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8部分,三國配角演義,淋雨,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後再點起火把。數年後,楚莊王表彰一位殺敵極其勇敢的將軍,將軍坦誠就是當年絕纓之人,為了報答主君寬厚之恩,方捨身殺敵。
臣子給主君上書的時候,典故是不能隨便亂用的,否則就是諸葛亮所說的“引喻失義”,讓人懷疑你對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頭。曹植對甄宓的感情,性質上與絕纓一樣,都是對自己主君的老婆心懷不軌。對此曹叡心知肚明,還親自改過《感鄄賦》的名字以避閒話。現在曹植突然不避嫌疑,堂而皇之地甩出了這個典故,頗有點向曹叡示威的意思。
緊接著這個典故,曹植又寫道:“臣竊感先帝早崩,威王棄世,臣獨何人,以堪長久!”這句話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脅了:“我兄弟曹丕已經死了,曹彰也掛了,我算什麼人,居然能苟活到現在。”重點就在於“臣獨何人”四個字的正話反說,明明是在向曹叡強調:我是因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現在的。而這個理由,曹叡應該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這份奏章不被透過(原文“植雖上此表,猶疑不見用”),不忘最後補了一句:“嗚呼!言之未用,欲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也。”這句話表面上是遞進關係,其實是一個偽裝了的虛擬語態。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沒被採用,也好歹能讓後世之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採用,那麼後世之人可就會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這封信裡,曹植用“絕纓”這個典故,明裡暗裡是在提醒曹叡:我和甄宓之間發生過類似“絕纓”的事情。對照接下來那兩句語帶威脅的口吻,所謂“絕纓”事件恐怕不是什麼兒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諸於口的極秘之事,這件事不僅牽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還是曹植這麼多年來的保命符,是足以掀動曹魏朝野的大炸彈。
所以曹植才在最後來向曹叡開出條件:如果“言之未用”,那麼我可就要“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這封信是一個相當有技巧性的隱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過是篇言辭懇切辭藻雅馴的文章,唯獨曹叡才能讀懂其中的微言大義。
而曹叡是如何回答的呢?曹叡的回信沒有記載,不過他很快就下詔,把曹植從雍丘徙封到了東阿。用曹植自己著作裡的描述,雍丘是“下溼少桑”,而東阿則是“田則一州之膏腴,桑則天下之甲第”。可見這一次的徙封,是破格優待。
面對一位藩王的威脅,皇帝非但沒有采取報復手段,反而下詔優容待之。如果曹叡不是聖人的話,那隻能說明他是心虛了。這樣一來,也能夠解釋為何曹植寫成《感甄賦》之後,曹丕明知其情,卻毫無反應,他是不敢反應,因為他和自己兒子一樣心虛。
曹植一提甄宓的名字,這兩位帝王就諱莫如深。可見曹植和甄宓之間,絕非毫無交集,而這個交集,就是奏章裡所謂“絕纓”之事。
史書上沒有曹植和甄宓接觸的記載,不過卻可以透過兩人的履歷來加以印證。
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年底,曹操東征孫權,當時隨他去的有卞夫人、曹丕,還有甄后的兩個孩子曹叡與東鄉公主。甄后卻因為生病,留在了鄴城。而同時留在鄴城的,還有曹植。
本來這也沒什麼,你住你住的太子府,我住我的藩王邸,兩不相涉。可曹操在出徵之前,卻對曹植說了一番奇怪的話:“我當年做頓丘令的時候,是二十三歲,回想起當時的所作所為,至今仍然無愧於心。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可要自己加油啊。”(吾昔為頓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與!)
曹操二十三歲做了什麼事情呢?他大造五色棒,巡遊街道,看到有犯禁之人,無論有無背景,一律活活打死。顯然,曹操是希望曹植也這麼做。
這就奇怪了。曹操當時所處的環境,是漢末混亂時期,豪強橫行,有此一舉理所當然。可建安二十一年的鄴城,治安相當良好,能出什麼事?
除非曹操囑咐曹植留神的,不是什麼治安事件,而是政治事件甚至叛亂。所以曹操拿自己在頓丘令任上的所作所為做例子,勉勵曹植拿出狠勁來,該出手時就出手。曹植在此時所扮演的角色,相當於內務部或者安全域性的最高領導,在曹操和曹丕遠征期間確保大後方許都、鄴等幾個重鎮的安全。
而這時候甄宓在做什麼呢?《魏略》記下了這樣一件小事:曹操在這一次東征時,不光帶著自己老婆卞夫人,還帶走了甄宓的一兒一女。一直到次年的九月,大軍才返回鄴城。卞夫人回來以後看到甄宓光彩照人,很奇怪,問她說你跟你兒女離別這麼久,應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