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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倉皇的進來,他直接命道:“速召王翦至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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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縣郡守府內,趙政下定決心馬上決戰,此時熊荊暫時回到了壽郢。
騶無諸沒死,他必須履行此前的承諾,承認他為越王。既然越人已經有王,考慮到楚越之盟,越人的祖地也應該歸還。所謂祖地,其東包括柴闢、陘邑、武原在內的越地(即嘉興之南);西面則是整個苕水(今天目山苕溪)流域,往北一直到到烏程和震澤(太湖)。
這並非什麼富庶之地,歸還也不過是將此地封君、譽士的貢賦、庶民的口賦、戶賦轉交給越王。原先是楚人的土地,還是楚人的土地,原先是楚人的田畝,還是楚人的田畝。
“昨日魯人,今日越人,明日又會是何人?”正寢明堂,屈遂很不高興的抱怨。
“既已諾越人為王,便當歸還舊越之地,不然越人必自取之。”沒人說話,最後是淖狡悶聲悶氣的道。越王與越人祖地看上去毫無關聯,實際是聯絡在一起的。
“此時越人為王……”酈且就坐在淖狡身側,他對屈遂的抱怨嗤之以鼻。“越人為王,秦王必不許。騶無諸又殺趙嬰、拔芝罘、焚秦舟,已然是秦之死敵。我楚人賀之不及,何必憂之?”
換一個角度看,楚人確實應該高興,高興越人沒有被秦王連橫,在自己背後捅自己一劍。越人反而急急出頭,開始與秦人死磕。如果這都不是喜事,那什麼才算喜事?
“若他日越人索要吳地,又當如何?”屈遂說不過酈且,只能把話題轉移到吳地。越祖地是偏闢之地,吳地就不是了。吳地是指爰陵(宣城)以東的所有江東之地,繁華的朱方港也是其中之一。
“這有何難。”酈且笑道。“他日越人若索吳地,楚越一戰便是。我軍敗,吳地歸越;越軍敗,吳地歸楚,僅此而已。”
酈且話說的輕鬆,可事實就是如此。歸還舊越地已仁至義盡,得寸進尺索要吳地,那就是要與楚國開戰了。楚軍有越人沒有的炮艦,僅此一件,就能捏住越人的七寸。
“亦可在盟書上寫明,越人若受舊越之地,當絕吳地之望。”靳以這個太宰也不知道事情會發展到這個地步。“慮及會稽乃越君所有,故臣以為杭郢當贈予騶無諸為越都。”
“可。”熊荊答應的毫不遲疑。秦人有了多槳戰舟後,杭郢是守不住的。新郢是他私有,有新郢和三島之地,未完工的杭郢還有圖紙上的越北防線已然無用。
“然越人稱王,越國之制當如何?敖制否?”盟書要寫的東西很多,諸越之君也要赴盟契臂。
“太卜以為越人之制當如何?”熊荊轉問向觀曳,這是限制騶無諸的最後手段。
“昔越人之制,與殷商無異,皆以巫覡為長,以神鬼而治,遇事卜之,以定方略。”觀曳答道。“我若要掣肘騶無諸,不當慮越人政制,乃當慮越人之法。”
“越人之法?”熊荊有些驚訝,說的是政制,怎麼又扯到了律法。
“然也。”蒙正禽剛好被撓到了癢點。“政制乃其構,律法方為規。楚越宋巴皆行神靈之治,而不行君父之治,此即為政制之構。此構之內行何種規矩,方是重中之重。規矩,越法也。
臣以為,騶無諸雖為越王,然神靈之前無有貴賤,非神靈所允、非越俗所允、非庶民所願,便不可橫徵暴斂、不可生殺予奪。其雖王,亦人也。既為人,犯法當於庶民同罪……”
“胡言!”屈遂大驚失色,急忙斥道。“刑不可上大夫。君王犯法豈能與庶民同罪?!你這是將大……大大敖置於何地?!”
“刑不上大夫乃周禮,非我楚禮。”區分楚禮周禮後,蒙正禽一句話就把屈遂輕易駁倒。他是左尹,左尹當然是要依法治國,而不是以禮治國。
君王犯法與庶民同罪!這簡直是無君無父之極,大逆不道之極。然而這是周禮,楚國不行周禮,其他想反駁的人一時間找不到詞反駁,於是全看向熊荊。
“庶民……”熊荊沒覺得無君無父、大逆不道有何不妥,他只是在思考庶民,最後搖頭道:“庶民不可,我既與甲士並肩為戰,便當與甲士同罪,不當未與戰之庶民同罪?”
“大王不可!”聽聞熊荊將自己的地位降到與甲士同級,群臣大驚。他們還是更習慣叫大王。
“有何不可?!”熊荊反問。“假若我奪甲士之妻,甲士以楚俗約我比武。不比,陰使人殺之,我何以為楚人大敖?比,若敗死於甲士劍下,我又與一甲士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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