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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熾沿著床邊坐下來,伸手摸了摸張昭華的肚子,莫名其妙地又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好像在摸西瓜一樣,末了還點頭道:“你這肚子,終於比我的大了,裡頭不是盛德,而是一個小娃娃。”

張昭華原本啜著紅棗汁,聞言“噗”地一聲噴出來,道:“等我把這個小娃娃把出來,肚子就下去了!”

高熾皺著眉頭想了一下,不由得無語:“你這個詞用的,好像出個恭,孩子就出來了一樣。”

“要真這麼簡單就好了,”張昭華也有點害怕:“我挺怕痛的,這孩子可不要折磨我。”

張昭華到底是後世來的,健康常識是知道的,懷孕後面兩三個月,就不能可勁兒吃了,孩子在母體過於肥大,遭罪的還是自己,所以現在幾個教養嬤嬤勸她多吃,她嘴上嗯嗯著,實際上每日多少飯量,她把控地很嚴格,同時每天至少要在花園子裡走上兩趟,拉開盆骨髖骨,就是為了後面生產的時候少受點罪。她上輩子就見過一個年輕的孕婦,懷孕的時候懶得要死不運動,生產的時候盆骨根本打不開,疼了三四天,最後沒辦法只能剖腹產了。

你說這時候哪有剖腹產,自己不警惕一點,等到生產的時候,那可就是半隻腳踏進鬼門關裡,張昭華這種焦慮,也只有自己知道。不過教養嬤嬤每天都給她摸一遍肚子,都說好得很,她們這一套張昭華半信半疑,不過據說最後一個月就很重要,能摸出來孩子頭是不是漸漸朝下,若是不能朝下,那就妥妥地是難產的徵兆,這在後世也是一個道理,醫生看到腳出來的時候,也會考慮重新塞回去剖腹產的可能。

聽說這群嬤嬤也是厲害,能有一套辦法將孩子在肚裡轉個個,但是具體什麼辦法,她問了,也沒一個說的,倒是錢嬤嬤似乎知道一點,隱晦地說什麼要用馬,把人拉在馬背上磨,總之聽得張昭華是雞皮疙瘩起了一身。

她自然不希望落到這樣的情境,今日聽高熾不知是戲謔還是什麼的話,她就不樂意道:“你說要是你們男人也能生孩子就好了,你也生一個,生的時候把你肚子裡那層油也全刮出來,瞧你五官長得也不賴,畢竟跟高煦同一個爹媽,遺傳上也沒差。只是由於你胖,才沒顯出來好看。”

高熾聽得大驚:“男人哪裡能生孩子!”

“是不能生,”張昭華見他摸著肚子一副受驚過度的樣子,不由得哈哈大笑:“也就這麼一說,叫你想象那樣的情景,也好知道我們女人不容易。”

高熾彷彿一時半會兒還沒醒過神來,桌上的書都被他一袖子拂掉了,張昭華撿了一本一看,居然是《大明律》,隨意翻了幾頁,卻被高熾給奪走了。

“你懷著孕呢,”高熾道:“這種刑書,還是別看的好。”

高熾講究的地方不多,倒是在張昭華懷孕的時候講究起來,不肯讓她看這樣所謂“斬人肢體,鑿其肌膚”的書,就連《左傳》,也悄悄沒收走了,自然叫張昭華老大不滿。

“我問你,”張昭華道:“在儒家看來,禮所容許的,認為是對的,也為法所容——是也不是?”

高熾點頭道:“是。”

“那禮所不容許的、禁止的,也必然為法所禁止。”張昭華狡辯道:“所以才稱為禮法對不對?那這麼說,我看法書,就是在看禮記,你憑什麼不讓我看呢!”

儒家的治世理念,是以仁義為質,以禮為表,而“法”這個東西,和“禮”其實天生不和,真正的“法”在戰國時候的法家那裡,然而最後是儒家取得了主導地位,所以他們將“法”這個東西改換了概念,或者說變成了一種與法家思想中的“法”大相徑庭的東西,讓“法”開始從於“禮”,包含在禮的範疇之內,但又與“禮”有所別,形成了具有儒家特色的“禮法”觀念。所以儒家所言“禮”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分,一部分具有道德的性質,另一部分則具有法律的性質,這一部分具有法律性質的東西,就是儒家提倡的“法”,而無論是作為道德的禮,還是作為法律的禮,它所維護的價值理念,都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仁義。

這是張昭華詭辯的核心,高熾要反駁她,就要反駁《禮記》,自然是不可能的,所以高熾道:“我在這裡說刑法,你卻跟我說禮法,照你這麼個歪理,我把《大明律》拿走,給你一本《禮記》,你就當是《大明律》來看,豈不是一樣!”

高熾就聰明在不進張昭華挖的坑裡面,而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所以這回輪到張昭華目瞪口呆了。

她剛要張嘴反駁,腦中忽然略過剛才那幾眼看到的東西,登時一個激靈,叫道:“快把書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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