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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規定,奏本文字不得超過三百字,奏本正文之後,須註明全文的字數及用紙張數。
奏本處理程式和題本相同。
在清代,凡官員的奏本,先送通政使司點驗,再由內閣票擬後呈皇帝裁定。
批本處和內閣照皇帝裁定的票籤文字,用筆照錄於奏本封面上,然後送六科發抄施行。
奏疏的主要功用在於臣子向皇帝進言,屬於文書一類。
所謂“奏”,就是進獻的意思;所謂“疏”,是疏通的意思,引申為對問題的分析解決。
奏疏的種類很多,漢代有章、奏、表、議等,魏晉南北朝時期在沿用章、表、議等外又增加了啟文。
隋、唐、宋時期一般用表和狀兩種,宋代增“加子”,是大臣上殿奏事前先期呈遞的程式比較簡便的文種。
元代有奏、啟和表章,明、清兩代有題本、奏本、表、籠、啟以及康熙朝後廣泛使用的奏摺等。
“奏”在秦、漢時期開始使用,《文心雕龍》中提到奏的功用在於“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劾想謬”。
奏有固定的程式:首稱“臣昧死言”,末雲“稽首以聞”。
延至明、清,奏的性質發生了一些變化,稱奏為“奏本”。
明沈德符《章奏異名》:“今本章名色,為公事則曰題本,為他事則曰奏本。”
清阮葵生《茶餘客話》:“乾隆十三年諭,向來公事用題本,私事用奏本。題本用印,奏本不用印。”
“奏本”主要是因私事向皇帝上的文書。
高拱集,“奏本”多為懇辭皇帝加官或乞休,內容雖不無謙辭,但頗能窺見高拱之為人。
題本是明清時特有的一種奏本。
明制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奏。
《高拱全集》中的題本遠遠超過奏本,自然與高拱位極人臣的身份有關。
高拱所奏題本,涉及的事務十分廣泛,大致分類有以下幾方面。
一、大修邊政以防禦北虜入侵。土木之變後,明朝的國力發生了急劇的變動,甚至一度出現了傾覆的局面。後雖暫時的化解了危機,但邊患不斷。
其中原因,除了與明中後期軍事實力的薄弱之外,還與明政府的閉關鎖國不無關係。
隆慶五年,明朝和蒙古封貢互市,開放邊境市場。
折騰雙方兩百多年的戰爭終於落下了帷幕,此後近百年中,未爆發大戰爭。
高拱的《虜眾內附邊患稍寧乞及時大修邊政以永圖治安疏》就是在此背景下所作。
在這篇疏中,高拱表現出了傑出的邊政謀略,針對夷狄“適其欲則搖尾乞憐,違其願則狂顧反唾”的本性,高拱提出了使其“進貢稱藩”的策略,用懷柔政策來使之歸順明王朝,另一方面,又要做到有備無患:“敕下兵部,焉飭個該督撫江林諸臣,務要趁此閒暇之際,將邊事大破常格,著實整頓。有當改弦易轍者,明白具奏議處,毋得因循自誤。”
二、凡事親力親為以察國家安危。穆宗庸碌無能,對朝政毫無所知,每次上朝都要由大學士代答,經筵也經常不發表意見。再加上沉湎酒色,貪圖享樂,導致早逝。
明隆慶六年,1572年四月二十五日,皇帝病危,召高拱、張居正及高儀三人為顧命大臣,次日病卒。
有鑑於穆宗的庸碌無為,高拱上《特陳緊切事宜以仰裨新政疏》希望新登極的神宗皇帝不忘祖宗舊規,凡事親力親為,明辨是非,“遠內臣之嫌,釋外臣之惑”,做到“庶事無間隔”。
這篇疏是高拱為官生涯的最後一篇奏疏,言辭十分懇切,毫無做作之態。
他詳細的敘述了祖宗的各種制度,飽含對新皇帝的殷切期望。
三、有正綱常以補政體之不足。
封建時代以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為三綱,仁、義、禮、智、信為五常。“三綱五常”體現了整個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這種關係,同時也是封建立法的指導思想。
穆宗用人不疑,文有徐階、高拱、張居正、楊博,武有譚論、王崇古、戚繼光、李成梁。因此,雖然穆宗本人並不熱心於國事,但由於臣子盡責,所以這一時期社會比較穩定,經濟比嘉靖朝有了較大的改觀,後世史學家稱其為隆慶新政。高拱在此期間屢次上疏要求定綱常,正國是。
在《正綱常定國是以仰裨聖政疏》中,高拱提出了“君臣之義,一毫不可或幹;父子之恩,一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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