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新華夏生活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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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對於大明的小農經濟,其實我也曾經設想過對策。既然我們賺不到普通小農的錢,那就賺大明富豪的錢。”
“大明富豪?他們的錢怎麼賺呢?”
“那要你們想個轍啊。可以說,大明的市場經濟,就是他們支撐起來的。我有一個設想呢,就是在大明來個新華夏的新生活運動。”
“說的具體點。”
“具體點就是,將新華夏的一些比較“高階”點的東西,挪到大明去,吸引大明富豪的注意力。比如,新華夏的住宅,新華夏的服飾,新華夏的交通工具,等等,都可以移植過去,讓他們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向新華夏先進文明的生活方式靠攏,這不僅有經濟意義,還有政-治意義,可以擴大新華夏在大明的影響,讓大明民間也能夠對新華夏產生好感。”
“這些按照道理都是很美好的,可是電力裝置與交通工具按照政策都是不許外傳的啊。”
“不屬於新華夏的土地,確實不能擁有這些設施裝置,可是,大使館或者租界,可是屬於新華夏的領土。而且,所有的政策都不會一成不變的,完全可以根據需要修改。”
“不錯,是這個理兒。”石才順點頭。
在大明,想要找到合適的地點並不好找。首先,這個地點位置要足夠繁華,有大量的富人聚集,這樣才能有足夠的財富來源。然後還需要一個很大的空地,才能讓新華夏所謂的示範小區有建設用地。
最後還真找到了一個合意的地區,那就是南京玄武湖東北岸,鐘山西面。這個地區依山傍水,雖然新華夏人不相信風水,但是在漢人看來就是就是絕佳之地。不過,就衝著風景秀麗,新華夏的居民小區想要賣出去並不困難。而南京就不說了,是此時大明的首都所在,而繁華程度,在江南地區也是僅次於蘇杭的所在。甚至由於此時大明國都所在地的緣故,必將成為天下第一等地區。
更妙的是,明清兩代南京的市中心在後世的玄武區附近,兩江總督以及現在的大明中央都在這個區域。這兩個地方相距不過十公里。而此時的玄武湖西北岸,還是一片荒蕪,人煙稀少,很方便拆遷。
按照新華夏的規劃,新華夏的大使館將建在玄武湖畔,在靠近大使館的區域,沿著玄武湖與鐘山腳下,修建居民區,全部是二三層樓、大小不同的別墅區。畢竟,這些都是給漢人富豪修建的,自然是按照豪華標準建造並裝修。
與大明的談判並不順利。
大明的中央官員也有許多是在新華夏進修的人,知道一些現代國家所應該關注主權內容,並不是那些虛無縹緲的面子啊,禮節啊什麼的。現在的他們已經明白了許多實在的東西。至少一點,在大明的土地上實行別國的律法肯定是不合理的,這是對國家主權最大的侵犯。即使是新華夏要求的,在大使館區域實行新華夏的律法都頗有微詞。
此時的國際法剛剛起步,還沒有成型,也沒有形成大使館區域屬於派遣國的規定,因此,大明對此表示異議也就理解了。
新華夏與大明經過多次協商,確立了對等原則,即大明與新華夏互派大使,並設立大使館,雙方都各自擁有在對方大使館區域的主權。
至於新華夏所希望建立的經濟特區,大明表示可以批給土地,並給以一定的稅收優惠,但是,一定要實施大明律法。
新華夏最後還是同意了這個合理要求,但是要求新華夏在特區所發生的案件有知情權與陪審權,以確保法律得到公平實施。
大明也表示同意。
不僅在律法層面,在實質性的好處方面,大明也沒少要。在新華夏學習過的大明官員,將什麼是該得的,什麼是可以放棄的,可是分得一清二楚。
他們透過新華夏的種種規劃圖,知道新華夏建立的小區可是有電力設施的,就那明亮的燈光,就讓人不忍釋懷。還有寬敞的馬路規劃,那可都是水泥板鋪設的大馬路,寬敞平坦。
他們表示,除了批給新華夏上萬平米的大使館區域,還可以租給新華夏5萬平米的地塊50年,並且放棄將來50年的地租,代價就是新華夏幫助建設一個貫穿南京城區的兩縱兩橫主幹道,並通行有軌電車。給南京城區建設輸電線路,至少需要修到市中心,滿足市區十萬人的生活照明所需。
新華夏表示部分同意,但是,電力設施只能安裝在大使館區域,以符合新華夏電力設施不得出口的規定。另外,大使館電力容量有限,最多能夠滿足南京皇宮與官府的辦公用電,另外就是室內軌道交通用電,而這些區域所使用的電力,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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