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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上北院,按規定應該交2860元;如果他或他的父母有一點頭腦的話,他們就會找到我,我告訴他們可以少500元。他們感激涕零的交給我2300元,我找到領導,說道說道,1860元就報上名了。你可千萬別去找張俊哥老師,張俊哥只會給你便宜二百元。
第二種方式,比如田佩斯中途輟學了,他悄悄的走了,不帶走一片雲彩。這時另一個鄉下高中的學生潘長河想轉來,而學校規定轉學費是一千五百元;他來到我這裡,給我一千元就行了。學校每個級段都有一千多人,領導不可能把每個學生都記住。以後考試時我再找個機會,把田佩斯的名字改成潘長河,這事就算過去了。我們應該給每一個人受教育的機會,不管他是城裡人還是鄉下人。這和我的終極追求並不矛盾,所以在處理這樣的事情時我是非常的心安理得。
第三種方式,說起來話長。我在高二負責的是素質班,是由學校最優秀的學生組成的;於是街上有錢有勢的人便來透過我找學生,找學生替他們的孩子參加高考。他們的孩子往往不學無術,再上十年也不一定能考上大學。我想,如果這些富家子弟只是高中畢業就到社會上混,他們成為街頭混混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倒不如讓他們都接受接受大學教育,將來跑到大城市找一份安定的工作老老實實的過日子,估計犯罪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對於我的學生來說,除了能弄點小錢之外,這也是一次參加實戰得以鍛鍊的機會。因為他們只是高二的優秀學生嘛,一般也能考上個不怎麼好的大專什麼的,極個別的有時也能掛個本科線,客觀上也提高了我縣的升學率。既然有錢人願意玩這樣的遊戲,我們何不奉陪到底?
其實這些事情領導心知肚明。讓你撈你就撈,不讓你撈你一分錢也撈不成。選擇了讓你當班主任,自然就會對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你不去私立學校代課,只要你不拉幫結派和領導對著幹,你撈點錢根本就無所謂。只是別太過分了。比如在高二時,我們班統共只有七十多人,我安排了而十多人替考。重溫當年的情景,我現在都還有點提心吊膽。
當年梁武帝蕭衍懷疑臨川王蕭宏謀反;因為有人舉報說蕭宏造屋百間,後房門戶緊閉,藏的可能是兵器和儀仗。武帝於是來到了蕭宏家喝酒,藉著酒勁執意要到後房看一看;蕭宏嚇得臉都白了,極力的攔阻。武帝更加懷疑,於是砸開了大門,一個屋一個屋的檢查。發現全都是金銀珠寶,並沒有什麼兵器和儀仗。武帝心中頓時大悅,親切的對蕭宏說:“老六,你真會過日子啊!”
可見,古往今來的領導都是這樣。只要你不造反,別威脅到他的位子,你想怎麼貪汙都行。
剛剛當班主任時,就有一位叫蔣鴻的老教師告誡我,貪一點沒什麼,但不要吃獨食;上面送一點,請擔任本班課的其他老師吃一點,就可以保住萬世基業了。現在回頭想想,我也真的這樣做了。當然,給上司送禮是一件很難為情的事情;請一些他們認為你理所當然的應該請他們的人吃飯,也是一件很違心的事情。但我還是強作歡顏的做了。可最後,機關算盡,費盡心機,還是被撤了。
現在想想好沒意思。或許我本來就不該去當班主任,本來就不該去做這一切。我真的好後悔。這段經歷也讓我徹底的認清了我自己,那就是,我根本就不是做官的料。銀艾非吾事,丘壑已蹉跎。我本來就只是個坐在書齋中靜靜的寫豔情小說的命!
當初,也許是我根本沒有把握好贓款的分配比例,給自己留的太多了。
留下的有多少呢?兩年的瘋狂和冒險加上我以前的積蓄,我買了一套六十平方米的二手樓房,三萬四千塊。房子雖小,好在是一樓,前面還有一個四十多個平方的小院,可以載幾棵蕙草,曬幾件衣服。再說,它畢竟結束了我住學校單身宿舍的生涯。每逢星期日,我和妻兒便在這裡其樂融融。到了星期一的早晨,我妻子又帶著兒子去白集一中上班去了,只到星期五的傍晚再回來。所以每週我有五天的時間是獨自呆在這小小的三室一廳的居室裡的。我就像一個躲在破廟裡的窮書生,寵辱不驚,閒聽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笑看遠山雲捲雲舒。我喜歡獨自品味那種孤獨和自由的感覺。看看書,聽聽音樂。我喜歡看蒲松齡的《聊齋志異》,薩特的《存在與虛無》,梭羅的《瓦爾登湖》,杜拉斯的《情人》,薩岡的《你好,憂愁》。聽的,卻都是世俗之樂。有時也看一些好萊塢大片的盜版影碟。
在喬遷之後的第一個教師節,我的摩托車被偷走了。
我只好像祥林嫂講阿毛的故事那樣不停的說:我真傻,真的,我單知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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