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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從下午開到夜晚,快十一個小時了。大家眾說紛紜,總不能有一個統一的意見。最後大家熬不住了,要我說。”我苦笑著說。
“你是怎麼說的呢?你能統一大家的意見嗎?”翁書記問。
“我說,馬縣長說得好,公司的問題主要是不能適應市場競爭的問題,是改革中的問題。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只能透過改革來解決。第一個問題,關於公司的出路,按照全國各地的經驗,就是改制,說白了就是賣企業,變國有國營為民有民營,搞混合所有制,會後可請經貿委立即起草一份對外公開招商書,時間在明天下午六時前,建議明晚開縣長辦公會討論,後天晚上再開縣委常委會決定;第二,下崗職工問題,主要思路是買斷工齡,全部改變國有職工身份,至於買斷工齡的錢,只有等對外招商成功後才可以談,但當務之急是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問題。一是在出租門面的收入中擠出一部分,按一定比例付給職工應急,此事由經貿委提出意見,交明天晚上的縣長辦公會研究後執行;二是透過民政這條線,爭取向上面要一點。明天就請分管縣長和民政局長一同跑市裡,看能否爭取到一點困難補助;三是由人力資源局從明天開始外出聯絡,組織勞務輸出,並將這列為績效目標,年終進行考核。第三,門面出租問題,所有出租門面的有效期截止本月底止,從下個月一日開始,所有門面一律公開招標,誰出價高就租給誰。此事請經貿委在明天下午六時前拿出方案,報縣長辦公會研究後實行,縣紀委、監察局派人參加。至於租期未到的,可以按原來的租價加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他們。對既不接受原交的租金又不退門面的,主要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必要時可採取強制手段。提前解除承租合同沒有違約,我看過原合同了,原合同上有一條,若遇政策變化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租方有權收回門面,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第四,公司帳目問題,由審計局負責,明天上午九時前進入公司,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全面審計,審計結果經縣黨政班子聯席會討論後,再向職工公佈,接受職工監督。第五,是否保留那麼多對口科室,我看沒必要保留,全部撤銷,人員安置可請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局、縣經貿委共同負責,由組織部牽頭。安置不了的,視同下崗職工對待。第六個問題是業務往來單位欠公司13億多元貨款,全部向職工公開,組織職工清收,還可以採取包乾制,誰收回誰得獎,獎金比例可控制在百分之三十以內,此事明天上午十二點前由經貿委負責落實到位。公司欠別人的8億多元,結合改制和招商情況再綜合考慮,有錢了就一定還給人家。第七個問題,欠銀行貸款7億多元,等招商成功後,結合債權債務,再向銀行攤牌……。”
“你說了這麼多,你說的意見能透過嗎?”翁書記問。
“已經夜晚十二點多鐘了,縣委擴大會已經開了十一個小時了。會場內,大家呵欠連天,希望會議儘快結束。會場外,出不了大樓的機關幹部、下崗職工的叫喊聲、叫罵聲連成一片。翁書記啊,您不知道啊,我們很無能、很窩囊、很對不起大家啊!”
“事情弄到這一步,很是讓人傷心啊。”翁書記說。
“最後,人大主任孫凌雲站起來,大聲說,別再耽擱時間了,別再討論了,就按我說的辦。縣委擴大會才結束。”
“最後是怎麼收場的?”
“我指定幾名縣領導,和相關縣直部門的負責人,出去向職工公開我們的意見,並接受職工問詢,接受職工監督。”我繼續彙報說。
“是不是職工散了,再沒有職工不斷群體上訪了?”
“是,當時我們的意見跟職工一宣佈,職工就鼓起掌來了,翁書記。”
“這麼說,長時間困擾我市的奮進集團職工群體上訪問題終於解決了?”
“應該是初步或者說是基本解決了,翁書記。至少以後,我們沒有發現奮進集團職工上訪。”
“這麼長時間沒解決的問題,就這麼容易解決了?”
“哪那麼容易啊,我讓縣委督查室列出詳細問題清單,包括解決問題的部門,負責人、辦事人姓名,解決問題的時間等,下達督辦單,一一督查。我三天兩頭過問,尤其對職工安置,問得非常仔細,非常具體。加上涉及單位和個人工作努力,才將問題基本解決。”
“你覺得,你們解決這些問題有哪些經驗值得總結呢?”
“書記見笑了,說老實話,我們沒有經驗。要我們勉強說,主要有四點,一是心裡裝著職工,想職工之所想,急職工之所急。二是不迴避矛盾、問題,主動、勇敢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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