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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愁左手一隻雞,右手拎著草兜,身後還揹著一口黑鍋,滿臉茫然。

“這是,怎麼了....”

冷涵捋了捋溼漉漉的髮絲,低聲道,

“沒什麼。”

“嗷嗚嗷嗚。”

滾滾拎著兩隻動物,熊掌指著冷涵,不住的控訴某暴龍的惡行。

林愁撓撓頭,眼睛一亮,

“哦嗬!這麼大兩隻兔子?厲害厲害!”

滾滾,

“...”

關於林愁的視力和聽力問題,不再過多贅述。

畢竟,你該如何指責一個廚子挑選食材的權力?

咱們還是來研究一下兔子這個玩意。

多數人認為,兔肉寡淡無味,其肉又稱“葷中之素”,與其他常用肉類相比,兔肉的確是缺少一部分動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氣。

但是,殊不知這種肉質更容易吸收調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試百搭,甚至兔肉及雞肉同燉,雞肉的香味也會大於兔肉。

多了個混飯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選擇簡單易行的烤肉來做這隻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發現,自己這個大鐵鍋,算是白背了好幾天,因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並不能如處理岩羊那般直接帶皮架在火上烤,因為燒焦的毛皮味道會直接入侵到肉質中,那樣烤出來的兔肉,比烤鳥毛也好吃不到哪裡去。

剝皮的話,林愁又捨不得兔皮烤制後脆韌的口感,並且,多了一層兔皮,也能保證極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鮮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變一口大鍋出來,裝滿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鍋!”

冷涵看了看兩隻兔子,轉身又看著水潭,臉上透著一絲絲紅暈。

林愁準備調料時發現冷涵還沒動靜,納悶道,

“怎麼,變不了那麼大?”

“可以是可以....”

林愁一揮手,“快點快點,好幾張嘴都等著呢,餓死了餓死了!”

“...”

冷涵臉更紅了,一咬牙,精金飄帶彼此纏繞,組合成了一隻造型還算標準的大鍋,足有十米直徑。

大鍋沉入水潭,裝了整整一鍋水飄上了岸。

周圍有大量乾枯枯朽松柏,隨便拖了兩顆樹回來點了火,富含油脂的樹枝迅速燃旺,火焰中還有一些松脂的清香。

烤肉烤肉,一個烤字是非常關鍵的,不光是烤的手法,還有就是燃料的選擇。

燒烤的火焰大多與食物直接接觸,這能給烤制的東西帶上煙火氣息,自然包括“火焰的味道”。

清香的松柏,更高階一些的果木材料,無疑是燒烤的上選。

冷涵有點心疼的看著精金大鍋在火焰的燻烤下迅速變黑、佈滿碳灰,又看著鍋裡那開始泛起微微氣泡的乾淨潭水,臉色來回變幻,不知在想些什麼。

水開後,滾滾提著兩隻兔子扔進鍋裡翻滾了幾分鐘,拿出來放在地上,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乾脆利落,動作飛快。

最後再去掉頭顱和內臟,用兩根柏木樁串起,架在炭火上。

烤肉的技巧永遠都是最簡單的,先烤後燻就是個中精髓。

烤到五六分熟時,在兔子表面隨便撒上一點鹽,用新鮮的芭蕉葉和松柏枝蓋住火,煙燻即可。

放在一邊烤著,這邊林愁搓搓手,三兩下將飛龍的皮連帶羽毛直接撕掉,掏去內臟洗淨,青鹽抹遍其身,又動手用大青石挖了一口石鍋出來,裝了半鍋水。

飛龍吊湯,講究一個鮮字,不能沾油腥,不能沾金屬,只能用石鍋砂鍋陶鍋。

換句話說,撿回來的大鐵鍋,遭到了必然發生的冷落。

小黃蘑只需要七十五度左右的熱水汆燙半分鐘後倒掉水,瀝乾小黃蘑,撕成三毫寬的細絲。

這時石鍋裡的水也剛好泛開,小黃蘑細絲撒進去,林愁一手拎著飛龍的腿,一手用芭蕉葉編織的兜碗當勺子,舀出熱湯淋在飛龍上。

林愁習慣性的開啟了嘴炮...呃,解說模式,

“這是花尾榛雞,又有個名字叫做飛龍,在大災變前,是滿清時期歲貢上少不了的一味珍品,它的肉質細嫩、鮮香驚人,天上龍肉地下驢肉,這個龍,說的就是飛龍,而它之所以又被稱為飛龍,除了因為只有‘龍子龍孫’才能享用外,還有就是因為它腳爪部位的皮生得有如鱗片一般,你看,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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