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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司俊農應一聲,說:“兩個訊息,一好一壞……”
“快說!怎麼回事?”於辰忍不住出聲催促。
“好訊息是,對方接了電話,也說了當天確實和趙子曼跟田慧生打了幾把麻將。壞訊息……剛結束通話電話,她又回撥了過來,說自己女兒失蹤了。”
“啥?失蹤?”於辰愕然。
“具體情況我也不大清楚,我讓她先彆著急,把地址告訴我,說讓你和袁隊過去了解下情況,然後就直接通知你了。”
於辰皺了皺眉,沉默了兩秒,才接著說:“行,你把地址電話發我,我現在就和老袁趕過去。”
結束通話電話後,他把情況大致和袁友衝一說,又知會了成威和周倩欣一聲,便直接下樓、上車,往司俊農提供的地址趕去。
開了沒多久,於辰又想到了什麼,趕緊把手機掏出來,解鎖之後扔給袁友衝,說道:“你趕緊打個電話給……給小龍蝦,先大致問問什麼性質。”
“好。”袁友衝點點頭,很快找到司俊農發過來的資訊,給目標撥了個電話過去。
很快,對方就接通了,聲音有些焦急:“你好,是公安的警官嗎?”
“嗯,你好,”袁友衝開了擴音,並說:“我是刑偵支隊刑警,袁友衝,負責接手你女兒失蹤一案的,現在正跟我同事一塊趕過去,預計二十分鐘後就能到。現在可以麻煩你說說大致情況嗎?”
“謝謝你們,太謝謝了。”小龍蝦有些激動,趕緊道謝,隨後說:“是這樣的,我們初六……也就是十號那天剛從老家出來,十一號田慧生不邀我去打麻將嘛,我就去了……”
“哎,這些都不重要啦,然後就是今天……哦不對,應該說昨天了,十二號。我幾個好朋友——因為我加了我女兒學校的義工隊嘛,她同學爸媽也有幾個加了,咱在義工隊裡待了都兩年多了,關係很不錯。”
“這不又快開學了麼,我們就約著聚了個餐,去其中一個朋友家吃飯。然後,我女兒就說晚上想留在那邊玩,我跟我老公都答應了。不是什麼大事嘛,以前她也經常在好朋友家住的,我也樂得她多交幾個朋友,獨立一點。”
“但,剛剛你們同事打電話過來的時候,我接了,結束通話電話才知道,我朋友給我發了條簡訊,說我女兒又想回來了,因為我朋友兒子作業沒做完,沒什麼時間陪她玩,她一開始覺得無所謂,但自己玩了下又覺得無聊。”
“那會兒都十點多了,我朋友不放心,就讓她老公送我女兒回來咯。但她老公也喝了酒不能開車,走路送回來的,一直送到我家樓下,就讓我女兒自己上來了。”
“這些事,我也是後來打電話給她問了才知道的,當時結束通話了你們同事的電話,才看到資訊說把我女兒送樓下了……但我女兒沒在家啊,我一下就著急了,趕緊又打了個電話給那位警官,說我女兒失蹤了。”
“那位警官說,他沒有職權直接處理這種事,讓他們隊長……就是你們來問我具體情況,讓我把地址告訴他。”
“我給了,然後掛了電話,又一想,她會不會是不想回家,又直接跑到別的朋友家去玩了,我就先打電話問送她回來的朋友,又打電話問了其他人——這會兒也顧不得晚不晚的了,可他們都說沒看到我女兒……”
“我剛要打第七個,你們電話就打過來了。”
可能是因為著急,她的敘述比較凌亂,不過大概意思倒是都講明白了。
簡而言之,她女兒在聚餐後想留在朋友家玩,但玩了一會兒又覺得無聊,想回家,對方送她到樓下後,便讓她自己上門,結果卻至今未歸,也沒去已撥打過電話的幾個朋友家中,懷疑已經失蹤了。
講完之後,她似乎又有些忐忑,問道:“警官,我聽說失蹤不滿二十四小時不能報案……”
“放心,沒有這回事,不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人——通俗的講就是兒童——一旦以失蹤報案,我們就會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展開偵查,沒有時間方面的限制。別的不說,我們這不就在往你家趕過去嗎?”
袁友衝其實不太會安慰人,但這話說出口,對面明顯也鬆了口氣,顯然,她對警察還是有些信心的,得知警方立案,雖然仍舊著急,但卻像找到了主心骨一般。
想了想,袁友衝又說:“這樣,你繼續詢問你的朋友,問問有沒有看到你女兒的,我們加緊時間趕過去。另外,不知怎麼稱呼?”
“好的。我姓劉,叫劉洵霞。”
……
二十分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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