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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與土豪丁伯等人結下了怨仇,只好全家又搬到上虞縣居住。
【原文】
85·2建武三年,充生。為小兒,與儕倫遨戲,不好狎侮。儕倫好掩雀、捕蟬、戲錢、林熙,充獨不肯,誦奇之。六歲教書,恭願仁順,禮敬具備,矜莊寂寥,有臣人之志。父未嘗笞,母未嘗非,閭里未嘗讓。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充書日進,又無過失。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尚書》,日諷千字。經明德就,謝師而專門,援筆而眾奇。所讀文書,亦日博多。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辯而不好談對,非其人,終日不言。其論說始若詭於眾,極聽其終,眾乃是之。以筆著文,亦如此焉;操行事上,亦如此焉。
【註釋】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建武是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年號,公元25~56年。狎:親暱而隨便。侮:戲弄。狎侮:指輕浮無理的嬉戲打鬧。
掩雀、捕蟬、戲錢、林熙:四種兒童遊戲的名稱。林熙:爬樹一類的遊戲。《淮南子·修務訓》中有關於“木熙”的記載,指攀上樹枝做驚險動作。熙:通“嬉”。遊戲。臣:據遞修本當作“巨”。
書館:漢代的鄉里小學,專教兒童識字書寫。
僮:即“童”。
袒:裸露。謫:責罰。袒謫:脫去衣服受責打。
【譯文】
建武三年,王充出生。王充小時候,跟同輩的夥伴一起玩,不喜歡隨便打鬧。小夥伴們都喜歡捉鳥、捕蟬、猜錢、爬樹,只有王充不願玩這些,王誦對此感到很驚奇。王充六歲時,家裡就教他認字寫字,王充恭厚友愛孝順,很懂禮貌,莊重寡言,有成年人的氣派。父親沒有打過他,母親沒有責備過他,鄉鄰沒有指責過他。八歲進書館學習,書館裡的小孩子有一百多人,都因為有過失而脫去衣服受責打,或者因為字寫得難看而被鞭打。只有王充的書法日見進步,又沒有什麼過失。學完了識字書寫課程,就離開了教寫字的老師,去學習《論語》和《尚書》,每天能背誦一千字。讀通了經書,品德也修養好了,就又辭別經師而去自己專門研究,王充一寫出文章,就得到許多人的好評。所讀的書也一天比一天多。王充才能雖高但不喜歡隨便寫作,口才很好可是不好與人談論對答。不是志同道合的人,他可以整天不說話。他的言論初聽時似乎很古怪,與眾不同,直到把他的話聽完了,大家才認為說得很正確。王充寫文章也是如此,行事為人和侍奉尊長也是如此。
【原文】
85·3在縣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入州為從事。不好徼名於世,不為利害見將。常言人長,希言人短。專薦未達,解已進者過。及所不善,亦弗譽;有過不解,亦弗復陷。能釋人之大過,亦悲夫人之細非。好自周,不肯自彰。勉以行操為基,恥以材能為名。眾會乎坐,不問不言;賜見君將,不及不對。在鄉里慕蘧伯玉之節,在朝廷貪史子魚之行。見汙傷不肯自明,位不進亦不懷恨。貧無一畝庇身,志佚於王公(11);賤無鬥石之秩(12),意若食萬鍾(13)。得官不欣,失位不恨。處逸樂而欲不放,居貧苦而志不倦。淫讀古文,甘聞異言。世書俗說,多所不安,幽處獨居,考論實虛。
【註釋】
掾:掾史。參見34·9注。功曹:參見48·1注。掾功曹:管理人事的屬官。都尉:參見48·5注(21)。都尉府:郡的軍務衙門。
太守:參見54·6注。列掾:指無固定工作部門的掾史。五官:五官掾,郡太守的屬官,兼管功曹和其他各部門的有關事務。行事:即“兼理。。事務”的意思。
從事:參見34·9注。
徼:通“邀”。求取。
將:泛指州郡長官。下文的“君將”意同。
未達:指那些沒有做官的讀書人。
蘧伯玉:參見28·51注。《論語·衛靈公》:“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
史子魚:名鰌,字子魚,春秋時衛國大夫。《論語·衛靈公》:“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
一畝:《禮記·儒行》有“儒有一畝之宮,環堵之室”的說法,“一畝”即“一畝之宮”,指簡陋的住宅。
(11)佚:通“逸”。安樂。
(12)鬥石:指微薄的俸祿。無鬥石之秩:指沒有一官半職。
(13)鍾:參見8·10注。食萬鍾:指享受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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