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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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書記的讚許
長城公司這件事跨越三年時間,最後終於平息了。
人民日報社領導找艾豐談話,表示問題清楚了,就是把提拔他的事耽誤了。
艾豐的工作積極性沒有受到影響。1991年他獲得範長江新聞獎的時候,頒獎之日要求每個獲獎者說出自己最欣賞的一句格言。艾豐的格言是:“最高獎賞就在事業之中。”這是他的經歷給他的感悟。他回顧,到1986年的時候,他已經工作了25年,那麼擁有什麼呢?官位沒有,普通記者;工資102元;住房是跟別人合住的……如果看這些就沒勁了。他的勁頭來自這句話——最高獎賞就在事業之中,其他的權、名、利也重要,但不是最高的。這樣想,勁頭就來了。
差點“栽”進長城案(3)
長城公司事件之後,在許多人看來,艾豐不是失去了一次被提拔的機會,而是永久地失去了被提拔的機會。在他受審查期間,幾位新的副總編輯從外面調入了,而且年紀都比他小。但艾豐明白,自己工作並不是為了一個官位,他依然努力工作著。
當時擔任《人民日報》總編輯的範敬宜,在他的名著《總編輯手記》中,有一篇寫於1995年8月24日的《新聞工作要有點“壓”“逼”“榨”》,談到:
8月21日的評論員文章《把握企業改革的正確方向》,是艾豐同志用兩個小時趕寫出來的,受到了江總書記的重視和表揚。今天一版頭條的評論員文章《歷史地全面地科學地看待國有企業》,也是艾豐同志在昨晚用兩個小時寫出來的,比前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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