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部分,蜘蛛精錯愛唐僧,兩塊,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偷是在夜間偷東西的,沒想到大白天也偷。那天有客人來,中午我們一家三口陪客人在飯店裡吃飯回來,隨手就把車鎖在了門外。後來客人走了,我們就午睡了。等醒來走到門外一看,壞了,摩托車不見了。我忙喊:“車呢?車呢?”可憐俺們的摩托車,不知道被哪個王八蛋給偷走了。地上還散落著被撬壞的大鎖。
我知道,這是上天對我曾經作惡的報應來了。可這小偷也真不長眼,你在別的日子裡偷走它我心裡也好受些,偏偏趕在教師節!這不是存心侮辱我嗎?
第二天天剛亮,妻子就開始嘮叨;然後就哭。大清早的好不讓人心煩。我對她說:“如果你能把車哭回來,你就使勁的哭吧!”
在以後的日子裡,丟車帶給我的不方便開始呈幾何級的增長,每增長一分,我對小偷的恨就增加一分。最終,我改變了對小偷的看法。原來我以為,小偷都是貧苦人家對生活無奈的孩子,所以都是劫富濟貧盜亦有道的樑上君子,現在看來,他們不是這樣的,他們連我這個窮教師都不會放過。聽人說,小偷連他爹都偷,這話也許是真的。
我四歲的兒子,在和小夥伴玩耍的時候,偶爾看見摩托車從身邊經過,便停止玩耍,站在那裡面色凝重,悵然若失,對遠去的摩托車無限的嚮往,自言自語道:“摩托車,我爸也有,帶著我玩被人家偷走了”
每次看到這樣的情景,我都好不心酸。我暗下決心,再買一輛,一定要再買一輛。幾個月後,我積攢了兩千多元錢,回到老家,讓母親把多餘的小麥賣了,又買了一輛。
直到現在,我還在盼望著小偷能把我放在老摩托車內的駕駛證和行車證寄還給我。重辦太麻煩了,還要花很多錢。小偷留著也不能用嘛,何必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即使發生了這件事情,我對搬出學校,依然從不後悔。
其實我早就該從學校搬出來了。本來我只是在南院有一間宿舍;而北院,住房非常緊張,不僅不可能給我解決住房問題,甚至還為了解決女教師林咪的困難,在二00四年的暑假不惜把王金華老師趕到南院。因為學校打聽到他的家就在街上,這樣可以藉機收回他在北院的房子。在學校這一無恥的舉措還沒有實施之前,碰巧我的一個朋友金黨老師和王金華比較要好,金黨便巧加遊說,讓王金華和我調換了房子,致使學校的完美計劃落空。負責為學校辦好此事的牛校長和馬主任不禁難受得像每個人吃了一根屌毛。
當年學校派別林立,以盆窯為圈子的一系列人被稱為“窯子系”,以斧井為龍頭的一幫人被稱為“斧頭幫”。其他還有一些小的派系,偶爾也鬥得熱火朝天有聲有色。其實都是因為利益在作怪,都是金錢惹的禍,沒錢的事誰都不再會爭著去管。像我等人,身微言輕,又沒有令別人心動的金錢和權勢作後盾,只好哪廟的神靈就給哪廟燒香。也就是誰上臺就巴結誰,哪管什麼原則立場;否則哪裡會有我們生存的道理!
可是,看看當年的結局吧,儘管我像林黛玉一樣處處留心時時在意,還是因為一間破房子觸痛了當權者,剛剛調換成,就被勒令恢復原狀。
頂著壓力住了一年,在二00五年的暑假,沒有人再提這事了。但我知道,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變相的懲罰快要來了。
果然,高三開學的時候,我的班主任職務被撤掉了。看到了嗎?學校也許允許我貪汙,但絕不允許我不聽話。學校透過這樣的方式告誡我:不要把那種自由主義的劣根性動不動就暴露出來!
恰恰在開學之前,我就已經買好了房子。我發現雖然是二手房,但比那間單身宿舍住著舒服多了。並且,再有女郎來造訪我,也不用擔心別人說三道四了。事到如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套房子帶給我的快樂已經遠遠超過了它的價值。不當班主任了,錢是少掙了點,但少就少吧,還夠我買書和影碟的,還不至於被餓死。犧牲這點錢能夠換來一時半刻的自由還是很值得的。
自由,自由,自由是個多麼令人神往的名詞啊。
依稀記得,我七八歲的時候,每逢夏天,還喜歡光著屁股在村子裡跑來跑去的。因為年齡大了,小雞斜斜的,比別的小孩長好多。坦蕩蕩赤裸裸生存於太陽與大地之間。十五六歲的時候,我還僅僅穿著兩邊開半圓叉的三角褲頭在村子裡走來走去。比如在上初三的暑假,我正躺在床上看《紅樓夢》,母親告訴我,俺家的豬從圈裡竄出去了(看來它也喜歡自由),讓我去村北的地裡攆回來。我就這樣穿著褲衩,抄起一根樹杈攆豬去了。到了地裡,發現兩隻拖鞋還不一樣的顏色,原來有一隻是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