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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嗎?”

守漢很是巧妙的偷換了概念。()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不可以法外殺人

“主公所言極是!為了我南中的千秋大業,此風斷不可張。”李沛霖首先表明了自己的立場。轉過身去又問陳慶華。

“陳鎮長,我來問你,你來南中之前,可曾如同在這裡這樣,每日飽暖,每年有糧食吃不完發愁的事情?”福伯作為長輩,自然也不好明著反對李守漢的決定,他只能從側面來進行“觸龍說趙太后”式的勸諫。

“福大人,這一點,小的自然是感念主公恩德,不光是小人感念,便是小的治下數百戶墾民,千餘戶土人,家家都立了主公的長生牌位,不敢說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爐香,但是,早晚間的祭拜也是不可少的。所以,小的在接到滾單之後,大為興奮,全鎮上下,就和過年相仿。鄉老們紛紛商議要如何接待主公,方能顯示出我們的感恩戴德之心。於是,有人便說了這道菜。說這道菜是揚州鹽商宴請時的大菜,標下以為,那鹽商乃是一介商人,他們能夠吃得東西菜品,為啥我主公不能吃?於是,便下令將池塘中鯉魚撈起,給主公準備了這道菜。這便是以往的經過,小的不敢有一絲一毫的忘語。”

“主公,情況很明瞭。這陳慶華,是表達治下全鎮民眾對於主公的愛戴之心,才一時做了糊塗之事,惹主公生了這麼大的氣。”李沛霖恰到好處的跟上了一句。

“對!大人,平日裡您總是說,不可無證據殺人,人頭不是韭菜,割了便長不出來了!”馮清燁敲釘轉腳的跟上了一句。

幾個人的一唱一和,為眼前的這個陳慶華求情,守漢豈能看不出來?但是,他要透過這件事,達到自己的目的。

“方才馮先生說的對,不可不教而誅,不可法外殺人。那麼,陳慶華,現在你沒事了。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你的鎮長職務,便交給你鎮子裡的教諭擔任,你暫時在府中聽候差遣!”

得知自己從鬼門關溜達了一圈,又回來了,陳慶華不由得喜出望外,跪在地上磕頭不已。“多謝主公不殺之恩,多謝各位大人求情!”

“列位大人,”眼見陳慶華被親兵們帶下去,守漢在座位上掃視了諸多官員,“雖然今日赦免了陳慶華,但是,這個苗頭必須要遏制住,歪風邪氣,斷不可成為主流!”

他將視線盯著馮清燁看了許久,看得馮清燁心中饒是沒有虧心事也不由得有些忐忑,“馮先生,方才你說得對,不可不教而誅,不可法外殺人。那麼,我如果提前教育了,你再犯,是不是可以殺了?我明文規定不可以觸犯的事情,你觸犯了,是不是可以殺了?”

“當然可以。”馮清燁在座位上拱手行禮,“當年孔子誅少正卯,也是沒有證據,主公此言,強勝過聖人百倍。”

“那好!宗兄,煩勞你行文下去!各處軍營、村寨、屯堡,都要進行訴苦活動,便是方才福伯所言,在來南中之前,過的是什麼日子,如今過的是什麼日子。對照一下,願不願意失去眼下的這種生活。此其一。其二,在各處進行反奢侈,反貪汙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活動。各級官吏要對照檢查,有沒有尸位素餐的事情!此其二。”

“馮先生,你說的不錯,不可法外殺人,那,便煩勞您和刑房的諸位同仁,依照大誥和大明律,結合我南中的實際情形,起草一部民約合集,作為日常行政司法的依據,同時,也要寫一部**出來,作為母法。”

馮清燁起身向守漢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禮,“這是學生的畢生所願,敢不從命!定當竭盡全力,不負主公所託。”

同樣讓無數東林的正人君子唾棄不已的《南中基本法》、《南中民約合集》便在這樣的環境下應運而生。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五天後,馮清燁判處了吳千秋的案子,證據確鑿,吳千秋屬於盜割他人玉米草,被發現之後,揮刀砍傷了何家大兒子,判處賠償各項損失,並勞役三年。

半月後。一道公文從將軍府發出,反奢侈、反貪汙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運動,就此展開。

“在將軍分田之前,俺家每天煮飯,都要加點野菜,才勉強能夠讓全家人填報肚皮,如今呢?昨天俺家煮了一鍋飯,結果沒吃完,剩下了不少,老婆子捨不得糟蹋糧食,早上起來就加了幾個雞蛋,給做成了蛋炒飯,換上以前,哪裡敢想這樣的日子?”

“我來河靜之前,壓根就不記得哪一頓吃飽過,不怕各位笑話,來的第一天,在碼頭上吃飯,差點沒給我撐死。如今想想,那頓飯還那麼香,可是仔細回憶一下,也沒有別的什麼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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