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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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鼎臣不僅在儒學上造詣很深,在用兵打仗上也是一位極其高明的將才,而且在嘉靖皇帝歷任內閣中他是唯一一位最關心國計民生,首倡並大力促進支援江南賦稅改革的經濟學家。
顧鼎臣:“如今皇上調我到吏部任職,我可以為百姓做些實事了。我最想做的是賦稅制度的改革,我在家鄉丁憂時作過調研,發現東南的賦稅徭役要比其他地方重許多,我想再次到實地進行考察,然後上疏皇上,減輕東南百姓稅賦負擔。”
文昌君和顧擷岡齊聲道:“義父年事已高,還是在京城查閱整理資料吧。我和大哥在吏部、戶部當差,年富力強,還是由我們兄弟倆到地方實地考察,等到蒐集到資料後,再交給義父整理,寫成奏章,上疏皇上。”
顧鼎臣:“嘉靖六年我把在家鄉丁憂時考察江南賦稅弊端,寫成奏摺《陳愚見劃積弊以裨新政疏》,反映江南賦稅過重,田賦失均,雜稅過多以及裡甲、糧長等問題,要求徹底清查田糧,大力改革賦稅制度。但是由於皇上受大禮儀鬥爭困擾,無暇顧及,只簡單回覆‘所陳俱切時弊,詔行撫按衙門督屬舉校’我的上疏引起桂萼、徐俊民、許贊、陳縞、候位等許多朝臣共鳴,紛紛上疏要求儘快進行改革。”
文昌君:“在江南蘇松嘉湖鎮常杭七府州中,蘇州府稅賦最重,松嘉湖次之,鎮常杭又次之。我查閱了歷史檔案,明初洪武時期,蘇州府土地佔全國百分之一點一,所納稅糧佔全國百分之九點五,是平均數的般五四倍,是賦稅最重的。更嚴重的問題是官田民田賦稅嚴重失均。
所謂官田大多是宋朝、元朝和明朝初期藉沒富豪貪官的田地,包括皇莊、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內監、寺觀賜乞的莊田以及百官的職田、邊臣的養廉田、軍民商的屯田,這些官田由官府租給佃農耕種,民田是農民祖傳或購買的私家田地。
官府對租種官田的佃農加倍盤剝,官田的稅糧竟然高達民田的十倍。蘇州府秋糧總計二百七十四萬六千餘石,民田稅糧僅僅十五萬石,其餘都是佃農繳納的官田稅糧。佃農賣兒鬻女也無力繳納高額稅糧,只能靠借高利貸度日,拖欠無力償還的只能拋荒流亡。”
顧擷岡:“江南稅糧運輸由軍船包辦,但是要收取高額運費加損耗,這部分額外負擔的米糧稱之為耗米。這樣稅糧包括正規稅糧和運輸耗米兩部分,官田大戶不肯繳納耗米,都由民田戶負擔。
松江府有一位名叫顧清的,是弘治六年進士,曾當過庶吉士和侍讀,家有四十四畝良田,十六畝山地,要繳納正糧一石六鬥二升,耗米卻高達十二石九鬥!江南如此重賦,百姓無力負擔,造成年年拖欠,歷年拖欠的稅糧越積越多,最後朝廷只得減免部分稅糧。這樣勢必造成新舊稅糧混淆不清,官吏乘機弄虛作假,中飽私囊。”
文昌君:“江南賦稅過重已經是歷史積弊,雖然幾度改革,但是很難弊絕風清。較有成效的改革是宣德五年周忱提出的‘平米法’,對混『亂』的稅糧和漕運政策進行改革。
‘平米法’規定無論官田民田、大戶戶,一律在正糧之外都要繳納耗米,並統一標準,一石正糧繳納六鬥七升耗米。如此每年在正常稅糧繳納後尚有餘糧,周忱將這些餘糧存貯在‘濟農倉’內,用以彌補裡甲支費不足,減輕農民各種雜稅負擔。
但是周忱的改革遭到豪強胥吏的抵制,實行了一段時間後,豪強胥吏又反攻倒算,田賦弊病再度復發,周忱改革成果化為泡影。”
顧鼎臣:“弘治八年,我的岳父,江南巡撫朱瑄在松江府華亭、上海二縣實挾分鄉論田加耗’的改革,在正糧基礎上區分不同鄉村田地肥沃貧瘠等級徵收耗米。因為這個辦法過於簡單,而且田地的肥沃貧瘠很難有統一標準進行界定,即使是同一鄉村的田地也有肥沃貧瘠的差別,所以在二個縣執行起來相當困難,更沒法在江南推廣。嘉靖九年我又上《申未議以裨國計拯民命疏》,這次語氣更為懇切,但用詞卻非常激烈,對官員敷衍塞職極為不滿。奏摺中,雖經十餘年未聞有縣令太守遵奉舉行,在令守中沒有查出虛報荒地一畝,清出隱瞞稅糧一石者。皇上回復:‘乃申詔巡撫官,斟酌處置,從實舉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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