上千遍之後,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錢買了去歐洲的往返票,上了“弗吉尼亞人號“。在這之前,他只搭過去密西西比的輪船。“這是我一生中做過的最蠢的事。“在波士頓港的十四號碼頭上,面對來為他送行的記者,他這樣說,夾雜著幾聲怒吼。然後他就把自己鎖在船艙裡,等待著陸地變成遙遠的燈光,變成記憶,變成希望。
他,一九零零,卻對這件事不怎麼感興趣。他甚至不太理解。決鬥?為什麼?但他很好奇。他想聽聽爵士樂之祖能彈出些什麼玩意來。一定不是開玩笑的,他相信,那人一定是爵士樂的發明者。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學點東西。一些新的東西。他天生如此。有點像老丹尼:毫無比賽的觀念,他根本不在乎誰是贏家。是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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