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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屋,人們用來躲避風雨。不考慮它是有利還是有害,只是譏諷他們的創作,這樣的話倉頡這些人就有錯,《世本》中記載的十五個發明家全都要受到指責了。如果是對社會有益的,即使創作了也沒有什麼害處。如果沒有益處,雖然無害,又有什麼用呢?
【原文】
84·9古有命使採爵,欲觀風俗,知下情也。詩作民間,聖王可雲“汝民也,何發作”,囚罪其身,歿滅其詩乎?今已不然,故《詩》傳亞今。《論衡》、《政務》,其猶詩也。冀望見採,而云有過。斯蓋《論衡》之書所以興也。且凡造作之過,意其言妄而謗誹也。《論衡》實事疾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之言,無誹謗之辭。造作如此,可以免於罪矣。
【註釋】
爵:疑是“詩”字之誤。古代有采詩之官。《漢書·藝文志》:“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亞:疑與“至”字形近而致誤。
《齊世》、《宣漢》、《恢國》、《驗符》、《須頌》、《論衡》中的五篇文章。《盛褒》:今本《論衡》中此篇已佚失。
【譯文】
古代有派使臣到各地採集民詩的事情,這是君王想以此來了解各地風俗和老百姓的情況。詩創作於民間,難道聖王能夠說“你們是老百姓,為什麼也要作詩”,因而囚禁降罪於他們,消滅他們作的詩嗎?現在已經證明情況不是這樣,所以《詩》一直流傳到今天。《論衡》、《政務》,它們如同詩一樣。希望能夠被採集,而說它有什麼錯。這就是我寫《論衡》這部書的起因。大凡寫書的錯誤,想必是因為其中言論荒謬而又有誹謗君王的地方吧。《論衡》實事求是,痛斥虛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中的議論,沒有誹謗的言辭。寫作書能做到這樣,就可以免於降罪了。
自紀篇第八五
【題解】
本篇是王充晚年寫成的自傳,記述了他的家世、生平、思想和著述,同時闡明瞭寫作《論衡》等書的目的,著重反駁了當時某些人對他的攻擊和誣衊。它是王充一生思想言行的真實寫照。
【原文】
85·1王充者,會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孫。一幾世嘗從軍有功,封會稽陽亭。一歲倉卒國絕,因家焉,以農桑為業。世祖勇任氣,卒鹹不揆於人。歲凶,橫道傷殺,怨仇眾多。會世擾亂,恐為怨仇所擒,祖父汎舉家簷載,就安會稽,留錢唐縣,以賈販為事。生子二人,長曰蒙,少曰誦,誦即充父。祖世任氣,至蒙、誦滋甚,故蒙、誦在錢唐,勇勢凌人,末復與豪家丁伯等結怨(11),舉家徙處上虞。
【註釋】
會稽:郡名,西漢時郡治吳(今蘇州),轄境在今江蘇南部、浙江和福建一帶。上虞:縣名,在今浙江上虞縣。
魏郡:郡名,在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一帶。元城:縣名,在今河北大名縣東北。一姓孫:又姓孫。古有姓王孫者,其後單字姓王或孫。這裡可能指前代家族中有一族姓孫。“一”字衍,當刪。以上兩句疑有脫誤。
陽亭:地名,確址不詳。據《漢書·地理志》,會稽郡烏程縣有歐陽亭,在今浙江吳興縣東。陽亭疑當是“亭侯”。
卒:同“猝”。國絕:指失掉了所封的爵位和土地。
揆(kuí葵):度量,這裡指諒解。不揆於人:得不到別人的諒解,不合於人。簷:據遞修本應作“擔”。擔載:肩挑、車載,指攜帶所有家財。
會稽:指東漢會稽郡,治山陰,在今浙江紹興。
錢唐縣:縣名,在今浙江杭州市西。
(11)丁伯:人名,不詳。元本“丁伯”作“丁某”。
【譯文】
王充,會稽郡上虞縣人,字仲任。他的祖先籍貫在魏郡元城,又姓孫。
祖上幾代曾從軍立有軍功,被封為會稽郡的陽亭侯。才一年因變亂而失去了爵位和封地,於是就在那裡落了戶,以種地養蠶為業。曾祖父王勇好意氣用事,結果跟很多人都合不來。災荒年頭,攔路殺傷過人,因此仇人眾多。又趕上兵荒馬亂,怕被仇人捉住,於是祖父王汎領著全家肩挑車載家當,準備到會稽郡城去安家,但中途在錢唐縣留了下來,以經商為業。祖父有兩個兒子,長子叫王蒙,次子叫王誦,王誦就是王充的父親。王家祖祖輩輩好講義氣,到了王蒙、王誦就更厲害了,所以王蒙、王誦在錢唐縣又仗恃自己的勇力欺凌別人。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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