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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艘遠洋貨輪,航行速度在十節左右。
除非滿載航行,不然這些貨輪的航速明顯低於通常的十四節。
也就是說,紐蘭船隊確實減慢了速度。
此外,基本是三到五艘貨輪組成一個縱隊。
在縱隊裡,貨輪之間的間隔距離在五百米左右,相鄰兩個縱隊的間隔距離在三千米到五千米之間。
領隊的首船全都是散裝貨輪,在甲板上堆放了很多用帆布罩著的貨物。
只是,藏在帆布下面的或許是高射炮,也可能是深彈發射器,或者是單獨安裝的大口徑艦炮。
有幾艘單獨航行的快速貨輪,或許是武裝商船。
至於船員,恐怕全都是紐蘭海軍官兵。
情況已經再明顯不過了。
紐蘭船隊準備強行衝關。
只是,沒什麼好害怕的,帝國海軍同樣是嚴陣以待。
十來艘破交巡洋艦早已準備就緒,每艘上面有兩百多名陸戰隊員,而且全都做好了戰鬥準備。
關鍵,破交巡洋艦的噸位足夠大。
按照安排,這些破交巡洋艦將在天亮後衝上去,採取包括撞擊在內的方式逼迫紐蘭貨輪停止航行,然後把陸戰隊員送上貨輪,由陸戰隊員控制貨輪,再讓貨輪前往流黃島或者是那球港。
按國際法,在保證船員安全與船隻等財物不受損失的情況下,梁夏帝國有權在交戰海域扣押第三方的船隻。
關鍵還有,第三方的民用船隻必須無條件配合,不得用武力反抗。
換句話說,反抗了,那就不是沒有武裝的民用船隻,是非軍艦性質的武裝船隻。
通常,“非軍艦性質的武裝船隻”就是海盜船,國際公約並不保護海盜船,更不要說主張海盜的權益。
布蘭皇家海軍就一直用針對海盜的國際公約來對付迢曼帝國的破交巡洋艦。
總而言之,一天的時間,能夠做很多事情。
對那些航速很慢的遠洋貨輪來說,至少還要兩天才能夠到達狹夷港口,一天的時間遠遠不夠。
只是,肯定不會如此的順利。
“司令官!”
在航海參謀大聲提醒的時候,張國柱已經拿起了望遠鏡,朝旁邊艙門走去,因為到外面的露天迴廊上看得更加清楚。
北面,突然出現的刺眼光芒,幾乎照亮了整片夜空。
那是橘黃色的亮光,而照明彈是紅色。
絕不是照明彈,沒任何照明彈有那麼明亮,那是爆炸產生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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