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零肆柒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十四章 財政,荊楚帝國,貳零肆柒,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一天視朝互相撕逼,第二天視朝風平浪靜,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直到熊荊也記不起是第幾天,羋玹懷孕所形成的餘波就漸漸漸漸的淡了。
楚秦兩國雙雄並立,兩國的戰爭是全天下的戰爭,兩國的矛盾也是全天下的矛盾。趙政大婚已有八年,膝下子嗣沒有八個也有五個;熊荊今年才大婚,產下眾多子嗣毫無疑問,誰料結果卻變成不住寢宮住軍帳,不愛王后愛野妻。
市井裡間輿論紛紛,但也僅限於市井,尤其是齊魏兩國的市井。楚國也就只有魯宋之地時有議論,但多是私底下議論,王廷私事又豈是庶民能夠誹議的?
熊荊不在意、也不重視民間的輿論,他只在乎軍隊的輿論,大司馬府主導的宣傳和闢謠集中在軍中進行。
羋氏來自秦國不假,但羋氏姓羋,歸根結底還是楚人。至於羋戎作為秦將攻伐楚國,斬殺楚人,這就涉及公仇和私怨的區別了。
羋戎食秦王之祿解秦王之憂,率堂堂正正之師伐楚,無可厚非,這是作為臣子本該履行的義務;羋戎如此,白起亦然。白起殘忍,白起攻伐鄢郢淹死數十萬楚人,可這是戰爭,換作他人為將照樣會在謀士的建議下灌城。依據戰爭慣例而犯下的罪行是公罪,也是楚人的公仇。公仇當公報,報仇的物件不應該羋戎或者白起,而是整個秦國。
反而像景驊那樣的,雖未屠殺數十萬楚人,但他食先王之祿卻行叛逆之事,此不忠不義;未食秦王之祿卻助秦王脫困,此非賊即寇。這才是楚人的私怨,他日楚國滅秦,白氏無罪,贏姓或許可赦,但秦國景氏絕不可赦。羋氏先祖與楚國有公仇,楚軍大破秦軍攻入咸陽,已報此仇,彼此再無仇恨。
羋女公子乃楚女,大王愛楚女無可厚非。再說大王相識羋女公子在前,而非大婚在後;行夫妻之實是在大婚以前,非在大婚之後。而今大王也未違夫妻之義,與羋女公子相敬如賓。
——軍中將率譽士大多識字,故而如此宣傳;譽士以下甲士大多一字不識,便不做文縐縐的解釋,簡單粗暴就說羋女公子是楚女,大王承諾娶她為王后,不料小人作祟、矇蔽太后……
宣傳是一門技術活,謊言說一千遍就是真理。宋玉主持的大楚新聞不斷登載隱射文章,挑動民議,軍中則一直在闢謠,以求澄清真相。
真若有人執迷不悟,非要以大楚新聞所言為準,卒長、譽士直接拔劍與此人決鬥就是了。這種人識字且心思細膩,文人脾氣十有八九會拒絕決鬥,結果被所有甲士恥笑。
素來奉大楚新聞為圭臬的魯地師旅,那就沒有辦法了。熊荊覺得魯人越來越像飯菜裡的蒼蠅,他很想將這隻蒼蠅從楚國這鍋羹裡剔除出去,但這明顯做不到。齊國已岌岌可危,齊國真若亡了,東線就只能靠魯人防守,把魯人剔除出去,應當在楚秦分出勝負以後。
除了關注軍中輿論,熊荊還關注軍中後勤,尤其是補給。此時正寢裡召開的正是與補給有關的財政會議。
楚軍軍服、軍靴、被褥、軍食、醫藥本與趙軍、魏軍各不相同。楚軍本來也和趙魏兩軍一樣,這些物事全由士卒自備。然而大司馬府幾近斟酌,最後決定軍服、軍靴、被褥、行囊、軍帳、炊具……,全部統一定製。
倒不是為了美觀,而是士卒自備達不到作戰司的標準。比如最簡單的炊具,平均二十個人便有一輛馬車,短途行軍時炊具由伍內士卒揹著,長途行軍當然是放置於馬車上。士卒自備的炊具有銅有鐵,有大有小,有造府新造,有繳獲秦人,如果炊具大小、形制完全相同,就可以像酒盞一樣套疊在一起,佔不了多大地方。
空間能夠節省,重量也可以確定。絮制的寢衣,棉製的寢衣,皮製的寢衣,這些重量不同的寢衣被褥靠行李車隊運輸。馬車載重皆有定製,重量不一的被褥要麼超重,要麼造成一定程度的空載,造成運力浪費。
空間、運力、士卒各方面的保障,標準化的好處數不勝數,然而這些好處都要花錢。
從頭到腳,一套夏季軍服大約需要八百錢,一套冬季軍服則要三千錢,騷包一點再算上常服、禮服、作訓服、戰服,還有雨衣、被褥,沒有一金是置辦不來的。一人如果一金,二十萬人就是二十萬金,僅僅裝備軍服,財政就要破產。
二十餘萬楚軍對後勤器具進行統一定製時,各縣邑根據貧富不同出不超過三分之一的錢,士卒出三分之一的錢,剩下全由王廷解決。二十多萬士卒,雖然後物資不是一年一發——冬季服、被褥、雨衣、行囊是兩年乃至三年一發,炊具、軍帳是五年一發,仍將財政壓得喘不過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