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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事情能讓曹植心神大亂,以至於醉酒鬧事到“劫脅使者”這麼失態?

如果這些證據都還是捕風捉影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事實,卻是板上釘釘:曹丕與甄妃的兒子曹叡即位之後,下詔改《感鄄賦》為《洛神賦》。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譏,對自己母親名節有損,我想曹叡也不會特意去關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見曹植寫賦借洛神之名緬懷甄妃一事,基本可以定案,只是沒有李善說得那麼誇張罷了。他利用自己的才華玩了個鄄、甄互換的文字遊戲。也許這時候會有人要問,你繞了一大圈,除了論證出曹植確實對甄后懷有感情以外,豈不是一無所得嗎?

並不是這樣,這只是一個開始。

證實《洛神賦》中的洛神為甄妃後,另外一個巨大的矛盾便緩緩浮出水面。

曹丕是識字的,文章寫得極好,與曹操、曹植在文學史上並稱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這麼一個淺顯的文字遊戲,曹叡尚且看得出來,何況曹丕。前面說了,曹魏對藩王的限制,是極其嚴苛的,稍有舉動就會被無情打擊。面對這麼一個小心眼的哥哥,曹植還敢寫這種東西,莫非他不要腦袋了麼?

事實比猜測更為離奇。《感鄄賦》面世之後,史書上沒有記載曹丕對此有任何反應。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只是喝醉酒,監國謁者都要打小報告給曹丕,曹植這次公然調戲到了自己媳婦頭上,曹丕居然無動於衷,實在太不符合邏輯。

當兩段史料產生矛盾時,要麼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錯誤的,要麼是兩者之間缺乏一個合理的解釋。

《三國志》的記載是可信的,而《感鄄賦》也是真實的。既然兩者都沒問題,那麼只能是解釋方法的錯誤。也就是說,圍繞著《感鄄賦》,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夫妻二人加一個精神第三者這麼簡單。

簡單介紹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無極人,名字不詳,後人因為《洛神賦》裡洛神別名宓妃的緣故,把她叫做甄宓。嚴格來說,這是不對的,不過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稱之。

甄宓生得極為漂亮,十幾歲就嫁給了中原霸主袁紹的兒子袁熙。袁紹失敗後,曹軍佔領鄴城,曹丕闖進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納入房中。甄宓為曹丕生下一兒一女,即曹叡和東河公主。後來曹丕稱帝,寵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備受冷落,屢生怨謗,竟被賜死。死時被髮覆面,以糠塞口。再後來曹叡即位,殺郭氏以報母仇。

表面來看,甄宓與曹植之間沒什麼糾葛,兩人年紀相差十歲,最多是後者對一個成熟女性的青春期憧憬罷了。

好在曹植是個文人,文人總喜歡發言議論,所謂言多必失。在反覆查閱中,我終於在曹植寫給曹叡的一封書信中,發現了一條微弱的線索。這條線索非常晦澀,可當我們把它從歷史塵埃中拎起來時,它所牽連出來的,卻是一連串令人瞠目結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個有雄心的人,他對自己被軟禁而無所作為的境況,感到非常鬱悶。史書上說他“常自憤怨,抱利器而無所施,上疏求自試”,意思是曹植覺得自己的才幹沒有得到發揮,上書希望能為朝廷做點事。

曹丕是指望不上了,侄子曹叡也許還有得商量。於是,在曹叡即位後的第二年,曹植給曹叡上了一道疏。在他的這份疏裡,曹植揮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著要殺身靖難,以功報主,實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這麼一句:

〖臣聞明主使臣,不廢有罪。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這句話不太好理解,裡面一共用了四個典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典出秦將孟明視和魯將曹子,這兩個人屢次打了敗仗,卻始終受到主君信賴,後來發憤圖強,一戰雪恥。“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其中盜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馬被山賊偷走,他非但沒生氣,反而說吃馬肉不喝酒容易傷身體,於是送了壇酒給這些偷馬人。山賊們很受感動,在秦、晉交戰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為前句已經用了秦,而秦君為趙姓,所以這裡用了趙字互文。

以上三個典故,都是古籍裡常見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個典故:“絕纓”。

絕纓這個典故出自楚莊王。據《說苑》記載,楚莊王有一次宴請眾將,日落不及掌燈,席間漆黑一片。有人趁機對楚莊王的姬妾動手動腳,姬妾情急之下扯下他的冠纓,告訴楚莊王說只要點起燈來,看哪個頭上無纓的,就是騷擾者。楚莊王卻吩咐眾將把冠纓都扯下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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