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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圓滿。
12月31日,是他們決定從田姐家搬到昌隆花苑的日子。
之前,素蘭就給大姐夫打過電話,正式和他談他們是否搬到他們新家的事情。
這是一件重要的事。
素蘭告訴大姐夫,他們這邊的習俗是女兒女婿不能在丈母孃家成雙成對過夜,這樣不吉利。
他們這邊有一句俗話,“寧可停喪,不可成雙”。
大姐夫的態度很豁達,他說,“你是李素安的親妹妹,也就是我的親妹妹,沒有關係,我不在意。”
這樣說定後,素蘭去做林正宇的工作。
林正宇早就說明了,他不會搬過去,願意一個人住在田姐這裡,他說,住大姐的新房子,不是那麼回事。
素蘭卻不以為然,當初買這個新房子的時候,她就和姐姐商量好了,媽媽帶兩個小孩,她輔導兩個小孩的作業,姐妹倆認為這是一個圓滿的安排。
商定好了才開始行動的,有何不可呢?
但林正宇很堅決。
素蘭有點生氣了,“你不搬過去,難不成我們家還分三處,我在大山局、你在城西、兒子在昌隆?”
“反正我不會搬。”
“我們都搬過去,對孩子好一點,那才像一個家對不對?再說,等我們自己買了房子,就搬出來,只是暫時住,有什麼關係呢?”
也許,說到兒子這一方面時,才打動了林正宇,他終於同意一起搬過去。
素蘭很高興他能同意,不然算怎麼回事?
休息的日子,林正宇幾乎都出去打牌,還是和以前一樣,下班後就和同事一起,打一通宵,次日白天在家睡一天。
素蘭對他這種生活方式很不滿。
對於一個16歲時就關注養生知識,每天晨起喝一杯水、每天睡前梳一百下頭的李素蘭來說,林正宇這種生活方式無異於自我謀殺。
這天是週五,素蘭從單位回到善德市時,天都擦黑了。
她給林正宇打了電話,對方說今晚在放放家裡打牌,不回來了。
素蘭氣不打一處來,她特別討厭林正宇糟蹋自己身體的行為。
別人如果這樣,她不會這麼煩,可他是她丈夫啊,身體垮了怎麼辦?
她心裡不痛快,對著母親抱怨了幾句,考慮到孩子在家,便沒有發作。
第二天早上7點多,門鎖響動,林正宇一臉倦容地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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