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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開始徵收“生員優免”40餘萬兩,向之前仍然賦予免丁役特權的生員下手。
鹽課鹽課加徵是天啟元年戶部主管遼餉的官員新餉司郎中楊嗣昌提出來的。
當時明廷使行“綱法”,規定一批固定的商人每年認購鹽引。
本來商人在認購鹽引時就要交納“餘鹽銀”,實際上是政府失去了一部分灶戶、鹽田的控制權,反而將這筆錢轉嫁到商人頭上,現在認購鹽引時還要交額外的遼餉。
天啟3年遼餉資料中有“鹽引銀”32萬兩,就是天啟元年定下的數目。
天啟4年5月曾加徵鹽課54.7萬兩,但這筆加徵持續時間不詳,且後來敘述遼餉者都未提到這筆加徵,是其它名目下,比如修三大殿、修皇陵的加徵。
之後又有一些陸續的加徵,實際數額不詳。
崇禎三年將之前的鹽課加徵都歸入遼餉,並將額數增加到94萬兩。
明代在水路交通集散地設有鈔關,對過往船隻根據載貨量進行徵稅。
有的鈔關還同時徵繳對商人貨物徵收的“商稅”。
天啟元年在原額34.5萬兩的基礎上加徵6.5萬兩,天啟5年增加2處鈔關,並加徵13.5萬兩。
這算是天啟朝的後三年,遼餉中唯一一次增加的稅額。
魏忠賢徵收工商稅,除了落在這13.5萬兩上,實在是無跡可尋。
魏忠賢指使人誣告徽商給人家“坐贓”沒收家產倒是有的,可惜那是為了修三大殿,本來就是另一筆不必要的開支。
約在崇禎2年,又增加5萬兩。
崇禎3年將總額加到了33.6萬兩。
隨後13年又加徵20萬兩。
總體來看,田賦加徵是萬曆朝末年定下來的政策,那時候並非東林執政。
雜項、鹽課、關稅的加派都是天啟朝初年東林執政,當然在位官員並不都是東林,可以算是東林黨時期定下來的。
至於崇禎年間,雜項中的房屋交易稅費、當鋪愛國捐、鹽課、關稅等等不但繼續徵收,而且都增加了。
反而天啟後三年除了搞了一次田賦臨時加徵、一次增加關稅之外,似乎沒加過什麼稅。
魏忠賢這幾年增收鹽課,鹽是專賣品,只會轉嫁給民眾、助長私鹽,鑄造劣質銅錢牟利,大肆誣告坐贓。
徵收各地方的庫銀,雜項是掐地方政府的脖子,這個是直接掏地方政府的家底,都是打著“以助大工”的旗號,就是為了給皇帝修三大殿。
這殿兩年半修完,不可謂不快,耗銀595萬兩,將近一年的遼餉總支出。
閹黨的干將崔呈秀、孫杰,天啟末年乾的就是“督察大工”的活兒。
魏公公還有一招“捐助”,一開始是號召各王府捐助,這還罷了,畢竟有固定收入,後來把任務攤派到在職官員身上,於是就搞出許多“私派”。
本來官員要擅自在轄區內加稅是不行的,現在有了這個名堂,至少可以在朝廷內部搪塞了。
所以,魏忠賢雖然想了很多辦法搞錢,卻真的搞不出來錢,搞錢也是需要很強能力的人去執行的。
魏忠賢自己的能力很普通,厲害也只是厲害在搞人際關係上,做具體的事情是不行的。
而魏忠賢手底下又沒有韋寶這樣的人。
魏忠賢一下子就看到了問題的關鍵。
“明日大清早,估計陛下還得召集閣臣到平臺議事,到了明天清早,一切都將有定論了,如果陛下同意了韋寶的諫言,以後我們將非常被動,韋寶很可能取代咱家了。”魏忠賢嘆口氣道。
魏忠賢實在是不看好自己能贏過韋寶,更害怕英國公張維賢會從中起作用。
魏忠賢這邊討論的很激烈,很熱鬧,韋寶的府邸則也有點熱鬧。
因為韋寶還沒有出宮的時候,東林黨大臣們就已經知道訊息了。
他們一個個像是吃了興奮劑一樣堵在韋府的門外,等著求見韋爵爺呢。
自從幾位東林黨閣老走人之後,閹黨專權,魏忠賢隻手遮天,東林黨已經非常式微了。
現在大家聽說韋爵爺與魏忠賢對著幹,都像是看到了曙光一樣,感覺機會來了。
如果有韋爵爺充當旗幟,東林黨的大旗將會被重新立起來,將會再度具備與閹黨分庭抗禮的本錢。
其中不乏實力派大臣,內閣大臣丁紹軾,便是其中之一。
今天丁紹軾離開了皇宮之後,越想越是興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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