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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犯法的人必然要用刑法。刑法與武器,就像腳與翅膀一樣。跑步用腳,飛用翅膀,腳與翅膀的形體雖然不同,但它們能使身體移動卻是相同的。刑法與武器,在保全百姓和禁止奸邪上,它們實質是一樣的。宣揚要用武器,卻說不要使用刑法,這就像人的耳朵沒有了而眼睛還很完美,於是只根據眼睛完美就稱人身體健全,這是不能信從的。有人敢殺老虎,害怕殺人,而以殺老虎受稱讚,說他很勇敢,這話不能聽。身體沒有殘缺,勇敢得沒有不能去的地方,這才算是完全的人。如今說所有人不被刑罰,不說所有武器不用;讚揚刑法廢棄不用,不說所有人不背叛,這不能稱作道德優秀,也不能說是天下興旺。
【原文】
26·3儒書稱楚養由基善射,射一楊葉,百發能百中之。是稱其巧於射也。夫言其時射一楊葉中之,可也;言其百發而百中,增之也。
【譯文】
儒者的書上稱讚楚國一個姓養名由基的人善於射箭,他射一片楊樹葉子,百發能百中。這是稱讚他擅長於射箭。說他有時射中一片楊樹葉子,可以;說他百發百中,就太誇大了。
【原文】
26·4夫一楊葉射而中之,中之一再,行敗穿不可復射矣(1)。如就葉懸於樹而射之(2),雖不欲射葉(3),楊葉繁茂,自中之矣。是必使上取楊葉,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射之數十行(4),足以見巧(5),觀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6),亦必不至於百,明矣。言事者好增巧美,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百與千,數之大者也。實欲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是與《書》言“協和萬邦(7)”,《詩》曰“子孫千億(8)”,同一意也。
【註釋】
(1)行:將要。敗:凋殘。穿:穿通。
(2)就:靠近。懸於樹:懸掛在樹上,這裡是長在樹上的意思。
(3)葉:遞修本作“中”,可從。
(4)行:量詞。一行,一次。
(5)見:同“現”。
(6)工:通“功”,功夫。
(7)《書》:指《尚書·堯典》。協和:使協調融洽。
(8)《詩》:指《詩經·大雅·假樂》。
【譯文】
一片楊樹葉子能射中,但一再射中它,就要破碎不能再射了。如果是靠近長在樹上的葉子來射,雖然不想射中,由於楊樹葉子茂密,自然能射中它。要不這肯定是讓人上樹把楊樹葉子取下來,一一調換放的地方再射。射它幾十次,就完全可以表現出他的技巧,看他射的人也都知道他射箭的功夫,但也一定不會射到一百次,這是很清楚的。傳說事情的人喜歡誇大他技術高超,射中幾十次,就說他射中一百次。百和千,是數字的大者。他們真想說十次就會說一百次,想說一百次就會說一千次。這是跟《尚書·堯典》上說堯“能使上萬個邦和睦相處”,《詩經·大雅·假樂》上說周成王有“子孫千億”,是同一個意思。
【原文】
26·5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1),為衛哀公使(2),未還,狄人攻哀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3)。痛哀公之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力自刳其腹(4),盡出其腹實(5),乃內哀公之肝而死(6)。”言此者,欲稱其忠矣。言其自刳內哀公之肝而死,可也;言盡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7),增之也。
【註釋】
(1)弘演:春秋時衛國大夫,以忠君著稱。
(2)哀公:《呂氏春秋·忠廉》記載,狄人殺死的是衛懿公,可從。衛懿公:春秋時衛國君主。公元前668~前661年在位。懿公八年狄人攻衛,兵敗,被追到滎澤為狄人所殺。使:派遣當使者。
(3)致:傳達。這裡是講述,彙報的意思。命:使命。
(4)引:取過來。力:遞修本作“刀”,可從。刳(ku枯):剖開,挖空。
(5)腹實:肚子裡的東西,指五臟。
(6)內(n4納):通“納”,收進,放進。
(7)根據上文,疑“言”後脫一“其”字。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衛國有個忠臣叫弘演,被衛懿公派去當使者,沒有回來,這時狄人進攻懿公而且把他殺了,吃光他的肉,只扔掉他的肝。弘演出使回來,對著懿公的肝講述完成使命的經過。他悲痛懿公的死,身上的肉被吃光,連肝都沒有依附的地方,於是取出刀來剖開自己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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