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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在。”
“梁奕將尚立等一行官員即刻押赴回宮,嚴加審理,吳蘭煜即刻清點貪汙銀兩,將其押赴回宮,不得有誤。”
“臣領旨。”
梁奕雖然已經審理結束並且有了結果,不過官員畢竟是要先由監察院查處,然後將證據交由刑部定罪,在這樣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需要押回去走一個過場,而且梁奕只是掛監察院侍郎銜,對一些官員只有關押的權力沒有宣判的權力,那些能夠宣判的也無需押赴回宮。
同時要跟著他們一起回去的還有林仁釗,他並不是被押回去審理,而是對他有新的任命。
從二品的大梁知府林仁釗最終因為在賑災銀一事失職,和對監察副使尚立的疏忽負主要責任,特免去大梁府巡查,大梁知府一職,改任正五品禮部祭祀司郎,處罰可謂極其的嚴重。
知府和一府巡查都是有實權的官員,而且是較自由,能夠得到的好處自然不少,而禮部的郎說的好聽一點是內官,說的不好聽一點甚至不如知州好,這本是個清閒的衙門,不到大的節日或者是其他問題,一般不需要祭祀司做任何的事情。
像禮部的郎好一點的熬個三年便能混個侍郎,混的差的五年都不一定升到侍郎,一輩子在這個位置待著,是極少人願意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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