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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一帶。擬於宋家漊、楊柳港,照海寧魚鱗大條石塘式,建四百丈。”從之。二十三年,增築鎮海縣海塘。二十六年,蘇撫陳宏謀言,常熟、昭文濱海地方,從太倉州境接築土塘。嗣開白茆河、徐六涇二口,建閘啟閉。本年潮漲,石牆傾圮,請改為滾壩。得旨允行。
二十七年,帝南巡,閱海寧海塘工。諭曰:“朕念海塘為越中第一保障。比歲潮勢漸趨北大亹,實關海寧、錢塘諸邑利害。計改老鹽倉一帶柴塘為石,而議者紛歧。及昨臨勘,則柴塘沙性澀汕,石工斷難措手,惟有力繕柴塘,得補偏救弊之一策。其悉心經理,定歲修以固塘根,增坦水石簍以資擁護。”又諭曰:“尖山、塔山之間,舊有石塘。朕今見其橫截海中,直逼大溜,實海塘扼要關鍵。就目下形勢論,或多用竹簍加鑲,或改用木櫃排砌。如將來沙漲漸遠,宜即改築條石壩工,俾屹然如砥柱,庶北岸海塘永資保障。該督撫等其善體朕意,動帑儹辦,並勒石塔山,以志永久。”二十八年,蘇撫莊有恭言:“江南松、太海壖土性善坍,華亭、寶山向築坦坡,皆不足恃。應仿浙江老鹽倉改建塊石簍塘。”詔如所請。三十年春,帝南巡,閱視海寧海塘。諭曰:“繞城石塘,實為全城保障。塘下坦水,祗建兩層,潮勢似覺頂衝。若補築三層,尤資裨益。著將應建之四百六十餘丈一律添建。”三月工竣。
三十五年,巡撫熊學鵬請於蕭山、山陰、會稽改建魚鱗大石塘。帝以潮勢正趨北亹,與南岸渺不相涉,斥之。三十七年,巡撫富勒渾疏報中亹引河情形,略言:“潮頭大溜,一由蜀山直趨引河,一由巖峰山西斜入引河,至河莊山中段會合,互相撞擊,仍分兩路西行,隨令員弁於引河中段挑堰溝二十餘道,導引潮溜,俾復中亹故道。”諭曰:“潮汛遷移,乃噓吸自然之勢,若開挖引河,恐徒勞無益。止宜實力保衛堤塘,以待其自循舊軌,不必執意開溝引溜,欲以人力勝海潮也。”
四十三年,浙撫王亶望疏陳海塘情形,命江督高晉會同相度。尋疏言:“章家菴一帶柴工五百丈,潮神廟前柴塘三百丈,應添建竹簍,並排列兩層椿木以防動搖。”從之。四十五年,帝南巡,幸海寧尖山閱海塘。十二月,命大學士阿桂、南河督陳輝祖赴浙履勘。疏言:“海塘工程,應建石塘二千二百丈,若改為條石,施工易而成事速,約計三年可以蕆工。”又言:“辦理魚鱗石塘,仿東塘之例,量地勢高下,用十六層至十八層,約需三十萬。”帝命工部侍郎楊魁駐工協辦,次年八月竣工。四十九年,帝幸杭州,閱視海塘,諭曰:“老鹽倉舊有柴塘,一律添建石塘四千二百餘丈,於上年告竣,自應砌築坦水保護。乃該督撫並未慮及,設遇異漲,豈能抵禦?著將柴塘後之土順坡斜做,並於其上種柳,俾根株盤結,則石柴連為一勢,即以柴塘為石塘之坦水。至範公塘一帶,亦必接建石工,方於省城足資鞏護。著撥帑五百萬,交該督撫核算,分限分年修築。”五十二年工竣。
嘉慶四年,浙撫玉德請改山陰土塘為柴塘。十三年,浙撫阮元請改蕭山土岸為柴塘。十六年,浙撫蔣攸銛請將山陰各土塘堤一律建築柴塘;蘇撫章煦請將華亭土塘加築單壩二層。均從之。
道光十三年五月,巡撫富呢揚阿疏言“東西兩防塘工,先擇尤險者修築,需銀五十一萬二千餘兩”。十一月,又言“限內限外各工俱掣坍,需銀十九萬四千餘兩”。十二月,又言“東塘界內,應於前後兩塘中間,另建鱗塘二千六百餘丈,需銀九十二萬二千兩”。均下部議行。十四年,命刑部侍郎趙盛奎、前東河督嚴烺,會同富呢揚阿查勘應修各工。尋疏言:“外護塘根,無如坦水,擬自念裡亭汛至鎮海汛,添建盤頭三座,改建柴塘三千三百餘丈;其西塘烏龍廟以東,應接築魚鱗石塊;海寧繞城石塘,應加高條石兩層。俟明年大汛時續辦。”遣左都御史吳椿往勘,留浙會辦。十六年三月工竣,計修築各工萬七千餘丈,用銀一百五十七萬有奇。三十年,巡撫吳文鎔疊陳海塘石工衝缺,令速搶辦。十月工竣。
咸豐七年八月,海塘埽各工猝被風潮衝坍。十二月,次第堵合。同治三年,御史洪燕昌言浙江海塘潰決,請速籌款修理。部議將浙海關等稅撥用。五年,內閣侍讀學士鍾佩賢疏陳海塘關係東南大局,有四害三可慮。命巡撫馬新貽詳勘,修海寧魚鱗石工二百六十餘丈。六年,以浙江海塘工鉅費多,議分最要次要修築,期以十年告竣。七年,兩江總督曾國籓等請修華亭石塘護壩,嗣是塘工歲有修築。
光緒三年,修寶山北石塘護土,建護塘攔水各壩,及仁和、海寧魚鱗石塘千三百餘丈。十年,修昭文、華亭、寶山等處塘壩及石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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