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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不是說了嗎?全市為此還開了密切聯絡群眾大會呢。”我說。
“那翁書記幹嘛發那麼大的脾氣啊?”新淩河大橋形象代言人、縣一中英語教師應姍紅問。
“我們的幹部們對群眾漠不關心,沒有把群眾利益放在心上啊。”
“那為什麼要動用那麼多人力、物力、財力救您呢?”
“也包括救你。”
“救我?我經當不起。”
“事實上,也救起了你啊,你不是也看了那麼影片嗎?”
“您還沒有回答我,為什麼要動用那麼多人力、物力、財力救您呢?當然,也包括救我。但主要是救您,我只是沾了您的光。”
“這是因為,活生生的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啊。我們處在危險的境地中,必須施救啊,不施救,我們就有生命危險啊。”
“人是可以救,是應該救,可為什麼要動用那麼多人力、物力、財力,不惜一切代價地救呢?難道您的命就那麼金貴嗎?”
“我記得沈主任已經問過這個問題了,我記得盧市長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你也沒必要再繼續問這個問題了。”我說。
“好吧,那我問您,晚上打電話請我吃夜宵的,為什麼是陳總、洪部長、錢錢縣長呢?為什麼不是您呢?”
“你要多少人請啊?是不是要八抬大轎把你抬來啊?”
“那我換一種方式問您,您覺得我去吃夜宵好不好?”應老師問。
“你是不是想去呢?”我反問道。
“我不想去。”
“那你為什麼又去了呢?”
“那麼多領導打電話,我不好意思拒絕啊。”應老師說。
“你怎麼要那麼多領導給你打電話啊?”
“我磨磨嘰嘰的,就是想從他們嘴裡知道,那個人去在不在?”
“哪個人啊?”
“我不知道。”
“不知道那個人,又想知道那個人在不在?這是什麼邏輯啊?”我問。
“如果那個人在那裡,我心裡踏實些,感到安全些,就會去。如果那個人不在那裡,我是不敢去的。我最後決定去,是確認了那個人在那裡。”
“小小年紀,還蠻多名堂呢。”
“我沒有指名道姓,別以為我是說您啊。”
“只要不說我就行。我也知道,我入不了你的法眼。”我說。
“我問您,您買不買海水花園公寓的房子啊?”
“買啊。”
“以什麼價格買啊?”
“縣機關的團購價啊。”
“我可不可以以縣機關的團購價買啊?”應老師問。
“你要買房子嗎?”
“是啊。您覺得海水花園公寓的房子,有沒有增值空間啊?”
“有啊。”
“那我堅決要買一套。”
“好啊。”
“我可不可以以縣機關的團購價買啊?”
“你怎麼那麼傻啊?”
“怎麼傻啊?”應老師問。
“你可以比縣機關的團購價更低的價格買啊。換句話說,你比我買的價格還要低,低很多啊。”
“哪有那麼好的事啊?”
“怎麼沒有那麼好的事啊?洪部長不是跟你說了嗎?你可以打對摺啊。洪部長說這話的時候,陳總壓根兒都沒反對,給我感覺是預設。”
“洪部長說的玩的,陳總又沒表態,怎麼可能呢?”
“真有可能。”
“哪有這麼好的事啊?憑什麼陳總跟我打對摺啊?”
“不是說了嗎?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啊。你福氣來了,誰也擋不住啊。”
“如果打不了對摺,那我可不可以找您啊?”應老師問。
“可以啊,不過,第三步才能找我。”
“怎麼這麼麻煩啊?哪三步啊?”
“第一步,找洪部長,是洪部長幫你開的口。”
“第二步呢?”
“找梁總,因為你是他聘請的新淩河大橋的形象代言人,他有責任有義務找陳總兌現承諾。”
“第三步就是找您嗎?”
“是。”
“好吧。”
“你有錢買房子嗎?”我問。
“如果我沒錢,您是不是打算借我啊?”
“我當不了家,如果你真的要借,我可以把你的想法轉達給我的當家人,請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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